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荒唐至极! 禽兽父亲长期性侵亲生女儿 竟称“都怪你妈妈和你爷爷”
- 2、男子强奸女儿3年称帮其检查身体
- 3、男子竟多次强奸亲生女儿!如此禽兽之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
- 4、父母无法管教13岁女儿 交由大伯管教却被强奸3年 母亲撞见未报警
- 5、男子好心邀请工友暂住,没想到却害了女儿,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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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至极! 禽兽父亲长期性侵亲生女儿 竟称“都怪你妈妈和你爷爷” (一)
贡献者回答案件概述
这位名叫李文安的男子自2007年2月份开始到2010年期间,长期非法性侵自己当时刚上五年级的亲生女儿,最终以强奸罪判了6年。
兽行暴露
2010年12月某日,被害人李胜意和弟弟从安徽老家来浙江温岭,因其父母都在温岭打工,因此她和弟弟时常来往于老家和温岭之间。
这一次,除了李胜意姐弟之外,同行的还有李胜意新结交的男朋友尹力。
李文安来车站接人时只接到了自己的儿子,因为李胜意和男友尹力提前一站下了车去旅游了。
当李文安第二天来到温岭泽国车站,看到李胜意和一个陌生男子在一起,得知这是李胜意新结交的男朋友,李文安十分气愤,还破口大骂,拉着李胜意的手就要走。尹力见状上前拉住李文安的衣领,李文安随手击打尹力的头部和眼睛,接着两人扭打在一起。
路人见状怕闹出人命,就赶紧报了警,之后几人就被带到了车站附近的泽国派出所。
进到派出所之后,李文安和尹力的问题还没解决好,李胜意就哭了出来,并且说出了一件让民警震惊不已的事情来。
李胜意向民警哭诉,她的父亲李文安从她读5年级开始就强奸了她。
禽兽父亲猪狗不如
原来,李胜意小学四年级时随父母来到温岭,一家人住在温岭城西街道某出租屋里,直到读初二的时候才转学回老家继续读书,目前在老家读高中。
李胜意向民警透露,从2007年2月份开始父亲李文安趁其母亲不在或睡着,多次违背李胜意的意志,强行与李胜意发生性关系。
第一次,其父趁妻子回老家之际,半夜趁李胜意睡去后施行强奸,李胜意说之后几乎每夜都发生性关系,甚至连李胜意来例假时都要被禽兽父亲侵害。
当时,李胜意还在读小学五年级,她根本无力阻止,甚至在李胜意回老家读书后,李文安在每年农忙季节回老家时,多次以送物给李胜意为名到李胜意就读的淮南某中学家属院租房过夜,与李胜意发生性关系。
那段时间,李胜意的同学还说李胜意的爸爸对她真好,但是这其中的缘由和苦衷只有当事人李胜意自己知道。
在李胜意遭到李文安第一次强奸后,李胜意曾问李文安:“我是你亲生女儿,为什么要这样对我?”这个禽兽父亲回答居然是:“因为你妈跟爷爷睡过觉,我没有享受到第一次。”
事后根据李胜意的母亲回忆,自己当初和丈夫谈恋爱时,曾经被公公侵犯,导致第一次没能给丈夫。这件事对丈夫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后来公公去世,丈夫无处发泄,这才将怨念和怒火发泄在女儿身上。
李胜意遭父亲强奸的事一直没敢告诉妈妈,怕妈妈受不了,但是在事发前两个月,李胜意的妈妈已经知道了李文安和女儿的事,她没有选择报警,甚至家里的弟弟和姑姑后来也知道了这件事,同样没有让这件事暴露出来。
而禽兽父亲李文安面对女儿的控诉,在做笔录和多次的审问中百般抵赖,说女儿冤枉了他,是女儿小时候洗澡摔伤了头,脑袋摔出了问题才会乱说。
法律审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安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依其犯罪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强奸罪判处李文安有期徒刑6年。
小学五年级时被强奸,此时李胜意应该不满14周岁,李文安是否触犯奸淫幼女罪?承办法官表示,李文安一直不承认他强奸了女儿,在审判的最后阶段才勉强表示认罪。
小学五年级开始被强奸,只是李胜意的说法,没有证据证明,因此李文安只获得了6年有期徒刑。
案件反思
李文安与李胜意是父女关系,但是罪犯李文安视伦理道德与法律为无物,强行长期侵害自己的女儿,甚至口出狂言将责任归咎到妻子身上。
在常人看来,父亲强奸亲生女儿的事情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何况还是未成年的孩子,因为一个正常的人绝不会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有非分之想。在任何历史时期和任何国度,父亲强奸女儿都是令人发指和令人唾弃的事。
从这起案例中不难发现,李胜意原本是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正所谓“女大避父”,在李胜意明白男女有别之后,应该和父亲保持一定距离。
如果李胜意在第一次受到侵犯时,就能够报警,或许就不会被李文安侵犯这么多年。
最令人愤慨的不是李文安侵犯女儿这件事,而是李胜意的亲人对待这件事的态度,李胜意的母亲和姑姑明知道她受了委屈,却不制止李文安,更没有报警,或许她们的纵容,是李文安这些年来心安理得侵犯女儿的帮凶。
父亲应该是孩子的依靠,是孩子受到委屈时的靠山,虽然这些年发生的伦理悲剧都以禽兽父亲锒铛入狱收场,但是我们仍然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本文仅为案例参考,无不良引导,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备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未来的生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男子强奸女儿3年称帮其检查身体 (二)
贡献者回答王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其狡辩“帮女儿检查身体”的说法不成立。以下是详细分析:
1. 王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王华对亲生女儿王燕实施了性侵犯行为,且持续时间长达3年。王华在性侵犯过程中使用了暴力和威胁手段,迫使王燕保持沉默。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王华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2. 王华的狡辩“帮女儿检查身体”不成立
王华的狡辩与事实不符。从王燕的陈述、录音证据以及王华的行为模式来看,王华的行为明显具有性侵犯的性质。王华的狡辩缺乏合理性和可信度。他面对前妻和女儿的指控时百般抵赖,但在证据面前最终低下了头。在法律上,狡辩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王华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王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其狡辩“帮女儿检查身体”的说法不成立。他应当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男子竟多次强奸亲生女儿!如此禽兽之人将会面临什么样的下场? (三)
贡献者回答肯定是不在监护女孩的资格啊,接着判刑,这种人根本不配做父亲,无论在什么角度上来讲,就算连一个陌生人都没有这么禽兽吧。人人都知道,任何一个父亲都是爱自己子女的,像这种父亲,说他是一个禽兽,我觉得还侮辱了禽兽呢,真是太可恶了。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四川岳阳,这是岳阳第一次接到这种案子,因为父亲侵犯了孩子,撤销掉了监护人的资格。原因是身为父亲,他居然前后多次性侵自己的女儿。自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前后两年多的时间里,陈某多次性侵自己不满14周岁的女儿,其中第一次兽行发生时女儿才11岁。
这种行为被发现之后,男子就被抓了,但这一切对他的女儿来说,噩梦好像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女孩还是一如既往的害怕。被刑拘的父亲下她改变陈述,母亲和奶奶也对她施加巨大的压力,为此她患上了重度抑郁,多次自伤自残。多么可怜的女孩,父亲不堪至此,母亲与父亲竟也是一丘之貉。在这样的家庭当中,女孩寸步难行,年迈的外婆不得不将她接到县城舅舅家生活。
之后,这名男子就被抓了。在人民检察院公诉,而且被判了十五年。这件事情终结了之后,人民检察院立即向安岳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民政局向县法院申请,撤销陈某对孩子的监护人资格。
父母无法管教13岁女儿 交由大伯管教却被强奸3年 母亲撞见未报警 (四)
贡献者回答觉得无法管教女儿,周某丁的父母把她送到大伯家进行管教。没几个月,当时还不满14岁的女孩,就遭到了大伯的性侵。根据如皋市法院判决书,从2015年5月到2018年8月,周红星利用教养关系,以“不要上学”等威胁,并采取打耳光、罚跪等方式,多次对侄女实施奸淫。
江苏南通如皋法院判决书显示,一名13岁幼女的大伯周红星,因涉嫌强奸其侄女周某丁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这起案件让人匪夷所思的细节不止这些,这也是一起悲剧,一个花季少女沉沦于其直系血亲手里,也让人质疑其父母的不作为和愚昧无知、糊涂透顶。
2001年9月出生的周某丁,2015年上半年因为父母无法管教被送到其大伯处长期居住,并委托其管理教育。父母为什么会无法管教?主要是母亲怀疑女儿乱搞男女关系,其时13岁未满14岁的周某丁还是初中生,居然会被母亲质疑情感、性生活、男女关系问题。也就是早恋,而乱搞男女关系,那就是私生活混乱了,未满14岁,依照法律,只要发生性行为,男方都算强奸的,因为其人思想尚不成熟,比较幼稚,对于性懵懵懂懂,并不是很理解,对于贞操症结观念也不是很清楚,所以被送到大伯那里。
但是不料大伯利用管教关系,多次在卧室和周某丁发生关系,还辩解为了满足其生理问题,不让她在外面鬼混。果真如此么,事实可能是如周某丁所说,大伯说其母亲委托检查是否纯真,强行用抽巴掌威胁方式,强行发生了关系,也就是强奸了。
周刚则称,对侄女说过“不要上学”之类的话,是真的想让她改好。周刚本人有犯罪前科,曾因流氓罪、介绍卖淫罪、吸毒等多次判刑受罚。此次强奸侄女案发,一审以犯强奸罪被判12年。
住到大伯家接受“管教”却被强奸
周某丁住到大伯家没多久,就遭遇了性侵,当时她还不满14周岁。
根据如皋市法院判决书,2015年上半年,周某丁(2001年9月出生)因父母无法管教,被送至周刚家中长期居住,并委托进行管教。
周某丁记得,自己初一上半学期开始,只要是周六日或者放假,都住到大伯家。初一下半学期即2015年起,周一到周五上学也住那里。后来她搬回自己家,大伯也卖掉房子,在她家住了约两个月。然后她跟大伯搬到另一住房,参加中考上高中。
她的母亲称,女儿从初一到初三都参加学校组织的培优,一般不是礼拜六就是礼拜天,自己要上班没空接,就让女儿住到大伯家。她还怀疑女儿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让周刚看着她不要往外跑。女儿从小怕大伯,犯错误时被打过,抽耳光、用树条打。
今年48岁的周刚供述,侄女的父母没时间管,也管不住她,所以商量送过来由他管。学费和在校花费是她父母交,生活方面吃、住、用都是他的,一天找人接送两趟,费用也是他出,有时候还会给零花钱。平时周某丁考不好,自己会讲道理给她听。
法院查明,当年五六月份,周刚在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利用教养关系,在家中卧室,强行发生性关系。
周刚辩称这是为了“解决她的生理问题,不让她在外面跟人鬼混”。周某丁则表示,在一个周六上午,大伯称妈妈让试探自己是否处女,就在房间里强行脱去她衣服,采用抽巴掌等手段发生了关系。
多次性侵被对方男友发现
周刚利用教养关系,多次对周某丁实施奸淫。“平均一个月会发生一次,有时候一周一次甚至天天发生,只有在中考前的半个月内,没有发生。”周某丁陈述。
这么多年来,她被强奸的事情没有告诉妈妈,是因为爸爸常年不在家,一家人都听大伯的话。大伯说跟警察关系好,她也不敢报警,只能一直忍受。开始还反抗,后来就随他去了。大伯经常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吓唬她不要上学,然后就发生关系。
她还提到,有次自己在床上,衣服脱光了用被子裹着,大伯把裤子脱了站在床边,妈妈开门撞见后,转身就出去了,大伯把衣服穿起来出去追。
周某丁的母亲记得,那是2016年7月至10月的一天晚上,回家时看到女儿房间灯没关,电视开着,女儿在床上,周刚站在床边。她进房间时,周刚转过身,裤子皮带是解开的。她就往外走,周刚边扣皮带边追,解释说跟她女儿没有什么关系。
她还提到,自己与周刚也有男女关系,已经七八年了,一直维持到女儿被大伯强奸的事情暴露而报警。
报警的日子是2018年8月8日。周某丁说,男友陈某来找她,担心被大伯发现,就让他躲在房间衣橱内。因大伯怀疑她带人回家,在客厅内抽打耳光、按在沙发上用脚踹,并让她跪地反省。之后让她到房间脱衣服,她说不要被抽耳光,强行脱去衣服,按在床上发生关系。
陈某作证表示,早上到女友房间后,周刚醒了,女友就让他躲到衣橱里。女友被大伯喊出去问是否带人进来,她说没有,之后他听到被打的声音。大伯让周某丁进房间脱衣服,她说不要,就又听到“啪”的一声,估计是被打,之后听到男女发生关系的声音。
周某丁发信息告诉陈某,不是自愿和大伯发生关系。陈某就联系朋友,称女友被大伯强奸,自己被困衣柜,让对方来救。下午3点多他从衣橱出来,看到女友左侧腮帮子上有血印子,用手机拍了照。
陈某的朋友证实,看过周某丁的聊天记录,说她们全家都靠大伯养活,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而且之前被大伯强奸好多次,如果报警把他抓进去坐牢,她爸妈就会离婚,也没人能养活她们了。
一审被判12年
据判决书,周刚承认曾打过侄女三次,包括抽耳光、踢几脚,拿树枝抽背和腿,第三次是2018年8月8日当天,抽了她几巴掌、踢了屁股几脚,罚跪,并跟她说:像你这种情况,就不要上学了。在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前,偶尔说过“不要上学”之类的话,是真的想让她改好。
他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是半推半就的,后来是周某丁找他的,因为他将侄女看得太紧了,二人发生性关系后,他就管得松点。
但据周某丁提供的聊天记录,周某丁多次表示,因被“不要上学”威胁,才一直忍受强奸行为,曾有过反抗,但是无用。在男友提出报警时,还因担心报警无用惹怒大伯导致自己上不了学,而阻止报警。此事对她影响较大,目前已经休学。
周刚辩护人称,周某丁多次和大伯发生关系但未报案,此次是其男友报案,二人当天也曾发生关系,可见她私生活混乱,不排除在本案中的主动性。周刚不懂法,以为双方自愿就不构成犯罪,若知道法律规定肯定不敢这么做。案发当天是临时起意,发现侄女再次带异性回家,一怒之下冲动行为。
另据判决书,周刚有多次犯罪前科:因犯流氓罪于1996年2月被判六年半;因犯介绍卖淫罪,于2010年1月被判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5万元;因吸毒,于2012年8月被行拘五日、2017年3月被行拘10日,并处罚款2000元。
法院认为,周刚利用教养关系,利用被害人惧怕其的特殊条件,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多次强奸,直至案发,被害人仍未成年,情节恶劣。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且有前科劣迹,从重处罚。
4月17日,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决周刚有期徒刑12年。
男子好心邀请工友暂住,没想到却害了女儿,发生了什么事? (五)
贡献者回答男子好心邀请工友住到自己家,没想到工友竟然对自己的女儿有不轨的企图,趁着家人不在家,多次侵犯女儿,直到最后一次,女儿崩溃向父亲求助,这才得知真相,工友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男子好心邀请工友暂住,没想到他对自己的女儿却有不轨的企图男子名叫李国华,在工地打工生活比较贫困,妻子嫌弃他太穷,抛弃丈夫和女儿离家出走,在此之后,李国华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没有结婚。
李国华的单位来了一个新员工名叫张瑞刚和他年纪相仿,张瑞刚说自己是因为家庭破裂才外出打工,听到这样的遭遇,李国华觉得和自己非常像,同病相怜,于是主动邀请张玉刚住到自己的家中,直到他找到住处为止。
张瑞刚也没有推辞,就这样住进了李国华的家中。但是可是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张瑞刚却并不懂得知恩图报,反而是对李国华的女儿玉玉图谋不轨,趁他不在家的时候,侵犯了仅仅十几岁的玉玉。
工友多次侵犯自己的女儿因为玉玉年纪比较小,也没有办法反抗,更是非常害怕不敢告诉父亲自己所遭遇的事情,直到最后一次玉玉真的非常崩溃,她向父亲打电话求助,说张瑞刚在脱她的衣服,正在欺负她。听到女儿这样的求助,李国华非常担心,因为工作的地方离家比较远,就求助邻居去家里看一下。
邻居跑到李国华门口,发现门窗都被反锁,里面传来玉的求救声,邻居直接用脚踹开门,这时候张瑞刚听到声音,立马跑了出去。
等到李国华回到家后,才从自己女儿的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原来从张瑞刚住进他们家以来,已经先后6次侵犯了玉玉,而玉玉对此隐忍不声张,直到最后一次,她才给父亲打了QQ电话。
工友有犯罪前科,被从重处罚李国华非常愤怒,带着女儿去报警,通过调查才知道,原来张瑞刚并不是老实的庄稼汉,而是有一个犯罪前科的强奸犯。早在多年前就因为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来经过减刑才出狱。可是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张瑞刚已经坐了20年的牢,还没有悔改,竟然对十几岁的玉玉图谋不轨。
警方通过追捕,将张瑞刚抓获,他的行为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而且也有犯罪前科,两次触犯同样的罪名,这一次被从重处罚,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0年。
笔者寄语张瑞刚虽然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付出了应有的代价,可是李国华却悔不当初,就是因为自己好心,却没有经过了解,就将他带到家中,反而对自己的女儿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他后悔不已。自己的女儿还这么小,就遭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以后又该怎样生活呢?心里肯定会有阴影的。
这也告诫所有的家长,不要轻易地带别人回家,做好事之前也要慎重,多为自己的子女考虑一下,否则,发生不可挽回的后果,到时候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明白荒唐至极! 禽兽父亲长期性侵亲生女儿 竟称“都怪你妈妈和你爷爷”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槐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