- 1、证明不了劳动关系怎么办
- 2、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
- 3、如何证明单位劳动关系
- 4、怎么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证明不了劳动关系怎么办 (一)

答没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举报。方法如下:
1、记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文件;
2、用人单位与其它单位签订的有本人签名的购销合同或其它类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签名的资料;
4、录音、录像、照片。即劳动者在工作时可用相机或手机拍摄上下班情况、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证明提供劳动的证据,进而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风险提示:
1、申诉人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诉。“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超过60日提出申诉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超过60日且无正当事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2、申诉人、被诉人、第三人必须是实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承受其权利义务依法参加仲裁活动的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如因工死亡劳动者的遗属等。申诉人不适当或被诉人名称不符、地址不清等导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法寄送法律文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有上述情况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驳回申诉;
3、申诉人提出申诉时,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有经济内容的,必须载明具体金额;同时有多项请求的,应当逐一列明。申诉书中的请求事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通知其补充修改;拒绝修改的部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案件经查明有上述情况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驳回不符合要求的申诉;
4、当事人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对于没有事实依据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的请求以及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请求,当事人应当承担败诉责任;
5、申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预缴仲裁费用。申请减缓免仲裁费用的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并书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预缴或者在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仍未预缴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6、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在庭审中途擅自退庭的,对申诉人按自动撤诉处理;对被诉人按缺席仲裁处理。
综上所述,单位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 (二)
答劳动关系的证明通常由用人单位出具。以下为开具劳动关系证明的具体步骤:
1. 首先,注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职位以及工作年限等。
2. 接着,明确表述“特此证明”以及证明的有效性。
3. 最后,写明用人单位的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标注开具证明的日期。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 包括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在内的招聘录用相关文件。
2. 工作服、出入证、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证明职务身份的物品。
3. 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财务人员签字)、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若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则可忽略此项)。
4. 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 其他员工的证言(若同事已离职,则此条证据可能难以获取)。
6. 公司内部刊物中发表的作品或公司网站上的相关报道。
7. 工作记录单,如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
8. 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
9. 公司或公司工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等。
11. 与公司领导的谈话录音、录像。
12. 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
13. 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交警部门的调查询问笔录。
14. 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
15. 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总结来说,通常通过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以依靠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何证明单位劳动关系 (三)
答证明单位劳动关系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劳动者在主张劳动关系存在时,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但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部分关键证据可能由用人单位掌握。
用人单位承担特定举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包括提供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等。
参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指导文件: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且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时,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具体可参考的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证明劳动者从用人单位获得报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证明劳动者的身份及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招工招聘登记表或报名表:证明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过程。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及出勤情况。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作为辅助证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特别注意: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或报名表等关键凭证,在用人单位掌握的情况下,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怎么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四)
答要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劳动合同:
核心证据:与公司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注意事项: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入职材料:
证据类型:入职登记表/入职申请表、转正申请表等。作用:这些材料记录了员工的入职时间、岗位等信息,可以作为辅助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工作相关物品:
证据类型:工作牌、工作服、交付押金的收条等。作用:这些物品通常带有公司标识或员工信息,可以作为证明员工在公司工作的间接证据。
工资及社保记录:
证据类型:工资转账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注意事项:这些记录应真实反映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经济往来和社保缴纳情况,但需注意社保挂靠、代缴等特殊情况。
考勤记录:
证据类型:签到打卡记录。获取方式:通常需向人事部门咨询获取。作用:考勤记录证明了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辅助材料。
离职相关材料:
证据类型:离职证明、离职意见表、公司的辞退通知等。作用:这些材料记录了员工离职的时间、原因等信息,对于证明劳动关系的终止具有关键作用。
总结:在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时,应尽可能收集全面、真实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但其他辅助材料如入职材料、工作相关物品、工资及社保记录、考勤记录以及离职相关材料也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在收集证据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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