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周岁的张某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正确?
- 2、校园暴力该如何制止?
- 3、打架斗殴至人死亡如何处罚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15周岁的张某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是否正确? (一)

最佳答案【正确】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或重伤的,分别按《刑法》第232条和234条即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处理。本题中张某只有15岁,但其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应按故意杀人罪处理,故张某应负刑事责任,本题正确。考生要注意,对于刑事责任能力,大家一定要分段把握,并重点注意三个特殊情形,即14~16周岁的人以及间歇性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校园暴力该如何制止? (二)
最佳答案学校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见不鲜,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时有发生,甚至有斗殴致死的情况,悲剧的发生敲响着社会的警钟,提醒我们需要高度关注学生的身心教育。为了不让悲剧重演,我们能做的是什么呢?
12月5日凌晨,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发生一恶性事件,大一新生姚某在寝室斗殴致死,该学生今年15岁,被6名大一学生打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晚上,警方随即查破该案件,将涉案的6名学生中拘留,有5人被警方刑事拘留,1人被行政拘留,涉案人员均属未成年人。目前,案件的详细过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姚某为17级汽修专业新生,因晚上在寝室内与室友发生口角纠纷而引发肢体冲突,后室友召集几名同学在寝室内对姚某等实施殴打,致受害人姚某死亡。凌晨三点多,学校得知情况马上通知家属,但当家属赶到学校时,被告知姚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未成年阶段是最脆弱和最需要保护的,学生之间,特别是室友之间难免会在生活中产生矛盾和纠纷,学生往往因为心智不成熟,做事易冲动,产生过激的行为,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学生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理智解决矛盾,随时与老师和家长沟通,不应一意孤行,意气用事。
因此学校应该加强管理,深入对学生的安全和思想品德教育。
面对校园暴力,你会怎么做?
打架斗殴至人死亡如何处罚 (三)
最佳答案俗话说冲动是魔鬼,遇事要冷静,小编提醒担心打架斗殴的朋友们千万不要冲动,因为冲动过后是要付出代价的,那么打架斗殴至人死亡如何处罚呢接下来请裕祥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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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至人死亡如何处罚
小编总结如下:
打架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还要看作案人的年龄、作案手段、认罪态度、赔偿情况等综合考虑。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键在于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在10年,如涉嫌故意杀人,有判处死刑的可能。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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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槐律网关于15岁大一新生斗殴死亡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