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是否扣除开支

### 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是否扣除开支:法律视角下的详细解析
在当今社会,赌博问题一直是社会治安的一个重要隐患。开设赌场并从中抽头渔利,不仅是严重违反法律的行为,更是对社会风气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极大危害。然而,在法律的审判过程中,对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的数额认定,特别是是否应扣除开支的问题,常常引发争议和关注。本文将从法律视角出发,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的定义及性质
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或筹码、接受赌客投注等行为。而抽头渔利,则是指赌场组织者从赌博活动中抽取一定比例或数额的盈利作为自己的非法所得。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还容易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家庭破裂、经济纠纷等。因此,法律对开设赌场及抽头渔利行为持有严格的打击态度。抽头渔利数额认定的法律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的数额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实际到手原则,即按照赌场组织者实际抽取到的收益来计算,不考虑这些收益之后的开支情况。这是因为,抽头渔利本身就是非法的盈利行为,其数额认定应基于非法的收益本身,而非其后的用途或开支。二是证据充分原则,即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抽头行为的存在及数额的大小。这通常包括账目记录、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等证据材料。是否扣除开支的争议及法律依据
关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是否应扣除开支的问题,实际上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和法理逻辑,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抽头渔利的数额认定不应扣除开支。这是因为,开支部分往往难以准确界定和计算,且容易成为赌场组织者逃避法律制裁的借口。同时,从法理上讲,抽头渔利本身就是非法的盈利行为,其数额认定应基于非法的收益本身,而非其后的开支情况。因此,在计算抽头渔利数额时,应严格按照实际到手的原则进行,不考虑开支因素。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及案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的认定和操作,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例如,在古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赌博罪案件中,被告人钟某某组织多人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因为被告人提出的开支情况而减少对其抽头渔利数额的认定。相反,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判处了刑罚并没收了违法所得。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律对开设赌场及抽头渔利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抽头渔利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面临更重刑罚的问题,也是值得关注的。不同地区和不同案件可能会有所不同,但通常都会结合场地规模、参赌人数、违法所得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一旦抽头渔利数额达到当地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面临更重的刑罚。结语
综上所述,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数额的认定不应扣除开支。这是基于法律对非法盈利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开设赌场及抽头渔利行为对社会风气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巨大危害。因此,我们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赌博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开设赌场抽头渔利怎么计算,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