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 2、我在饭店上班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我中途有事不干了可以辞职吗?
- 3、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 4、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可以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 5、我今天签的劳动合同,明天上班,可我不想去了,这算违约吗?我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一)

答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视情况而定:
1、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违约的处理方法: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2、只要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义务;
3、要求对方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4、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5、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要求违约方赔偿自己的损失。
综上所述,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补偿有对员工进行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拒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到期违约的处理方法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要存在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的义务;要求对方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我在饭店上班签的是一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我中途有事不干了可以辞职吗? (二)
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法规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无法定事实下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不需要特定的事实发生,不需要任何理由,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者运用该条规定需要注意四个方面:
1、提前预告
由于单方解除权使权利人可以仅凭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消灭,由此可能造成相对人利益的损害。因而,对相对人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虽然规定,劳动者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特定的法定事实的发生。但是,也同时规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30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减轻或者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0天未满,劳动者不得擅自离职,但用人单位可以提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书面通知
劳动合同解除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完毕之前,当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应该采用慎重的方式,书面通知,就是慎重的体现。同时,书面预告也便于计算时间,交接工作,结算工资,有据可查,减少劳动纠纷。
实践中劳动者在运用此条法律规定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解除合同通知”,写成“辞工”、“辞职”申请,以致于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所谓“辞工”,“辞职”申请,就是不接受或者不再接受现在的工作或职务,请求离去。既然是请求,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实际上是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单位要约,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有效送达
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必须有效送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一式两份,直接送达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其中一份由收件人签字作为送达依据保留。收件人收件不签字的,可以用影像记录送达情形。
解除合同通知也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送达,快递送达,一定要在快递单上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人群限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劳动者的无法定事实单方解除权,并不适用于所有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接受专项培训并约定了服务期的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单方解除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三)
答用人单位如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解除中可能遇到的情形包括:
1. 合同解除通常适用于单方违约情形,双方违约时较为复杂,需判断哪方违约对合同影响更为根本,解除权的行使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 从自我保护角度,并非任何违约均需解除合同,需判断违约是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解除合同是否有利于避免更大损失,即解除权的行使应符合正当目的。
3. 合同解除代表交易失败,将增加市场交易成本,对市场秩序和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解除合同需慎重考虑。
4. 合同目的通常与主要义务相关联,违反主要义务可能使合同目的难以实现,而违反附随义务通常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仅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5. 对于不适当履行,即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一般可通过降价或修补解决,而不直接解除合同。如瑕疵可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修理,以避免合同解除。
综上所述,合同解除权应谨慎行使,考虑合同目的、违约情形及交易成本等因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可以同意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 (四)
答可以呀!
劳动合同也属于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签订的合同,同样解除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立即同意当然可以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是针对员工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也受30天的限制。
上述30天的规定是说,员工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管公司同不同意都可以走人,之所以给30天就是让公司赶紧重新招人,或公司让人来接替,免得耽误工作,也是告诉公司不能借口没人接替而拒绝员工辞职。
公司如果有人接替员工,当然可以立马同意员工走人,最起码还可以节省一个月工资呢!
至于要不要向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那就要看员工辞职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了。
我今天签的劳动合同,明天上班,可我不想去了,这算违约吗?我需要把合同拿回来吗? (五)
答算违约。不去了也就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去了对单位构成违约。合同不需要拿回来。
法律分析
如果单位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即出现这种极端情况,签了合同第二天不去了不构成违约。关于不去了导致的违约责任方面,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只有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中劳动者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有可能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最后,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双方之间如果签署了劳动合同,但是还没有发生正式的劳动关系之前,用人单位如果收到劳动者的通知不进行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是必须和员工进行协商解决,将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在,法律上使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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