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陕西15岁少年被埋尸农田,6名嫌犯已被刑拘,会被判处死刑吗?
- 2、成瑞龙审判过程
- 3、不但贩毒巨大还当众杀害警察,实在是极其可恶!杀害英雄警察柯占军的恶魔被依法执行死刑
- 4、同一个牢房的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其他的犯人是什么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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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5岁少年被埋尸农田,6名嫌犯已被刑拘,会被判处死刑吗? (一)

优质回答从案情本身来说,该起案件性质非常恶劣,而且已经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凶手已构成死刑标准。
但是,我国向来对未成年人罪犯有特殊优待的政策,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涉案6名嫌疑人中,其中4名都是在校学生,肯定没有满18周岁,而另外两名社会无业青年,目前也未公布年龄,很可能也没有满18周岁。——因此,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款来看,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站在我的角度来说,自古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希望法庭能严惩凶手。未成年罪犯需要保护,未成年好孩子更需要保护……
受害人袁某,今年15岁,原是兴平市金城实验中学的初二学生。上学期间,袁某频繁遭到几名职业中学学生骚扰,向其索要钱财。因不堪其扰,袁某决定休学外出打工。
据袁某的父亲袁先生称,儿子当时可能被打怕了才提出休学打工。起初,他以为这只是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因此没有找过那几名学生。
但对于儿子休学,家里面一贯不支持他这么做。当天晚上,孩子的母亲给他做了一晚上的思想工作,但袁某坚持要外出打工。
9月8日,他亲自送儿子到西安,并在一家饭店里帮厨,之后还通过视频联系过几次,儿子的心情明显好得多了。9月29日,家里面并不知道儿子回来过,直到11月3日下午,家人才知道儿子已经遇害。
——因手机号码被“拉黑”,陈某伙同梁某等人骗回袁某行凶。
2020年9月29日晚间,陈某伙同梁某、杨某等6人,将袁某骗回兴平,因手机被对方“拉黑”等琐事,对袁某进行殴打,并致其昏迷。
随后,陈某等人拦出租车将袁某拉至宾馆,继续进行殴打。袁某多次求饶,嫌疑人以为其是装的,因此不予理会。10月30日上午,陈某等人发现袁某已经死亡。遂将其尸体运至阜寨镇一处废弃农田里进行掩埋。
据受害人父亲介绍,杀害其儿子的6名嫌疑人,其中4名是当地职校的在校学生。杀人后正常返回学校上课,并大肆宣扬。其中一名年纪小的,因心理害怕将此事告知家长,其家长拨打了报警电话。
找到遗体时,袁某双眼圆睁。因此,其家人怀疑孩子是被“活埋”的。
目前,6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成瑞龙审判过程 (二)
优质回答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期间,成瑞龙与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广西桂林、重庆等地犯下了六起骇人听闻的案件,其中包括持枪抢劫和谋杀六人。这一系列罪行的恶劣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5年1月18日,成瑞龙在一次抢劫行动中被警方成功捕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然而,他的身份并未因此而被完全揭露,直到2009年5月31日,经过精密核对,他的信息被证实为罪大恶极的成瑞龙本人。
同年6月3日晚上7时48分,成瑞龙被押解回广东省佛山市,他的命运即将接受法律的最终审判。2010年1月7日,作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他首次在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受审,对他的案件进行审理。 经过审理,2010年2月21日,佛山中院对成瑞龙做出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瑞龙对这一判决表现出预料之中的态度,但他仍然选择上诉。
二审阶段,2010年4月28日,广东省高院在佛山中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成瑞龙案。面对法律,成瑞龙当庭忏悔,表示愿意捐献全身器官,强调上诉并非为了逃避惩罚,而是寻求法律的公正,他承认即使没有这些罪行,死刑也是应得的。他表达了希望通过器官捐赠来弥补过错的愿望。 然而,这一上诉并未改变结局。2010年7月10日,佛山中院再次宣判,维持原判,并将案件上报最高法院核准。成瑞龙的命运在二审中依然确定无疑。
最终,2010年11月2日,成瑞龙在佛山殡仪馆被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这一系列审判过程,彰显了法律对严重犯罪的严惩,以及罪犯自我救赎的努力与无果。 扩展资料
成瑞龙,广东省连州市人。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成瑞龙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六起,杀害七人,致伤两人,此后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杀人狂魔”成瑞龙在13年漫长的逃亡路上,累计残害13人。2010年7月9日,成瑞龙终审获死刑。2010年11月2日,成瑞龙在佛山殡仪馆被注射执行死刑。
不但贩毒巨大还当众杀害警察,实在是极其可恶!杀害英雄警察柯占军的恶魔被依法执行死刑 (三)
优质回答缉毒英雄柯占军,1981年出生,哈尼族,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人,中共党员,一级警司警衔。他以31岁年轻而宝贵的生命,为正义而牺牲。柯占军自2003年投身公安工作以来,冲锋在前,参与多个大型任务,多次深入敌后,抓捕毒贩,共计主办毒品案件33起,抓获毒贩64人,缴获毒品53千克,协办毒品案件101起,缴获毒品837千克、毒资1000万元,各类枪支7支。他曾三次获嘉奖,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2年1月,湖北籍嫌犯潘文与邓双军合谋,计划从云南省购买毒品与枪支运往湖北省贩卖。潘文纠集伍刚、李书岗等人参与出资。邓双军与晓打、廖发能商定,由晓打联系境外毒贩购买毒品与枪支,廖发能送与邓双军和潘文。2月20日,廖发能将毒品、手枪及子弹运往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交与邓双军。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在接到线索后,于2月23日18时许,对正在景洪市某小区出租房进行毒品交易的邓双军、潘文等人实施抓捕。在小区六楼与毒贩遭遇,柯占军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展开殊死搏斗,迅速控制了一名毒贩。然而,另一名毒贩潘文在拒捕过程中产生杀人念头,从背后偷袭,开枪击中柯占军的右下胸部。倒在地上的柯占军依然没有放弃,用双手抱住毒贩潘文的腿,潘文气急败坏,用枪托猛打柯占军的头部和背部。在柯占军用尽全力依然死死抱住不松手的情况下,潘文对着柯占军头部又开一枪。潘文、邓双军持枪从洗手间翻窗逃离,邓双军在逃跑过程中开枪拒捕,致一名群众重伤,后在景洪市大曼么十字路口被民警当场持枪打死。民警从景洪市大曼么小区内查获共计净重32217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子弹23发及潘文掉落的作案用制式手枪一支。
柯占军因伤势过重,经医院最终抢救无效,英勇牺牲。除了邓双军被当场击毙,熊永军、伍刚、潘文、张钟、李书岗、李继业、郭辉、晓打等人也相继被警方抓获归案。遗体告别仪式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泐文化广场举行,几万群众自发到场,为柯占军送行。
西双版纳中院受理潘文等11人故意杀人、贩卖、运输毒品案后,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9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对7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予以维持,4名被告人予以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核准了恶魔潘文的死刑判决,以及另外三名罪犯廖发能、伍刚和晓打的死刑判决。
潘文犯下两项罪行,不仅贩毒数量巨大,还当众杀害公安民警柯占军,其行径极其可恶。潘文被依法执行死刑,恶魔伏法,告慰柯占军在天之灵。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警示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同构建和谐社会,共创阳光美好生活。
同一个牢房的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其他的犯人是什么心态? (四)
优质回答其实,监仓里面,也分为不同的身份,所以,身份不同,心态也不同。
监仓里面一般都是三种人:第一种是轻刑犯,就是已经判决,然后刑期较短。
就不用“下队”去监狱里面,剩下的刑期就直接在看守所里面执行的。
这种人被安排和死刑犯在一个监仓,其实目的就是让他们随时注意死刑犯的情况,
如果有任何情况,就给我们汇报,然后,这类人心态最放松,因为已经知道具体的出去时间。
他们就是算着日子,眼巴巴瞅着早点出去,死刑犯被执行以后,会分点东西。
然后,可能相处了一段日子有些感情,带点难过,但是,更多的是轻松。
再也不用随时提心吊胆,随时需要看着了。
第二类人就是还在等着判决的,这类人判决还没有下来,总是提心吊胆的。
这种人吧,看见死刑犯被执行,首先,看见了法律的威严,震慑肯定是有的,后悔犯错误。
然后,就是担心自己会被重判,很多人都会认真学习法律,然后预估自己会判多久。
第三种,就是同样是死刑犯的人,这种人一般会兔死狐悲的感觉吧。
这种人,一方面,会庆幸自己又躲过了一次执行,可以多活一些日子。
一方面,又会觉得自己日子所剩不多,感觉很担忧,同时又心存侥幸盼着改判。
不过,一个监仓,最多就两个死刑犯,不然,不好管理,也不好开展工作。
所以,看守所里面,也是一个小社会,里面的人,都是形形色色的,各有自己的心态。
不过,无论如何,铁窗里面的日子,都是一个字:熬!
自由的宝贵,只有失去了才能体会!大家一定要珍惜自由,千万不要违反犯罪!做了之后后悔可来不及咯。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槐律网关于6罪犯同日被执行死刑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