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李先生接到了检察院对其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通知,这让他深感困惑与不解。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李先生始终坚信自己的清白,并认为检察院的决定未能充分反映事实真相。怀着对正义的执着追求,李先生在收到决定的7日内,毅然决定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还原事情真相,为自己讨回公道。面对这一情境,我们不禁要问:在被害人提出申诉时,关于申诉的程序与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呢?
- 1、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1题)
- 2、哪些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
- 3、亲告罪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吗?
- 4、刑事诉讼法145条的具体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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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31题) (一)

答【答案】:D
[考点]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解析]关于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梭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入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因此,对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申诉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而非作出决定的检察院或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选项A、B错误。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对于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D项中,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行为的法律效力,实质等同于被告人未对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提起申诉,在此种情况下,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选项D正确,为应选项。
选项C考查了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定事由。《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据此,被害人就本案向法院起诉后,法院应将该案作为自诉案件处理。关于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定事由,《刑诉解释》第1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二)证据不充分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而选项C中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并非法院对自诉案件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定事由,该选项说法于法无据,不当选。
[难度系数]**
哪些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 (二)
答结合刑诉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四种。包括侮辱、诽谤案;虐待案;侵占案以及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但同时也要注意,这四种案件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的。
一、哪些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l)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
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关于规定的不告不理的刑事案件,一般是由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那么才会依法受理。要是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等,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这个时候就出现了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案件的情况。
亲告罪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吗? (三)
答亲告罪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任何的民事、刑事纠纷案件都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亲告罪也不例外。从司法实践来看,亲告罪一般是自己的亲属没有履行意味而导致的侵害结果,此类犯罪行为,若是想要起诉,就一定是需要掌握了足够的犯罪证据。
一、亲告罪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吗
亲告罪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亲告罪流程就是当事人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递交自诉状,人民法院在收到自诉状以后的15天之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无论人民法院是否立案,都应当书面告知自诉人。在已经立案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自然会安排庭审的,自诉人只需到庭参加审理即可。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三、自诉的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3类案件,如被害人按该条第3项规定起诉时,还必须符合该法第86条、第145条规定,提供有关部门不立案、不起诉或维持不起诉决定等有关材料。
(2)属于本法院管辖的。
(3)被害人告诉的。
(4)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5)被指控的犯罪没有超过法定追诉期间。例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故意伤害案(轻伤)的法定最高刑是3年。根据《刑法》第87条第1项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司法机关不再追诉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仍提起刑事伤害自诉就没有法律依据了。
亲告罪是一种自诉类型的案件,对于此部分受害者很多情形下虽然确实由于他人没有履行义务而受到了侵害,但是也有可能会考虑到对方是自己的亲属而不像起诉,故此对于那些被侵害,但是又不愿意告诉司法机关的情形,法院是不会主动受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145条的具体条文规定 (四)
答法律分析:刑事诉讼法145条的具体条文规定,具体如下: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过查明后,发现确实是和案件无关的,那么需要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除此之外,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刑诉法145条司法解释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