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的复杂脉络中,一个常被探讨的问题是:当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合同,但其中一方已开始履行其主要义务,且这一行为被对方所接受时,这份合同是否成立?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它触及了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要件的核心争议。在现实生活中,此类情况时有发生,而法律对此的界定,往往影响着当事人的权益保护与责任归属。
- 1、双方未签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吗
- 2、合同的履行治愈行为怎么认定
- 3、约定采用书面合同而并未签订,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吗?
- 4、合同未签订, 但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 5、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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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签订合同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吗 (一)

优质回答法律主观:
未签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未签订,但一方已经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不需要解除合同了。因为合同期限届满就意味着合同已经终止了。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因此合同终止时候,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的履行治愈行为怎么认定 (二)
优质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治愈行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合同虽然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合同仍然成立。
2. 法律和行政法规可能要求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并且另一方已经接受,那么合同仍然被认为是有效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这一情况,即使合同未遵循书面形式的要求,只要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已经认可,合同就可以被认为是成立的。
约定采用书面合同而并未签订,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为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吗? (三)
优质回答合同成立,即使双方约定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成立合同,但是只要一方履行主要义务且另外一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
法律分析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合同没有签字和盖章是不具备效力的无效合同,但在当事一方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另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且持有已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对方认可的,该合同成立。合同生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未签订, 但已经实际履行,合同是否有效 (四)
优质回答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有效。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存在着共识,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决定合同性质的主要义务,而对方也接受了履行。合同不能成立的情形有: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拒绝接受履行,即使相对人履行的是主要义务,该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为这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并未协商一致。一方当事人履行了次要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接受了这种履行,但义务人又拒绝履行主要义务的,则相对人不能请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主要义务,也即是该合同并未成立。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相互协商达成一致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行为和过程,是双方各自接触、洽谈等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过程。立强调的是结果,指的是双方一致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此时代表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五)
优质回答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
网友咨询:
违约情形下,可得利益损失应当如何主张?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法,包括差额法、类比法、估算法、综合裁量法、约定法的计算方法,也有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公式: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 = 可得利益数额-(不可预见的损失 + 扩大的损失 + 受损方因违约所获利益 + 必要的成本等费用)。
律师补充:
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时,可以在扣除非违约方为订立、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合理成本后,按照非违约方能够获得的生产利润、经营利润或者转售利润等计算。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实施了替代交易,主张按照替代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替代交易价格明显偏离替代交易发生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违约方主张按照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未订立合同一方已履行义务,另一方获利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