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何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 2、如何面对舆情媒体
- 3、处理社会安全类舆情突发事件的关键原则是
- 4、如何处理舆情
- 5、怎样统筹兼顾两舆论场,社会正能量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如何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一)

贡献者回答提高有效处置舆情的能力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徐汉明
舆情是社会公众对于新近发生事件和问题的观点、看法的集中表达,具有新近性、主观性、非强制性、公开性、易变性等特性,往往呈现萌芽、升温、炒作“井喷”、持续炒作、降温平息等阶段。它集中反映了公众对于社会问题以及社会发展的意见和看法,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晴雨表。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传统媒体手段受到现代网络的尖锐挑战,舆情越来越成为公众认识社会把握现实的重要途径,传播舆情的媒体则越来越成为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平台。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执法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积极主动适应社会进步特别是信息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从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方式等方面着手,切实加强对舆情的研判、应对和运用,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转变执法理念,正确认识舆情对于司法工作的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网络化带来了信息的不可控性和高度自由流动,社会公众表达自由权与媒体的新闻自由权相互交织,使得任何事件包括执法、司法个案都有可能被曝光,舆情已经成为重要的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就检察工作而言,舆情就是检情。真实的舆情有利于把握民意、倾听民声、化解民怨、汇集民智,对于我们正确查办职务犯罪、指控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公众对案件事实、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审查批捕、指控犯罪、开展刑事审判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尤其是含有大量虚假信息等舆情的存在,某些非理性的涉案舆情通过网络媒体迅速传播以及无限放大,往往给公众心理、情绪与行为选择带来误导,给司法机关正常的办案活动带来不应有的压力和不当干扰。
如何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网络舆情,切实发挥检察机关惩治犯罪、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作用?首先,必须转变传统执法观念,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新的执法理念,把舆情压力变为提高案件处置工作的动力,养成在信息社会、舆情爆炸条件下抗“压力”、抗“干扰”良好的执法办案习惯,善于把握好、引导好、利用好社会舆情,架设司法机关与社会大众沟通交流的桥梁,提升社会对公正、廉洁、高效、文明司法的认同度、满意度与支持度。其次,要深刻认识社会舆情的双刃剑作用,切实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舆论关切,疏导社会公众情绪,积极引导公众培养法治心理、养成法治思维,自觉维护法治秩序。最后,要切实加强舆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综合协调、主动引导、科学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执法机制建设,提高有效处置舆情的能力
在处置涉检舆情工作中,我们应当明确方向,把握重点,加强舆情处置工作的机制建设,切实提高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涉检舆情的能力,促进舆情处置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建立预警预报机制。舆情发生后,要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内设机构的一体应对,形成统一、高效、权威的应对处置组织体系。首先,检察长靠前指挥协调。在处置涉检舆情工作中,检察长要靠前指挥,及时掌握舆情信息,亲自部署,果断决策,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力求协同动作。其次,强化舆情的监控研判。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情报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及时发现了解可能引发舆情激化的敏感信息,客观评估舆情的发展态势,为科学决策、有效应对处置涉检舆情提供智力支持。第三,完善预案工作措施。要明确应对舆情的组织领导、快速反应、处置方法和应对策略等重点工作措施,确保预案运行实施的快、准、实。
二是建立同步启动机制。及时回应舆情关切,准确披露案情,控制关键信息源,强化释法说理和答疑解惑,抢占舆论制高点,赢得舆论的主导权;坚持“两轮驱动”,一手抓舆情引导,组织正面网评、限制负面言论,使舆论向理性和法治方向发展,一手抓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现实行为的化解;坚持跟踪引导,密切关注舆情状况,全面掌握舆情发展动态,牢牢掌握舆情引导工作主动权。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部门联动。一旦发生涉检舆情,各地要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迅速协商新闻、外宣、通信管理、公安机关等部门共同应对。上下联动。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的跨区域性、匿名性特征,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优势,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沟通机制,及时通报舆情信息,加强指导督办力度,形成处置合力。内部联动。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部门之间在办理处置舆情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情况,各司其职,支持配合。
四是建立问责评估机制。明确宣传报道纪律。舆情处置工作预案的制定、组织和实施,都要经合法程序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采访,不得擅自为媒体提供采访报道素材或在互联网上披露相关信息;取得新闻主管机关支持,规范媒体对司法个案的报道,做到媒体监督司法而不干扰司法,防止案件被不当炒作而影响公正处理;依法制裁造谣滋事行为,加大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保护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权利的充分行使,同时,切实加强对网络不良言论与行为的管理,对于在网上造谣滋事、蛊惑公众、引发严重事件的相关执法部门和人员,应当移送主管机关依法查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对于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足、瑕疵甚至于错案,要勇于直面,坦诚回应,该依法纠错的要坚决纠正,不得藏着掖着,对公众不瞒着盖着;该问责的要依法依规问责,以及时消除公众的疑问。
规范执法方法,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面对涉检舆情,我们应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高度重视公众的关切点问题,把握时机,正确把握"四说"机理,疏导舆情民意,即说比不说好,早说比迟说好,自己说比别人说好,主动说比被动说好。要讲求处置涉检舆情的时机与策略,注重在舆情引发突发性事件前,发布权威信息,以正确信息引导公众,以真实信息抵制虚假信息,最大限度压缩恶意炒作空间,最大限度消除公众疑虑和猜测,有效赢得行动先机。
要正确处理接受舆论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对于正在办理舆情关注的案件,既要以开放、包容、虚心、坦诚的态度对待和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吸收舆情中的合理成分,又要不被舆情左右,坚持依法独立办理案件,保障案件的客观公正处理。
一是充分尊重社情民意。对于社情民意中的合理成分,要依据现有法律规范,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对于社情民意反映司法机关案件处理工作的失误,检察机关应当正视问题,依法处理,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
二是有效引导社情民意。对于社情民意要冷静观察、正确分析、积极应对、有效引导,纠正和防止片面迎合的不良倾向。检察机关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执法办案情况,必须重事实、重证据,于法有据;对于少数社会成员不恰当的要求,应当依法妥善回拒,纠正和防止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来迎合部分社会成员要求的不当做法。
三是正确处理舆情中的虚假成分。对于一些公众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舆情中含有一定的虚假成分的,只要不是有意捏造、编造虚假事实来妨害司法活动的,执法司法机关一般不应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而应采取教育、说理、疏导、化解的方法,促使其消除误解,进而守法护法。对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舆情制造事端或社会事件,严重干扰司法活动,破坏机关、学校、企业、社会的正常工作秩序、教育秩序、群众生活秩序以及社会管理秩序的,执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对极少数为首者触犯刑事法律规定的,应当绳之以法。
四是妥善处理合理不合法的舆情问题。由于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体制、机制存在一定的漏洞,加之立法滞后,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一些合理但无法可依的现象,对于一时无法解决或者现有法律框架内无法可依的社会诉求,执法司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大众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必要时可以提请党委政法委协调处理,在不违反法律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如何面对舆情媒体 (二)
处理社会安全类舆情突发事件的关键原则是 (三)
贡献者回答处理社会安全类舆情突发事件的关键原则是及早化解。
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需要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科学适度”四个方面原则。
一、 及时准确,争夺舆情引导先机。
有研究表明,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讲求黄金4小时原则,事件发生4小时内可能被大量转发,24小时内就能成为舆论焦点。如果此时政府部门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争夺舆情引导先机,正确有效引导舆情,那各种谣言、虚假就会在公众质疑声中不断被放大传播,误导社会公众,导致事态扩大,把舆情危机推向高潮。
因此,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第一时间跟踪研判舆情,设置传播议程,组织权威评论,坦诚对待公众,回应社会关切和质疑,与公众展开平等对话互动,及时展开调查,进行问责处理。
只有在事件处理整个过程中,政府部门都做到了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坦诚处置,才能稳定公众不满情绪,避免谣言虚假信息流传,控制事件处置的话语权,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网络舆情监测要求达到实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多瑞科舆情数据分析站能满足系统舆情信息服务市场三个要素,实时性:舆情获得越早,给应对和处置留下的余地就越大,而网络舆情的发展往往是爆发式的,机会稍纵即逝,一旦错失最佳时机将追悔莫及。
全面性:网络舆情容易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信息量大,容易使很多重要信息被忽略;准确性:海量信息条件下,如何准确地掌握问题核心,不为纷扰所困,是得出正确判断的关键。
二、 公开透明,用事实回应舆论质疑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众往往非常关系事件发生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涉及哪些责任等等消息,并基于社会监督的热情容易对事件进展发出质疑,这时如果政府部门不及时公开相关情况,一些捕风捉影的小道消息就有了生存的土壤,谣言和虚假信息就会充斥网络,给突发事件处置和政府声誉、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
事实上,一些害怕家丑外扬的地方官员,却总是喜欢千方百计压制媒体报道突发事件,删除网友言论,甚至采取威胁、恐吓、殴打拘捕等暴力手段阻止公众和媒体显示监督职能。而其结果则往往是,越大压,就会吸引越多的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曝光,事件关注度越高,而暴力应对手段则招来更多的批评,舆情危机出现二次爆发。
因此,遭遇突发事件,政府要做的不是打压,而是主动、全面、高频次、多渠道把事件信息发布出去,才能满足媒体报道需求和公众知情欲望,赢得舆情引导主动权。
三、 规范有序,避免负面舆情再生
在突发事件中,政府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事,树立自身良好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还要坚持有序引导的原则,以客观理性的处置方式,回应社会上特别是网络上出现的虚假、不实信息和传闻,引导舆情朝着正面、理性、平和的方向发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因此,在政府处置突发事件时,必须考虑普通民众的心理认知,依据社会常识常理对事件进行妥善处置。一旦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冲突,应当充分考虑公众的情绪化和心理承受能力,在不损害法律权威的情况下,灵活安抚舆论情绪,避免随意定性引发舆情危机再生。
四、 科学适度,维护政府公信力
在突发事件舆情引导过程中,政府部门要注意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坚持科学适度的引导原则。首先,回应舆论话不要说的太绝。突发事件后,在面对媒体表态时说话要留余地,以免授人以柄,陷入舆论被动。其次,面对民意要求,不应过度承诺。
有些情况下,为了安抚公众情绪,一些官员在与公众互动中容易对媒体做出过度承诺,而一旦承诺无法兑现,结果使自己陷入被动,承受更大舆论压力,付出更大代价。
如何处理舆情 (四)
贡献者回答舆情处置是指对于网络事件引发的舆论危机,通过利用一些舆情监测手段,分析舆情发展态势,加强与网络的沟通,以面对面的方式和媒体的语言风格,确保新闻和信息的权威性和一致性,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虚假信息,变被动为主动,先入为主,确保更准、更快、更好地引导舆情的一种危机处理方法。
现代社会,任何企业和单位的工作都离不开互联网,网络已经融入到了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2011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报告显示,我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5亿,其中手机网民数达到3.4亿,在总体网民中的比例达到65.5%。如此庞大的网民数量,促使互联网应用空前的繁荣。而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和网民观点意见的交互性使网络舆情发酵更为容易,影响更为深远。因此,积极的网络舆情处置成为政府、企业和个人不可避免的选择。
1.重视互联网。互联网把人类带入一个多维的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网络舆论成为民意的“晴雨表”。 把握网络的发展趋势,认识网络的深刻影响,正视网络的严峻挑战, 把网络作为日益强势的新兴媒体来对待 ,把关注网络舆情当作一种工作常态来坚持,把引导网络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锻炼,高度重视网络建设,主动掌握网络技术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大力发挥网络作用,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2.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先入为主,掌握主导权 。危机管理实质上是危机沟通管理。 实透明的信息、开放式的报道、人本化的沟通,不仅不会引发恐慌,给政府添乱, 而且会促进网络民间力量与政府力量良性互动,产生积极效应。
3.在网络舆情中勇于“抢旗帜”。在舆情频发的今天,要高扬社会公正司法公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旗帜,积极排查和解决社会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因为种种顾忌,把这样的旗帜送给网上意见领袖,而让广大网民对政府失望。
4.在舆情应对中充分发挥主场优势,政府掌握的信息远比网民个人所了解的信息全,面而专业中国政府对新闻媒体具有重大影响力,而且最主要的一条,政府应该具有权威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失语、不妄语,发挥信息优势,学会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利用政府与民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力地引导舆论, 但也要警惕政府的主场优势变成主场劣势,这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流失。
5.建立政府网络舆情预判预警机制。这一机制包括网络舆情信息收集机制,网络舆情信息分析机制,网络舆情发展方向的预测机制和网络舆情发展的干预机制。通过建立预判预警机制,政府可以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网络舆情进行干预。如在收集和分析舆情信息时发现了负面信息,则可以通过报道正面消息冲淡负面信息的影响。
6.建立政府网络舆情危机处理机制。公共危机事件的发生实际上是社会系统由有序向无序发展,最终爆发突发性危机事件的过程。因此,设立综合性决策协调机构和常设的办事机构,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调以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能力。
舆情处置能否起到效用最终还是要取决当事人对事件引起的舆情状况的了解程度。古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没有对舆情发展掌握足够的信息就无法有效的处置舆情危机。
在舆情处置过程中,利用软件对网络舆情信息进行全面的采集分析,及时准确发现与我的不利或负面信息,了解与我相关的网络舆情发展态势,起到舆情预警作用,同时为危机舆情处置提供决策数据支持。
网络舆情监测系统是针对当下舆情危机频发,舆情处置能力缺乏开发的软件。该系统通过对海量网络舆论信息进行实时的自动采集,分析,汇总,监视,并识别其中的关键信息,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从而第一时间应急响应,为正确舆论导向及收集网友意见提供直接支持当事人优化舆情危机处置。
怎样统筹兼顾两舆论场,社会正能量 (五)
贡献者回答当下中国,客观存在着两个舆论场,一个是以党报党刊党台、通讯社为主体的传统媒体舆论场,一个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媒体舆论场。两个舆论场传播基调和诉求表达长期分离对立,不仅直接挑战党管媒体的原则底线,而且导致社会阶层分裂对峙、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党的执政基础腐蚀削弱。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异军突起,公共话语权得到最大程度释放,网络空间众声喧哗、肆意表达、无序流淌。“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制造的网络舆情波诡云谲,“网络问政”、“网络监督”、“网络审判”等掀起的舆论风暴汹涌澎湃,舆论引导和社会管理难度陡然提升。尤其是2010年微博兴起,开启了“全民皆记者”的“微时代”,鸡毛蒜皮的事都可能被“围观”放大成极具轰动效应的重大舆论事件。更为严峻的是,一些势力操纵网络舆论,编造政治谣言,恶意抹黑党和政府形象,瓦解党的执政根基。2013年“南周”新年献词事件,公然挑战党的新闻管理制度。而一些人员利用网络创设“个人媒体”,言论行为“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其影响力不亚于一份报刊、一家通讯社。如个别人打着反腐旗帜,没记者证却打着“记者”的旗号,通过在境外注册网站,然后“出口转内销”,用爆料手段,要挟、绑架地方党委政府。有人甚至将网上的乱象称之为一场“网上文化大革命”。
与此同时,在网络力量的倒逼下,传统媒体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一些传统媒体对此认识不清乃至盲目乐观,再加上高高在上的“官媒”架子、官腔官调的“八股”文风、刻板说教的“灌输”模式,久而久之使得受众对主流媒体敬而远之、厌而弃之。当前,打通两个舆论场,提高舆论引导力,已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迫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
一、依法规制新媒体,占领舆论新阵地
订立真规实矩。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崛起,特别是博客、微博等自媒体的出现,事实上瓦解了不准私人办媒体、禁止异地监督等政策规定。一些微博大V,动辄几十万、成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甚至办起了微刊、微电台,网上视频更是异常火爆,其传播力和影响力大大超过了平面媒体甚至广播电视。对一些所谓的知名爆料人、微博大V,有没有合法合格的记者证,具备不具备采编播新闻的资质,管理部门似乎视而不见、束手无策。几乎所有商业网站都在违规采编、转载新闻,而关于公职人员、新闻从业者微博管理规定,稍加变通,即可规避,形同虚设,几无作用。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有权依法管网,举办者有责任依法办网,公众有义务依法上网。国家立法机关和网络管理部门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全面审视和清理现行网络管理法规,过时的要及时修订,有漏洞的要抓紧完善,需要新立的要尽快出台,还应有针对性、前瞻性,真正实用管用。
敢于真抓实管。党管媒体、党管舆论,如同党管军队、党管枪杆子,是坚持党的领导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当前,个别网民利用网络发泄私愤、造谣传谣、误导公众,甚至侵害他人隐私、实施网络犯罪;一些所谓网络精英借助敏感事件,恶意攻击现行制度,指责抹黑党和政府,甚至煽动公众颠覆党的领导和国家政权;一些传统媒体从业人员白天种公家田,晚上种私人地,通过隐姓埋名、化名注册,把不能在自家媒体上公开发表的稿子,转而发到网上,甚至卖给一些网站赚钱收费。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必须依法管理。如果总不较真、听之任之,势必形成“破窗效应”,放纵和加剧网络舆论乱象。即使对那些强势媒体、知名网站和名人博主、微博大V,在管理上也必须敢于碰硬,该警告的警告,该禁言的禁言,该关闭的关闭。只要违法违规违纪,就坚决依法处理,决不手软。只有将包括网络在内的新兴媒体,像现实社会一样依法管理起来,才能为我所用、不受其害,也才能还公众一个规范有序、文明健康的网络世界。
善于寓管于用。党的互联网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发展、利用、管理三位一体。对待新兴媒体,同样要善解善管善待。要组织专门力量,持续深入地研究和掌握新兴媒体及其信息传播的特点和规律,使管理更具艺术、更有水平、更富成效。要把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新闻网站,与传统媒体同等对待,纳入党的新闻管理体制之内,为其新闻采编人员颁发记者证,实施正规化、制度化管理。对有重要影响的商业网站,则要严格依法实施管理,切实规范其新闻刊载行为,有效管控其从业人员。网上“意见领袖”代表了相当数量拥趸的心声,公众关注度高,对网民情绪和网络舆论影响很大。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转化、扶植和培育一大批理解、认同、赞成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领袖”,通过他们来影响网民、引导舆论。同时,要倡导党员干部上网、开微博,替党和政府说话,培养我们自己网上的“说话领袖”,占领新媒体这一新的舆论阵地。
二、打通两个舆论场,弘扬社会主旋律
寻求两个舆论场的“最大公约数”。尽管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两个舆论场客观存在,甚至此消彼长,但一时谁也还很难把谁吃掉,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依然还会共生共存、相互融合,相互影响、频繁互动。当前加强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可偏废,必须打通两个舆论场,同奏时代主旋律,聚合发展正能量。打通意味着融合,两个舆论场的重合度越高,表明社会舆论越统一,舆论环境越和谐,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越强。因此,我们要努力寻求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最大公约数”,抓住共同点、共通点,做好舆论引导大文章。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交给传统媒体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把传递党的声音和反映人民心声有机统一起来。而网络等新兴媒体正是民情民意的最大汇聚平台,其主流同样是向上向善向美,渴望政治清明、社会和谐、民生幸福。党心与民意,就是两个舆论场最大的“交集”,是打通两个舆论场的着力点。
推动两个舆论场“同频共振”。议题设置是舆论引导的重要手段。新闻管理部门要俯下身子、侧耳倾听民声民意,多从公众舆论中捕捉话题,多从群众角度设置议题,策动两个舆论场齐唱“同一首歌”。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共同的“兴趣点”,大到党的治国理政方略、国家内政外交决策,小到百姓安危冷暖、人间社会百态,只要戳到“兴奋处”,都能形成同频共振的舆论场,发展壮大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即使在一些公共危机形成的舆论狂潮中,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其中的理性光芒,放大其中的正面声音,因势利导,正确应对,就能汇涓涓细流成大江大河,让主流舆论响亮有力。2012年9月15日全国多地发生“保钓”反日游行,一些地方出现了打砸日系车辆现象,网上网下对此也是一片谴责。宣传管理部门抓住时机,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共同发声,积极引导公众理性合法有序表达爱国情感,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响应,维护了和谐稳定大局,是打通和引导两个舆论场的成功例证。
促进两个舆论场有机融合。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拆除对网络、网民的 “心理隔膜”,既不能因为网上舆情的“草根”而藐视之,也不能因为网民对政府的“习惯性质疑”而排斥之,更不能因为担心沾惹是非而装聋作哑。只有把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舆情作为现实民意的风向标和参照系,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勇于正视、敢于担当,及时回应、积极作为,才能赢得民心、赢回信任。大量政务微博的诞生,就是政府主动利用新媒体、搭建起的与民众沟通的桥梁,虽是尺幅之地,却受众面广、互动性强、关注度高,发挥着发布信息、解读政策、解答疑问、提供帮助的大作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党和政府在微博上经常处于被动的尴尬局面。
传统媒体也必须认清形势、解放思想、勇于突破。改革应当是全方位的,前提是正确导向,基础是准确定位,抓手在革新内容,提升在舆论监督。要适应分众化传播趋势,迅速从信息传播者向意见提供者转变,针对不同的受众,说不同的话、传递不同的声音、提供不同的意见,有效引导和影响不同的目标人群和目标领域。媒体竞争主打新闻,舆论引导“内容为王”。只有受众爱看爱听、愿看愿听,才能实现有效传播。主流媒体应当清醒认识到,“不是群众抛弃了你,而是你远离了群众”。必须强化受众意识、服务意识、时效意识,根据群众需求、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报道内容,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上不失语、有作为。要走出去、沉下去、融进去,把群众作为报道主体、服务对象,用群众喜欢的方式说话,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闻宣传成效的最高标准。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作为一种自觉;将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成为一种常态。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天然职责,是重塑主流媒体公信力、权威性的重要手段,人民群众相当期待,党和政府寄予厚望。主流媒体不能做埋头沙子的鸵鸟,而要敢于直面社会热点、舆论焦点,真实反映民情民意,及时回应百姓关切,积极影响引导舆论,推动现实问题解决,消解诱发矛盾的负面因素,聚集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同时,传统媒体还要加快向新媒体进军,办好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畅通权威信息发布渠道,让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进入网络社区,推动网上政府与民众的顺畅沟通和良性互动。
明白如何提升舆情处置能力?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槐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