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我闺女遭遇的一个不愉快事件。她今年九岁,前几天不幸被一个中年男子强行抱住并亲吻了。作为家长,我深感震惊和愤怒,也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保护我的孩子。目前,事件虽然已经得到初步处理,但我认为这不仅是对我闺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更是对我们家庭的一种侵犯。因此,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有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以及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步骤是怎样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闺女九岁了比一个中年男子抱着给强吻了已经处理了也要赔? (一)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闺女九岁了比一个中年男子抱着给强吻了已经处理了也要赔?

优质回答你可以去对被告人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但是如果你们是经过公安机关调解,签署过调解协议书的话,就是已经依法达成调解协议,正常来说法院应该是不会受理的。如果你们不是经过我们公安机关调解,而是私下达成了协议,你可以反悔背约去法院起诉,具体法院是否受理,就要看案件详细情况了。

如果是经过我们公安机关调解的:

一般来说,像这种从我们公安机关调解之后又到法院自诉的案件,都是我们派出所或者案件队调解不成,对嫌疑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然后民事赔偿方面再由被害人去法院起诉。很少看到你说的这种情况,调解成功了,签了调解协议书,你又毁约起诉的。好,不管是哪种情况吧,从我们公安机关走的案子,法院必然是要来公安机关调取涉案证据材料的,那我们第一个要复制给他们的,就是这个案子的治安调解协议书。——说得再明白一点,你们都已经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你还怎么起诉啊。你自己看看你的那张治安调解协议书上面的,最后一条应该就是类似“双方不再就此追究责任”的话吧,你这边签了调解协议书,拿了赔偿金,那边又去法院民事起诉,这个有点说不过去了,法律、道理上都说不通。所谓合情合理合法,你这个最多也就算是个“合情”,既不合法也不合理。你要是咽不下这口气,不愿意就此放过那个违法嫌疑人,你别签字拿钱啊。你这边白纸黑字签字画押说拿赔偿金了,不追究了;那边又去法院起诉,这个讲不通啊,你那个调解协议书是干什么用的啊,我们公安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您老眼里这么不值钱,没有法律效力啊。另外,你说的“私聊”指的是“私了”吧,这应该是你写了错别字,(就像你说的“验不下这口气”应该是“咽不下这口气”)。如果是经过派出所调解处理,那就是公了,不是什么私了。

如果你们没有经过公安机关调解,而是私相授受拿钱不追究,那你们这个协议有可能自始无效,这种情况下还有法办的希望,但是你拿到的钱,就要还给对方了协议自始无效,钱自然要归还。

案子私了后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自诉案件当事人私了,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会被判刑。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够构成犯罪,是否判刑。只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且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被打报警备案了,协商之后私了,撤销报案如果对方反悔还能不能报案。 (三)

优质回答1、对于能撤案的一般是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是不能撤案的。如果当时报案人因当初掌握情况不准或者警方认定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而撤案的,报案人在发现新的情况或者新的证据后,可以再次报案。

2、在行政案件中,特别是大家常见的故意伤害轻伤以下的治安案件,警方认为可以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撤案。如果被害人再次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成功和解撤案

当事人陈某于2013年和白某发生争执,在推搡过程中将白某推到在地,白某喊痛,陈某便打了110和120将白某送到医院,经检查白某三根肋骨骨折。陈某被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被取保候审,之后未在关注此事。直到2014年接到检察院的电话即将起诉到法院才开始着急,通过家人找律师。

接受此案后张艺律师先到检察院阅卷,联系主办检察官说明本案当事人陈某在本案中主观恶行小,系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口角升级引发的推搡导致,被害人有一定的过错,陈某也没有想致此严重后果的发生。

且陈某年纪轻轻,正值与女友谈婚论嫁的阶段,若起诉到法院将对陈某的人生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检察官了解到陈某主观恶性不大,产生的后果不是太严重,愿积极赔偿对方与对方和解,便给他一个机会,将案件发回侦查阶段。

案子回到派出所,由于受害人白某不愿与陈某联系,我便主动联系白某,表示理解白某的痛苦,说明陈某愿意积极赔偿和解的意图,白某提出要在赔偿医药费的基础上,要赔偿一定数额的医药费。经过几次协商,达成了双方都接受的数额,白某为当事人陈某出具了谅解书。

至此在侦查阶段,派出所做出了此案撤案的处理。

由于本案律师的努力,侦查和检察机关的细致、宽大,此案没有为陈某留下案底,对他正处于谈婚论嫁阶段,积极赔偿和解,撤销案件是最好的结果。

亵渎同意私了,然后又后悔能重新投诉吗 (四)

优质回答报案后要是自己后悔了的可以进行申请撤销,不过能不能成功就要看是什么罪名了,要是涉及到了杀人这些罪名的,即使自己想撤销都是不可能的,公安会进行接管。报案后可以的撤销的情形如下:

一、在行政案件中,违法行为人与被侵害人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双方解决后,可以申请把案子撤销。

二、在刑事案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也可以申请撤销立案。但是否准许,由公安机关决定。此外,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是: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特别指出:累犯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案件和轻伤害案件占刑事和解的绝大多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打架私了的问题 (五)

优质回答补充回答:私了的话数额由双方协商,你可以要求对方出具医疗费单据,你自己也出具相应的医疗费单据,如果对方比你高的话就适当的补偿一些。其它涉及到误工费、交通费的就另说了,这里应该没有太多那种支出。所谓公了就是走诉讼程序了,按我下边的回答进行诉讼。

1、双方斗殴,对对方都造成伤害的话而伤势并不十分严重的话,一般公安机关会给双方出具伤情鉴定的介绍信,由双方自己去做伤情鉴定,确认伤情等级。只有轻伤伤害公安机关才会进行处理,如果是轻微伤的话则不处理。

2、如果是轻微伤,可以提起刑事自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赔偿,或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对方没有去派出所,最后派出所销案了,那他进行几种诉讼的话,是可以以监控录像为证据的。

3、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私了,只是涉及到赔偿问题而已。如果你觉得麻烦就与对方协商进行赔偿,如果不愿协商可以让对方起诉再说。由于你方也被对方伤害,你方也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槐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被私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