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犯罪辩护~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意见

### 职务侵占犯罪辩护的深度剖析与辩护意见构建
在当今法治社会,职务侵占犯罪作为企业经济领域中的一大顽疾,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对社会经济秩序构成了挑战。面对此类犯罪指控,有效的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职务侵占犯罪的构成要件、辩护要点以及具体辩护意见的撰写三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以期为相关辩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职务侵占犯罪的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主体资格: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殊身份界定,排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行为。- 职务便利: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这里的便利条件,需直接基于行为人的职责而产生。- 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主观上需具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目的。这是区分职务侵占罪与其他经济犯罪的关键。- 数额较大: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数额需达到法定标准,根据司法解释,通常指三万元。####职务侵占犯罪辩护要点
在职务侵占犯罪的辩护过程中,辩护人需紧密围绕上述构成要件,从以下方面进行辩护:- 主体合法性审查:首先确认被告人是否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若被告人非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或其实施行为时并未利用职务便利,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侵占数额的精准计算:辩护人需对指控的侵占数额进行细致审查,确保计算无误,避免金额被夸大或计算差错导致的不当指控。- 主观故意的探究:深入分析被告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可能因误解行为性质或受到非自愿影响而实施侵占行为。若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或无非法占有目的,应作为辩护的重要考量。- 职务便利的合法性分析:详细剖析被告人所行使的职务便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直接基于其工作职责。若职务便利的使用存在争议,可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持。####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意见的构建
撰写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意见时,辩护人应基于上述辩护要点,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构建全面、有力的辩护体系。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辩护意见示例:---尊敬的法庭:本所接受被告人XX家属委托,指派XX律师作为其职务侵占案的辩护人。经过细致的案情分析和证据审查,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或即便构成,也存在大量从轻情节。具体辩护意见如下:一、被告人主体身份存疑,其并非公司非国家工作人员,或实施行为时并未利用职务便利。二、指控的侵占数额存在计算差错和夸大现象。经辩护人核算,实际侵占数额远低于法定标准。三、被告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其行为系误解行为性质或受到非自愿影响所致。四、即便被告人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但鉴于其主动交代案情、积极退赃、具有立功情节等,应从轻处罚。综上所述,辩护人恳请法庭充分考虑上述辩护意见,依法作出公正裁决。---在撰写过程中,辩护人还需注重法律条文的引用、证据的列举以及逻辑论证的严密性,确保辩护意见的专业性和说服力。总之,职务侵占犯罪的辩护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辩护人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案情洞察力,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刑事案件(涉嫌职务侵占)已立案,侦查后公安口头回复撤案,之后想民事起诉,法院因刑事案件在办不予立案
- 2、指导案例【第235号】于庆伟职务侵占案
- 3、27个真实案例,详解职务侵占案件实务要点
职务侵占犯罪辩护~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意见的相关问答
刑事案件(涉嫌职务侵占)已立案,侦查后公安口头回复撤案,之后想民事起诉,法院因刑事案件在办不予立案 (一)
贡献者回答不能撤案,这个涉嫌刑事犯罪,无法撤案。但根据你说的情况,检察院应该是不会起诉的,就算起诉法院也应该免于刑事处罚,无罪释放,别太担心。职务侵占罪只要不是数额特别大,是比较轻的罪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第四节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 第六十一条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万元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万元(总额不超过10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每减少1.5万元,刑期减少六个月。 第六十二条 【五年有期徒刑量刑格】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职务侵占1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数额2万元,刑期增加六个月。 第六十三条 【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犯罪数额在10万元的; (二)索贿3次且数额在3万元的; (三)未退清赃款的; (四)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五)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 你没有说金额,侵占罪经典案例。我估计金额应该是够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但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希望这个规定对你有所帮助。
撤案不是个人可以决定的,公诉案件个人无法决定可否撤诉,只有在自诉案件中个人才有权利撤诉。按你的叙述,检察院最多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构成犯罪但法律不追究),公司不服的才会提起自诉。那时候才会涉及撤诉的问题。
指导案例【第235号】于庆伟职务侵占案 (二)
贡献者回答单位临时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认定职务便利,不以工种为标准,而应从岗位和职责出发。只要受公司、企业等单位聘用,并有主管、管理或经手财物权,不论正式职工、合同工或临时工,均可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
该罪行的核心在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判断是否具有职务便利,需从岗位职责角度考量,而非工种。只要单位给予相应权限,无论是正式员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均有构成职务侵占罪的风险。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受单位聘用,并获得管理或接触单位财物权限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正式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关键在于其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单位财物。
此案例强调,职务侵占罪的判定不拘泥于工种,而在于职务权限和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占有行为。单位临时工同样可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需严格遵守法律,避免触犯此罪。
27个真实案例,详解职务侵占案件实务要点 (三)
贡献者回答一、反舞弊
2008年,财政部联合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并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该规范未明确“反舞弊”的具体概念,但在第42条中明确了企业反舞弊工作的四个重点情形:未经授权或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滥用职权;相关机构或人员的串通舞弊。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的《小型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反舞弊机制。
二、立法解读
刑法第271条是关于职务侵占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和学界通说,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三、行为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单位本身不构成本罪的主体。例如,以虚假身份应聘为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虚构股东会决议成为公司负责人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企业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等均构成职务侵占罪。
四、主观方面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五、立案追诉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在6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数额属于“数额较大”,在修法之前,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而修法之后,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六、量刑指导意见
根据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根据不同情况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七、项目经理实施的职务侵占行为
项目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情况较为常见,如售卖公司香烟、截留劳务费、虚假报销等。
八、公司人员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和司法判例,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九、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分析多个职务侵占罪的案例,可以看出司法实践中对职务侵占罪的主客观要件的认定标准,以及不同情况下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依据。
明白职务侵占犯罪辩护~职务侵占犯罪辩护意见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槐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