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戒毒措施时,我们不得不提及那些不适用或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某些特定群体,如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者,以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者,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而是采取相对温和的社区戒毒方式。那么,对于那些已陷入毒品深渊却面临家庭困境的人,比如第三次吸毒被捕、现被关在戒毒所且家中有两个未成年孩子的个体,他们是否能申请社区戒毒呢?

第三次吸毒,现在关在戒毒所,家里有两个孩子都未成年,能申请社区戒毒吗? (一)

第三次吸毒,现在关在戒毒所,家里有两个孩子都未成年,能申请社区戒毒吗?

贡献者回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吸毒成瘾人员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两种。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通常为两年,但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怀孕、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或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则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措施。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情况,法律并未明确禁止使用强制隔离戒毒,但考虑到其特殊性,通常会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决定。如果该未成年人吸毒成瘾,但不具备上述特定情形,则可以考虑通过社区戒毒的方式进行处理。

社区戒毒是指由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的戒毒方式,这种戒毒方式主要针对那些不适合强制隔离戒毒的人群。社区戒毒的目标是帮助戒毒人员恢复正常生活,减少社会危害。

在社区戒毒过程中,社区工作人员会定期对戒毒人员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戒毒效果。如果戒毒人员表现出良好的戒毒意愿和行为,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可以申请提前解除社区戒毒。

需要注意的是,社区戒毒并不是强制性措施,而是根据戒毒人员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的选择。对于未成年吸毒人员,社区戒毒更注重保护其身心健康,同时帮助其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针对目前的情况,若家中的两个未成年孩子需要监护,可以向当地社区或相关政府部门申请社区戒毒,并请求提供必要的监护支持。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临时监护人或儿童福利机构的帮助。

总之,社区戒毒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戒毒方式,能够根据个人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在申请社区戒毒的同时,还需关注孩子的教育和生活需求,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不适用的 (二)

贡献者回答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公安机关对于吸毒成瘾的认定,主要看以下三个方面:

1、经血液、尿液、唾液、毛发等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的行为;

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通俗易懂的来说,只要是有吸毒史的,再次吸毒被抓都会认定为吸毒成瘾。

所以第二次吸毒被抓不仅要接受行政处罚还要被责令社区戒毒,社区戒毒以吸毒成瘾人员为主要工作对象,通过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为目的的一种强制性教育和社会工作干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二)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七)向他人提供毒品的。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强制戒毒拒收条件 (三)

贡献者回答怀孕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不实施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可免于强制隔离戒毒。吸毒成瘾人员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将进行社区戒毒。由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确保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针对怀孕或哺乳的妇女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情况,不采用强制隔离戒毒方式。这种特殊人群的吸毒成瘾处理,考虑到了生理及成长需要,采取了更为人性化的方式。对于其他吸毒成瘾人员,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将纳入社区戒毒体系。社区戒毒由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确保这些人员能有效实施戒毒措施。

社区戒毒的实施对象主要是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包括未成年人、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等。通过社区戒毒,这些人员在社区的协助下,接受教育、治疗和监督,逐步实现戒毒目标。社区戒毒的执行机构为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他们在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提供必要的帮助、教育和监督,确保戒毒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在处理吸毒成瘾问题时,根据不同人群的特殊性,采取了差异化的措施。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处理,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避免了可能对健康和成长造成负面影响的强制措施。而对其他吸毒成瘾人员,则通过社区戒毒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更为灵活和支持性的戒毒环境。这样的处理方式,旨在为吸毒成瘾人员提供更合适的帮助,促进他们逐步摆脱毒瘾,回归健康生活。

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有哪些?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有哪些? (四)

贡献者回答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du吸毒成瘾的,不zhi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一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投送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后,经诊断评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根据戒毒人员实际戒毒情况,提出提前解除或延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原决定机关批准。

二是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必须执行强制隔离戒毒1年6个月;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转到戒毒康复中心继续戒毒康复,再回归社会。

三是各分、县(市)公安局法制部门负责接收并审核强制隔离戒毒所呈报的审批材料,报分管戒毒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由法制部门及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所。各分、县(市)公安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对于不满16周岁吸毒成瘾可以不适用,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