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价与总价不符,按哪个结算 (一)

合同单价与总价不符,按哪个结算

贡献者回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单价与总价是两个关键指标,用于确定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合同中通常会明确列出单价和总价,两者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合同总价等于单价乘以供货数量。

如果合同中出现单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应以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进行结算。这是因为总价的计算基于单价和供货数量,若总价有误,通常不是因为供货数量的变化,而是计算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例如,假设合同约定单价为每件100元,供货数量为1000件,那么合同总价应为100,000元。如果结算时发现总价被误写为90,000元,那么正确的结算方式应该是根据实际供货数量1000件和单价100元重新计算,即10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总价和单价通常用于不同的场景。总价可能用于概览合同的整体金额,而单价则用于每个单位商品或服务的具体价格。因此,当两者不一致时,结算应基于单价和实际供货数量,以确保公平和准确。

此外,对于采购合同,通常会约定具体的结算条款,包括结算方式、时间以及单价和数量的确认方法。这些条款旨在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的争议,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合同单价与总价不符,采购方应及时与供应商沟通,确认供货数量和单价,并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结算。这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还能促进双方的合作关系。

总之,在单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正确的结算方式是依据实际供货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促进良好的商业关系。

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二)

贡献者回答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固定总价合同结算原则 (三)

贡献者回答关于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事宜,以下为详细说明:

首先,在固定总价合同的结算中,并不总是简单地对照合同中的清单项逐一进行结算。这是因为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且价格波动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

其次,当工程实际完成量达到总工程量的94%时,我们会视其为100%完成并进行结算。如果实际完成量超过106%,最终的结算金额将根据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加上1%的超出部分来计算。

另外,如果工程实际完成量超过106%,应按照101%的标准进行结算;而如果实际完成量不足94%,则按照99%的标准结算,而不是如提到的将94%按照100%的价格结算。

最后,合同的签订是基于平等、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如果合同的制定过程中没有存在威胁、恐吓或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价吗 (四)

贡献者回答看具体情况定。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这个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对方愿意调价,那么是可以的。

法律分析

合同中约定固定总价,但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或建筑材料价格或者人工费用过快上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固定总价合同,缺乏工程内容明确这一基础依据,如果不据实结算将导致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失衡,有失公平。因此,这种情况下应当据实结算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合同价格,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图纸等资料进行鉴定。固定总价合同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须承担完成工作的责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在这种合同中,价格保持不变,除非采购双方均同意改变。对项目团队是低风险的,因为不管项目实际耗费了供应商(包括分包商)多少成本,项目团队都不必付出多于固定价格的部分。但对供应商来说,这种合同是高风险的,因为如果完成项目后的成本高于原计划成本,供应商将只能赚到比预计要低的利润,甚至出现亏损。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基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合同总价500元,现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槐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