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手续有哪些? (一)

养殖手续有哪些?

贡献者回答养殖需要哪些证件

1、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建养殖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农业部令(2010年 第7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一、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

二、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三、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五、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六、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 *** 、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搞养殖需建设用地,要通梗基层组织上报乡镇土地环保部门审批,再就是免疫登记,这得与畜牧兽医部门联系,目前国家号召大搞养殖业,和土地流转,审批不成问题,应该很好办。

农村养殖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有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 ***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办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建设养殖场用地需要到当地土管所申请,圈舍盖好后引进品种再到畜牧局办理一个检疫合格证就可以了,其他没有。我这里有很多养殖肉牛和肉羊的,需要良种的话你可以过来选购。

搞养殖需要办理些什么证件

搞养殖首先要办理的证件就是《动物防疫合格证》,然后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是种畜,还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办养殖场的手续都需要什么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地方人民 *** 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地方人民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地方人民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地方人民 ***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 *** 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人民 *** 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1、兴办动物养殖场需要办理的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工商营业执照》。2、《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你可以向当地农委(农业局、畜牧局或畜牧水产局)进行咨询,不收费。一般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表);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设施设备清单;管理制度文本,人员情况等”3、《工商营业执攻》办理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乡镇工商所。4、基本农田不可以用作养殖场,所以,建场之初选址时应当符合当地的土地规划要求。

去工商局办理养殖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

养殖办理营业执照后,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此许可目前在多数地区为后置手续,也就是可以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覆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 *** 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 *** 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地方人民 *** 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 *** 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地方人民 *** 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供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

办理养殖场需要哪些手续,知道的请详细说一下。

搞养殖、建家庭农场发展养殖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了?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好消息是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也就是说现在办理养殖场,饲养栏舍和绿化隔离带属于农用地,不用再去办理繁琐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了。要注意的是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禁养区之内就别想再搞成规模的养殖了,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还是去偏远地区发展吧,四川、贵州、云南,、东北三省、内蒙古是不错的选择。

除了土地手续之外还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从事养殖业的。今后还会需要养殖场内有具备执业兽医资格证等国家认定的畜牧类技术职称的人员才可以,可以是老板,也可以外聘,有就行。

环评手续很重要,要通过环保局的审批拿到环境影响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环评通不过以后会很麻烦,可能会被禁养,养殖场被拆除的情况都会发生。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下来后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了,当然还要到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国家近年对三农问题非常关注,不少地区还可以立项备案,立项成功是有补贴的。

在农村办个养殖场需要申请什么手续吗?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

其中丁规定:

(一) 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 *** 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二)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乡(镇)国土所要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要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则上不收取保证金或押金;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三) 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首次出现“非洲猪瘟",面对猪瘟该如何防控? (二)

贡献者回答参考一下这篇文章

怕的非洲猪瘟来了,该如何防控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8月3日发布,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ASFV)。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早在十年前就针对我国非洲猪瘟的防控和应急储备,OIE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的见证下与波兰国家兽医所共建实验室,引进相关诊断技术和材料,并于2011年申请并得到农业部兽医局的许可,进行非洲猪瘟诊断技术的研究及诊断试剂盒的研发(农医药便函[2011]596号)。

目前,已经完成成套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技术和试剂盒的研发和储备,包括常规PCR和实时荧光定量PCR试剂盒, 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为非洲猪瘟的防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OIE非洲猪瘟参考实验室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农业农村部韩长赋部长的见证下与波兰国家兽医所共建实验室,引进相关诊断技术和材料,并于2011年申请并得到农业部兽医局的许可,进行非洲猪瘟诊断技术的研究及诊断试剂盒的研发(农医药便函[2011]596号)。目前,已经完成成套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技术和试剂盒的研发和储备,包括常规PCR和实时荧光定量PCR试剂盒, 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为非洲猪瘟的防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 ,ASF)是猪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性极强的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又称非洲猪瘟疫或疣猪病。临床以高热、食欲废绝、致死率高、皮肤发绀以及淋巴结和内脏器官的严重出血、妊娠母猪流产、水肿为特征。死亡率可高达100%。该病属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要求报告的动物疫病,被我国农业部定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是猪的最可怕的流行病之一,主要原因在于其高传染性、传播方式的变化多端、高发病率、高死亡率以及缺乏特效疫苗。非洲猪瘟已经对全球的猪肉生产和贸易造成严重影响,2014到2017年,东欧和俄罗斯由于非洲猪瘟病死和扑杀的猪只达八十万头,2014到2015年,因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仅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四个国家的猪肉出口额下降达9.61亿元美元,在俄罗斯,2011年因非洲猪瘟造成的损失达2.67亿美元。

一、病原

非洲猪瘟由DNA病毒感染引起,以前曾被划入虹彩病毒科成员,但其DNA结构及复制方式与虹彩病毒差距很大,与痘病毒相似,1995年,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ICTV)将它单独列为一个新的病毒科---非洲猪瘟(Asfarviridae)病毒科。2005年7月ICTV发表的最新病毒分类第八次报告,明确非洲猪瘟病毒在病毒分类中属于DNA病毒目录(dsDNA)、非洲猪瘟病毒科、非洲猪瘟病毒属(Asfivirus),ASFV也是目前非洲猪瘟病毒科唯一被认可的成员。与其他DNA病毒不同的是,ASFV是一种真正的虫媒病毒,能在脊椎动物和无脊推动物宿主中繁殖。在猪体内,非洲猪瘟病毒可在几种类型的细胞浆中,尤其是网状内皮细胞和单核细胞和巨噬细胞中复制。该病毒可在钝缘蜱中增殖,并使其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动物后,不产生中和抗体,因此只有一个血清型。最新的研究表明,非洲猪瘟有23个基因型。其中基因型1于1921年首次在肯尼亚确诊后,主要流行于东非和中非,之后于1957年至1960年入侵欧洲,在西班牙、葡萄牙等国流行。基因型II于2007年入侵格鲁吉亚,之后传入俄罗斯、乌克兰、波兰、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摩尔多瓦、捷克、罗马尼亚。1971年该病首次传入古巴;1978年入侵巴西,至此美洲国家出现了疫情。

二、流行病学

ASFV只感染猪和野猪。发病猪和带毒猪(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是主要传染来源,野猪与钝缘蜱属软蜱是病毒的储存宿主。病猪在发热前即可排毒;有些慢性感染猪可终生排毒;病毒可在康复猪体内持续存在一年,排毒达6个月。本病主要通过消化道和呼吸道传染,接触传播、经食物传播、软蜱叮咬等方式是该病的主要传播途径。也有其他传播途径,研究显示ASFV近距离(2m以内)可通过空气传播。还有其他可能的潜在传播途径,如经鸟类和啮齿动物传播。各品种猪及不同年龄猪群的易感性没有差异。直接与感染猪接触后的潜伏期为5-19d,被感染蜱叮咬后的潜伏期不超过5d,5-7d即出现症状。

在非洲,ASFV可感染疣猪、丛林野猪和大森林野猪。多种野猪对ASFV易感,但通常不表现明显的临床症状。欧洲和北美的野猪对ASFV都易感,临床症状和死亡率与家猪的表现相似。但美国花斑野猪例外,其对ASFV不易感。不同毒株致病性有差异,ASFV超强毒株感染可导致猪在4~14d内100%死亡,病猪血液中的病毒含量大于108个病毒粒子/mL,主要侵袭淋巴细胞,导致淋巴细胞凋亡、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出血。中等毒力毒株造成的死亡率一般为30%~50%,低毒力毒株感染仅引起少量猪只死亡。

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ASFV能感染人。虽然非洲猪瘟不传染人,但由于我国是养殖大国,猪的饲养量占世界的一半,其入侵我国后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一旦大面积传播,会造成灾难性后果,严重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三、发病机理

ASFV可经过口和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猪体,在鼻咽部或扁桃体发生感染,病毒迅速蔓延到下颌淋巴结,通过淋巴和血液遍布全身。之后,几乎在所有的组织中均能检测到病毒,病毒含量最高的组织包括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网状内皮细胞如脾脏和淋巴结。ASFV引发出血性病变是由于感染单核细胞/巨噬细胞释放细胞因子,而不是直接引起内皮细胞的损失。ASFV感染伴随着血小板减少,这可能是由于损伤血小板的生成或外周血管血小板的消耗引起。强毒感染时细胞变化很快,在呈现明显的刺激反应前,细胞都已死亡。弱毒感染时,刺激反应很容易观察到,细胞核变大,普遍发生有丝分裂。

四、临床症状

不同品种、年龄的猪均可发生,最急性型发病猪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有些病猪的临床症状同急性型。病死率高达100%。急性型感染ASFV后潜伏期5-15天d,最先出现的症状是体温升高(41-42℃)。表现为精神沉郁、厌食、扎堆,耳、鼻、四肢、腹部皮肤黏膜广泛性出血和出血点,末梢等部位皮肤出现发绀,甚至有出血块;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猪一般常在发热后7d,出现症状后1-2d死亡。妊娠母猪流产。病死率高达100%。亚急性型症状同急性型,但症状较轻,病死率低,持续时间长,仔猪病死率相对较高,病程5-30d。慢性型死亡率低,表现为呼吸道及肺炎症状,大部分猪感染后能康复,但终生带毒,病猪通常可存活数月,但由于免疫力低下,容易继发细菌感染,很难康复,病程2-15个月。

五、诊断

依据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做出初步判断,由于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和猪瘟在临床上非常相似,如果没有典型的症状-特征性出血,仅从临床症状和肉眼病变几乎无法鉴别。必须开展实验室检测进行鉴别诊断。另外还与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皮炎肾炎综合征(PDNS)、细菌性败血症、真菌毒素中毒和香豆素中毒等疫病相鉴别。实验室诊断有以下方法:由于该病多表现为最急性或急性病型,往往在特异性抗体出现之前已经死亡,因此,病毒的病原学检测在非洲猪瘟疫情诊断中就显得非常重要。病毒分离是最常用的病原学诊断技术。但必须在P3实验室高度安全条件下才能进行诊断。另外,红细胞吸附和红细胞吸附抑制试验、免疫荧光、酶联免疫吸附、琼脂扩散等血清学检查试验也可用于本病的诊断。目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已经完成成套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诊断技术和试剂盒的研发与储备,包括常规PCR以及实时荧光定量PCR试剂盒,间接ELISA抗体检测试剂盒,正在大量生产,不同试剂盒使用非常方便,而且具备准确性高,时间短等优点,可以广泛应用于实验室确诊。兰州兽医研究所非洲猪瘟病原学(PCR、实时荧光定量PCR)和血清学(抗体检测间接ELISA)诊断试剂盒为非洲猪瘟的防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鉴别诊断:ASFV病变与猪瘟十分相似。最急性型常以内脏器官的严重出血为特征。本病体温升高初期通常不表现临床症状;急性型的最显著病变是脾肿大,可达原来的几倍,脾又大又黑,极软易碎。腹腔内淋巴结出血严重,类似血瘤,结肠黏膜、肠系膜等多部位发生水肿;本病没有疫苗和药物进行紧急接种和治疗。

猪瘟在体温升高时就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淋巴结呈大理石状;水肿病变不明显;当猪瘟大面积发生时,再用猪瘟疫苗紧急接种,能使疫情减轻。可见,非洲猪瘟通常是先出现体温升高,后出现其他症状,而猪瘟则随体温升高,几乎同时出现其他症状,可作为二者鉴别诊断。

六、防治方法

加强进口种猪和猪产品的检疫,坚决做好国际机场及港口的废物、垃圾的销毁处理工作。一旦有可疑非洲猪瘟发生,要采取果断的扑杀措施,严格封锁,彻底消毒。病毒对环境的抵抗力较强,在23℃经120天仍存活。在热带,猪圈内的病毒至少可存活2周。有效消毒剂的种类较少。目前,最有效的消毒剂是10%的笨及苯酚。OIE推荐使用的其他消毒剂包括0.8%的氢氧化钠、0.3%福尔马林和2.3%的次氯酸盐等。生猪养殖者要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一旦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狂犬疫苗和百白破,其它疫苗有没有问题 (三)

贡献者回答拿孩子生命开玩笑,赚着昧良心的钱,任谁都痛心疾首啊~

如今,现在紧要的是如何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否接种不合格疫苗,有什么影响,还有哪些问题疫苗我们要注意?大家好好看看吧!

如何查询儿童是否接种了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

1.我们可以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百白破疫苗接种记录,与公布的疫苗生产企业和批号进行对照,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因为达妈给宝贝打的都是二类自费疫苗,加上前两年至标注了疫苗批号,没有生产企业,只有近两年才表明生产企业,先用我家宝贝的疫苗本做个示例,2周岁以下的宝宝的疫苗本都有表明生产企业,赶紧翻以下疫苗本。

各地区的疫苗本长得都不太一样。 但是基本都会有“批号”一栏或者“厂家”一栏。你在这里就可以看到你所接种的百白破疫苗的生产厂家和批号。要注意的是,在手写时,长春长生可能会被简单写成“长生”。

2.也可以咨询接种单位,由接种单位协助查询所接种百白破疫苗的批号,判断是否接种了相应批号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

孩子接种了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有什么危害?

危害是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不会影响安全性。

孩子接种了效价指标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怎么办?

目前官方还没有给出具体方案,对于是否补种也未有回应。对于中招的消费者,要不要补种还是只能等官方公告。

长春长生还有哪些疫苗产品在售?

以防万一,妈妈们最好也注意下这些疫苗。

除了长春长生,国内其他百白破疫苗安全吗?

其实在2017年11月,食药监局公告了两家百白破疫苗生产公司,共计65万多支百白破疫苗不合格。除了长春长生的25万支疫苗(主要流向了山东),武汉生物制品的不合格产品量更大--40万支(批号为201607050-2)。其中19万支流向重庆,21万支流向了河北。

所以如果你是这两地的妈妈,你也要查一下你的疫苗本,看一下有没有中招。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不合格疫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槐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