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局和刑侦总队的区别 (一)

贡献者回答刑侦队和刑警队主要在行政级别、警衔和主要职责存在差别,具体差别如下:
1、行政级别不一样: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
2、警衔不一样。
3、主要职责不一样:刑警队主要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部分地方有专门的经侦部门)。刑侦队主要职责为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等。
一、刑事侦查局是什么?
刑事侦查局,是公安部的内设机构之一,他的职能是: 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地方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打击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组织并直接办理跨国(境)案件和重要案犯缉捕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公安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鉴定机构的认可和等级评定工作;规划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负责部属警犬基地、学校、研究所的整体规划、队伍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国务院反拐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牵头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推动反拐国际合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刑警大队和刑侦大队的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5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具体差别如下
行政级别不一样
厅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总队,总队下设若干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处局级公安机关下设支队,支队下设大队;各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直辖市派出所下设大队,大队下设中队。
警衔不一样
《警衔条例》第八条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部级正职为总警监;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主要职责不一样
刑警队主要做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侦破一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承担案件痕迹和物证提取、检验、鉴定。承担本辖区内的禁毒、反黑、反恐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的经济犯罪侦查防范工作(部分地方有专门的经侦部门)。
承担涉外刑事案件、对外警务的联络和接洽。狭义的“刑警”是指刑警队的警察。广义的还包括经侦队、缉毒队等等。主要任务就是侦查刑事案件,日常听说的有盗窃、凶杀、诈骗、等犯罪案件。
刑侦队主要职责为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等。
公安厅有哪些部门 (三)
贡献者回答公安厅有治安警察总队、警务督察总队、警务航空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禁毒总队、刑侦总队和出入境管理总队等部门。
一、公安厅所属部门职能:
1、治安警察总队,负责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查处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
2、警务督察总队,主要负责公安内部警务纪律督查;
3、警务航空总队,负责指导和协调警用航空业务,指导警务飞行和飞行训练;
4、科技信息化总队,负责公安信息化建设;
5、禁毒总队,指导、侦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
6、刑侦总队,指导、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
7、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入国审批工作。
二、公安厅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全省公安工作;
2、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3、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
4、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6、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七条 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刑侦总队是干嘛的 (四)
贡献者回答刑侦总队主要是干,具体如下:
刑侦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 刑事侦查 工作,也就是专门负责刑事案子。刑侦大队的职责是掌握 刑事犯罪 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
刑侦大队的部门管理:
刑侦大队归属县级公安部门领导。刑侦大队全称刑事侦查大队,是县级公安部门的一个常设机构,承担本地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和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承担有关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案件痕迹物证鉴定,为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和信息资源;负责出租车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秘密力量的培养和管理使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上所述,刑侦队主要职责为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上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 立案 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 犯罪嫌疑人 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 证据 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 逮捕条件 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 逮捕 。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槐律网关于刑侦总队下面有几个支队法律知识律渐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