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销售员虚构项目骗取巨款获刑
- 二、公司高管侵占巨额资金终受法律制裁
- 三、企业出纳员侵占资金填补网贷黑洞
- 四、法律法规与职务侵占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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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判刑案例2023

随着企业管理的日益规范,职务侵占案件成为法律严惩的重点。2023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典型的职务侵占判刑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揭示了职务侵占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为企业防范此类犯罪提供了警示。以下将详细剖析几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例。
一、销售员虚构项目骗取巨款获刑
在某房屋修缮工程及建材销售公司,销售员严晶晶(化名)利用职务之便,虚构了30余个项目骗取公司采购款,涉案金额高达百万余元。严晶晶因个人投资虚拟货币亏损及消费无度,陷入财务困境。她利用公司允许销售员临时收取工程款的便利,自2023年9月起私自截留了数个项目的部分工程款,并谎称找到低价供货的供应商及高价采购的客户,要求公司将采购款打入其指定的“供应商”账户。公司发现后报警,经调查,严晶晶总计侵占公司款项100余万元。2025年,松江区人民法院以<标签>职务侵占罪标签>判处严晶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单位退赔违法所得。
二、公司高管侵占巨额资金终受法律制裁
在宝新能源公司,原董事长宁远喜及董事温惠因涉嫌职务侵占案备受关注。宁远喜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20余年,温惠则曾任公司董事职务。案发前,两人因股权代持问题与公司实控人叶华能产生纠纷。2022年,宁远喜因涉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温惠随后也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宁远喜与温惠利用职务便利,低价购买公司名下房产,并在公司定增过程中将财务顾问费转入个人控制账户。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6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在庭审中,辩方律师及公司诉讼代理人提出增加旁听席位的要求,法院随后予以增加。该案因涉及知名律师对抗及媒体报道的官员插手案件办理而广受关注,宁远喜与温惠对指控均予以否认,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三、企业出纳员侵占资金填补网贷黑洞
在兴义市某公司,出纳员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长时间将收取公司的车辆服务费等款项侵占自用,用于归还网贷和娱乐挥霍。经统计,2021年至2024年期间,陈某某侵占公司款项高达160万余元。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标签>职务侵占罪标签>提起公诉,陈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公司被侵占的全部款项。此案例再次警示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防止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
四、法律法规与职务侵占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上述案例中的严晶晶、陈某某等人均因职务侵占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不仅失去了自由,还被处以高额罚金,并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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