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市民云怎么办理租赁备案_办理租赁备案方法流程 (一)

天府市民云怎么办理租赁备案_办理租赁备案方法流程

贡献者回答天府市民云办理租赁备案的方法流程如下:

进入住房租赁服务页面:

打开天府市民云APP,在搜索框中输入“住房租赁”或直接在首页点击“住在成都”进入住房租赁服务专区。在服务页面内,点击“网签备案”选项,即可进入备案页面。

选择备案角色并填写房屋信息:

点击“我是房东我要备案”开始备案流程。房东备案可直接从名下出租的房屋信息中选择;租客备案则需填写房屋产权信息以进入下一步操作。注意:签约备案时,房东和租客可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签约,但请勿同时进行多项操作,以免造成信息冲突。

完善租赁信息并预览合同:

在备案页面,需要完善房屋租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原因、租金金额、承租人信息、实际居住人信息以及合同时间等。信息填写完毕后,进行合同预览,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完成电子签约:

房东通过刷脸认证及电子签名确认合同内容。租客同样需打开天府市民云APP,进入网签备案页面,在“待签约”选项下查看待签约合同,并通过刷脸认证及电子签名完成签约过程。

查看并保存备案证明:

签约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审核备案信息。用户可点击查看“备案证明”,将证明保存到手机中,以便后续打印使用。

注意事项: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以免影响备案的顺利进行。如遇操作问题或信息填写疑问,可随时联系天府市民云客服进行咨询。

成都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二)

贡献者回答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天府租赁码”

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或天府市民云APP申请“天府租赁码”,这是参与项目登记和选房的必要条件。

2、选择房源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查看房源信息,并选择感兴趣的房源。

3、报名登记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成功的时间先后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

4、选房与合同

根据选房公告公示内容参与选房,选房后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进行租赁备案,办理入住相关事宜。

成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年龄要求

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住房情况

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

3、住房保障情况

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申请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注意事项如下:

1、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等。

(3)其他相关材料

无自有住房证明、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等。

2、注意事项

(1)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任何声称可以购买或先租后售的信息都是诈骗。

(2)申请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资格费、代办费、渠道费、更名费等费用,任何要求支付这些费用的行为都是诈骗。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请审核

第五条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申请的,应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本人为主申请人。

第六条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具有“5+2”城区城镇户籍;

(二)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人中有经认定属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四)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第七条申请人可通过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现场或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线上两种方式进行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并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书面同意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八条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租房资格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当书面或短信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轮候配租

第九条公租房配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配租和常态配租。已取得公租房资格的申请人实行轮候管理,由住房保障部门结合可配租房源情况明确配租方式、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配租:

(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

(二)有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的;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且已年满18周岁的;

(四)有残疾人的;

(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六)均为60周岁及老年人的;

(七)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家庭;

(八)符合规定的其他对象。

第十一条集中配租通过随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常态配租根据申请人申请选房时间确定选房顺序。

申请人未按时选房、经督促仍未选房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

已享受租赁补贴的申请人,将在选房后自动终止租赁补贴保障资格。

新都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三)

贡献者回答申请新都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与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住房情况: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符合上述条件后,可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在“天府租赁码申请”界面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此为后期参与项目登记的电子凭证。之后关注项目登记公告并登记,再按选房公告参与选房,最后与产权单位或其授权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2023 (四)

贡献者回答成都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赁对象,为在成都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须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或现场两种方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管理服务平台自动比对审核,审核通过的赋予“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是申请人取得配租资格的凭证。

保障性租赁住房既可以个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的,由运营单位审核并分配房源,用人单位安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入住,并由运营单位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要求统一运营管理。

成都保障性住房登记

需关注项目登记公告参与登记,公告信息通过登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点击“住建蓉e办”,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项目公告”中查看。若对项目有登记意向,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的“登记报名”进行登记。

登记成功后,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将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将在项目选房公告中公示;登记未成功会自动提示未成功原因。登记成功后无法参与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登记。如要更换登记项目,您需在项目登记期间内主动撤销登记或等待该项目选房结束。

内容参考

天府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五)

贡献者回答天府新区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涉及三类人群,具体如下:

首先,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家庭人口需两人(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且家庭成员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关系;申请人已婚者,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需作为共同申请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其次,单身无房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且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含3年);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最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收入在5万元以下;具有本市户籍;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承租职工社会保险2年(含2年);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在办理公共租赁房申请时,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流程如下: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单身职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将核实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及收入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后将初审情况送至所在区民政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区民政部门负责收入核定,房产管理部门则负责住房审查,并汇总各部门审查意见,最终确认申请人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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