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释义?

刑法修正案十一释义?

一、如何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职务侵占罪】作出的新修改?

【不变之处:构成要件】

从客体要件来看,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包括:单位已拥有的财物、已在单位控制内的和应归属单位收入的财物、在单位管理、运输或使用中的私人财物。

从客观要件来看,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直接利用职务赋予的权力),侵占本单位财物到达一定数额。

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行为主体属于特殊主体,要求的必须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的工作和管理人员。(区别于盗窃罪的主要特征)

从主观要件来看,强调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即明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而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成立本罪。(即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条?

是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惩治的内容。

根据该条款规定,任何故意制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故意传播谣言等,严重干扰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

这一修正案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对破坏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行为的打击,并进一步保护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需要提醒的是,在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维护信息的真实性,避免散播虚假信息和谣言,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槐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刑法修正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