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作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多种情况。其中,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也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此外,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重婚、家庭暴力等,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同时,法律还规定在涉及子女抚养和教育等问题时,应适当考虑子女和女方的利益。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与合理。
- 1、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几种情况
- 2、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内容
- 3、国家的新婚姻法是什么的司法解释
- 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几种情况 (一)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几种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房产增值部分: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增值不予分割。
婚内房屋赠与: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未过户的,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因此,未过户的赠与不产生法律效力,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予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同样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如果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如果有其他约定,则按约定处理。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将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
是新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部分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细节而异,建议在涉及大额财产分割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内容 (二)
贡献者回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新婚姻法解释三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一、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理解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主要规定了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款中的“出资”亦同第一款为全额出资。既然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可以理解为不动产是双方父母资产的转化,而双方父母的出资可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在没有当事人另外约定的情形下,夫妻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不动产也相对公平。
国家的新婚姻法是什么的司法解释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新 婚姻法 ”,是国家颁布的一部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催生新择偶观“潜力股”成女人新宠。不少市民认为,时下流行的“裸婚”、“全职太太”已经不再靠谱,女人挑对象的首要因素也不再是钱和房子,“潜力股”将成女人择偶新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四)
贡献者回答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
行为界定: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与虐待: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定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构成婚姻法中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关于婚姻法第四条的司法适用:
不予受理: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处理:对于已经受理的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内容是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部分关键条款的简要概述,旨在帮助理解其司法适用和定义范围。在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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