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加班怎么算合理? (一)

工地加班怎么算合理?

贡献者回答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是违法的。法律依据: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工地晚上加班怎么算工资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加班到晚上十一点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工资150%的标准计算;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到11点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地加班3个小时算一个工吗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加班费不以正常上班时间定,应该这样算: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 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超出的部分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一般每天加班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 加班费按平日工资的150%支付给劳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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