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社区里发生了一起令人意想不到的事件。一名小偷企图潜入某高档住宅区行窃,却不料该小区门禁系统极为严密,不仅需要人脸识别,还配备了高科技的入侵警报装置。小偷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高科技屏障时,惊恐万分,据说因心脏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刺激而猝死。这一事件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关于小偷因门禁吓死该如何判定法律责任,成为了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
- 1、小偷被门禁吓死了应该怎么判
- 2、你们知道小偷偷小猪,被母猪弄死了谁该负责?
- 3、有一片文章讲的是有关于一个小孩年轻时偷小东西长大后因偷窃被判刑最后临刑时咬掉母亲耳朵的原文是什么
- 4、失主追小偷身亡责任算小偷的吗?
- 5、小偷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情急之下被打成重伤,主人要承担责任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小偷被门禁吓死了应该怎么判 (一)

最佳答案根据目前几起案件判决来看被侵害还要承担第三方责任风险。比如小偷偷你家东西摔死或摔伤或被电死之类的主人还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问题来了,这样就会有不可控风险。
网友认为:
如果法院判赔偿小偷。 如果那样,我也去偷,即使死了为算是为家里谋福利。买人身意外险都没这靠谱。屋主全责,至少也有40%到60%的责任,至于原因,类似的案例有很多,笔者就不在这里赘述了。
在此笔者再次敬告各位条友,在我国,小偷是一个正当合法的职业,请大家尽可能的保证小偷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比如像题主问题中的门禁,建议马上拆除,还有防盗窗和防盗门。请勿在家中放任何有毒害物品,比如老鼠药。发现小偷来家中行窃,请务必配合,否则小偷出任何问题,屋主都将承担所有后果。
按目前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最恰当的处理方法是再小偷没有完成大破坏前把小偷请进屋,然后自己躲起来以免和小偷发生冲突,特别是那些体格健壮甚至是练过搏击的业主更要严格约束好自己,等小偷完事后送小偷出门后再打电话报警,你要做的就是详细向警察描述小偷的相貌、穿着等外貌特征然后安心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等着猴年破案花点小钱感激一下就基本走完流程了。再难的日子也要开心的过不是吗?
你们知道小偷偷小猪,被母猪弄死了谁该负责? (二)
最佳答案这个问题分怎么看待了。原来,我听说有小偷到房主人家偷东西,不小心从六楼上掉下来摔死了,被小偷家属索赔60万元的案例;也听说过小偷偷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但是就是没有听说小偷偷小猪仔,被老母猪撞翻踩死的案例。
只感觉到这个小偷在本起事件中,也是真够倒霉的,偷猪不成反被母猪反杀。而那个老母猪也也够凶猛的,竟然为了防护自己的孩子,对来犯之敌采取防卫和攻击,将小偷撞翻,并且踏上一万只脚,让小偷永世不得翻身。想必这个老母猪也是成精了。
因为小偷是在养猪场的猪圈里死亡的,养猪场的老板说是小偷来偷猪仔的,而小偷的家属是绝对不会承认小偷是去偷东西的。
反正是死无对证,小偷的家属一定会一口咬定小偷是到养猪场串门儿而误入猪圈的,或者是说小偷那天喝多了想到猪圈里凉快凉快的。结果,被一只老母猪撞翻并且踩死。
有人说大过年的,看见这个问题,为这个小偷感到悲哀,不过话说回来,偷东西是贼,是犯法的,偷猪仔也是贼,也是犯法的,偷猪仔被母猪踩死。
偷猪仔被母猪踩死,是母猪踩死的,不是你踩死的,该负责任的是偷猪仔的人,他应当负100%责任的,而母猪为了保卫自己的猪仔,属于正当防卫,既使踩死了偷猪仔的贼,也是属于防卫过当,也不该让猪的主人来承担责任,猪是你的私有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你是不需要负一点责任的,如果你的猪仔被他偷走的话,他还应当赔偿你的经济损失的,由于他已经不幸被母猪踩死了,他的责任也就应该免责任的!
也有人说母猪护崽这是天性,小偷侵犯猪们,母猪奋起反抗,把他撞翻踩死,是他纠由自取!你不但不用负责,如果因小偷的惊吓,导致你家的猪不能正常生长的话,你还有权要求小偷家属赔偿相应的损失。希望大家都能支持正能量,反对一切貌似公正、实际助纣为虐的现象。
有一片文章讲的是有关于一个小孩年轻时偷小东西长大后因偷窃被判刑最后临刑时咬掉母亲耳朵的原文是什么 (三)
最佳答案宣和年间,芒山有一名小偷即将被执行死刑,其母亲前来与之诀别。小偷对母亲说:“希望母亲能让我再吸吮一次乳汁,这样即使我死了,也无憾了。”母亲同意了,将乳头递给他。然而,小偷却咬断了母亲的乳头,鲜血满地,母亲因此而死。小偷随后对执行刑罚的人说道:“我小时候,曾偷过一棵菜和一根柴,母亲看到后不但没有责备我,反而十分高兴,这种放纵导致我如今落到这般地步。因此,我恨她,杀她以报。”
真是令人震惊的一幕。人们常说,“教育孩子要从幼儿开始”,这句话在小偷的身上得到了印证。他的母亲未能及时纠正他的不良行为,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更是一则警示,提醒父母们要从小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
小偷的这一行为无疑是对母亲的背叛,也反映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如果当时母亲能够及时纠正他的不良行为,或许他的人生轨迹将大不相同。这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故事,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关注的话题。
小偷的这种行为让人深思,它不仅是对母亲的背叛,更是对教育的忽视。从小偷的案例来看,教育孩子需要从幼儿开始,家长应该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否则,这样的悲剧可能会一再上演。
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犯罪案例,更是一个关于家庭教育和社会责任的故事。它提醒我们,每个孩子都是一张可以塑造的白纸,家长和社会有责任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让孩子们健康成长。
失主追小偷身亡责任算小偷的吗? (四)
最佳答案我国明文规定,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显然法律是鼓励公民抓小偷的,追小偷的行为合理又合法。而失主追赶小偷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小偷的盗窃违法行为。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比刑法的因果关系要求相对较低,从民事赔偿角度,小偷对于失主死亡需要承当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小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既是鼓励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也是让犯罪者得到相应的处罚。
网友表示:
“失主在追赶小偷时小偷回头看了一眼,失主很有可能被小偷轻视甚至蔑视的眼神所激怒,本来身体健康的失主在受到心理刺激的情况下,体内的生理平衡很可能收到破坏,身体生理指标很可能瞬间突破平衡点,使其体内脏器负荷加大,并由此造成对自然感知降低,反应迟钝超过了零点零三七毫秒。失主因此在追赶途中左脚落地时间和角度与大脑计算有所偏差,不幸摔倒在地;因反应迟钝超过一毫秒,没有及时做好保护;另小偷逃跑时选择的线路没有任何防护装置,可能是小偷故意所为。综上说述,失主的不幸与小偷的回头可能存在着多种因果关系,所以小偷必须对失主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失主追小偷摔倒身亡怎么就说成了无因果关系?假设小偷不偷,就没有失主说法,正因小偷偷了失主才追,这就因果。社会不能偏坦失主追小偷引发的死亡小偷有理,小偷引发的失主死亡应该。事实上我国在处理此类案例时,法官的曲释是造成目前社会丑闻不断翻新的原因之一。
失主追小偷还要分情况,一般情况下,失主没有发现小偷定义为盗窃,失主发现小偷,并与其发生一定程度的争夺则可定性为抢夺,而抢夺致人死亡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好像还有特别规定,对老弱病残妇孺等弱势群体抢夺,被抢者因自身疾病死亡(例如心脏病)抢夺也要并处过失杀人。所以,除非小偷和失主追逐一段很长距离,失主死因也是意外(非病理性),小偷才是无责。
为什么现在网络上频频出现这种奇葩的评论?小偷偷东西逃跑,失主追小偷,导致小偷死亡,失主到底要不要负责?这个问题其实是显而易见,失主如果没有过失不用负责;失主如果有过失,当然要负责。最极端的情况就是失主失手把小偷打死了,不能因为别人偷东西,你就把别人打死吧?这个道理显而易见吧?现实中在过失与无过失之间是不那么明确的,在模糊的地带,适当的付一点责任,也是无可非议的。大家不用抓着几个案例耿耿于怀,我觉得从法律的精神上讲,只要你没有过失,肯定不用负责。至于失主在追逐的过程中死亡,从因果上讲,当然不会让小偷负死亡的刑事责任,正如题主说的,可以盗窃导致特别严重后果,追究更加重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方面也可以做一些追究。
失主追小偷死亡,小偷必须承担责任,失主追,小偷死亡,失主不必承担责任,判断的依据是正义,小偷损害了财产所有人的利益,失主追小偷是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小偷是损害别人的利益。按照犯罪原发性可知,没有小偷的偷盗,就不会发生追赶事件,起因是小偷非法夺取别人的财产,导致的事件均由小偷本人负责。假如你的财产受到不发法侵害,难道任之逃跑,害怕追死担责任,任其逃走,假如在美国,用枪打死也没有罪的,世界上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定的。为正义而行的不可笑,可笑的是纠缠不清权责的愚昧人。
小偷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情急之下被打成重伤,主人要承担责任吗 (五)
最佳答案将小偷打成重伤是犯法的,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小偷只实施了盗窃,而将其打伤,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属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网友询问:
小偷入室盗窃被主人发现,情急之下被打成重伤,主人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盈都律师事务所张建军律师解答:
将小偷打成重伤是犯法的,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小偷只实施了盗窃,而将其打伤,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属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者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小偷实施了其他的暴力行为,而针对其暴力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北京盈都律师事务所张建军律师解析:
负不负法律责任要分情况而定,若小偷被发现后的行为,会威胁到屋主的生命健康权,屋主出于自卫需要措手打死小偷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小偷被发现后的行为不可能会对屋主的生命健康权构成威胁,屋主仍打死小偷的,则属于防卫过当,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根据屋主的当时主观),会处以刑罚,但一般会减轻处罚。因为窃贼并没有对当事人构成生命威胁。而且盗窃也不属于恶性犯罪,不符合特殊防卫的条件。当然了,如果窃贼行窃败露后胁迫或者攻击当事人,则当事人可以在一击毙命的情况下用正当防卫辩护。盗窃自古以来就属于违反了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由于损害了他人的财务,故而在他人实施此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民事主体是可以实施正当防卫的,若是由此导致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侵害,那么民事敏体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张建军律师提示:
根据刑法的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但是并非针对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贪污罪、渎职罪等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不法侵害应是由人实施的,对于动物的加害动作予以反击,原则上系紧急避险而非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如果防卫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那么就构成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其主观上存在过失,且刑法上对此行为规定了过失罪的,那么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意外事件。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的时候,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具体表现在:不法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了侵害能力,主动中止侵害,已经逃离现场,已经无法造成危害结果且不可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在财产性犯罪中,即使侵害行为已经构成既遂,但如果尚能及时挽回损失的,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3、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4、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如针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有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卫亦或是紧急避险。也可以是对侵害人所带协助其伤害的对象实施。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张建军律师简介
张建军律师,北京盈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十余年,专注刑事案件。四十多个取保,无罪案例;二十多个轻判,改判案例;十多个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例。全部真实案例。刑事辩护,越早越好;刑事律师,案例为王。
相信关于打小偷致死亡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槐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