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在社区戒毒的过程中,希望能够逐步戒除毒瘾,重新回归正常生活。然而,就在社区戒毒期限还未满的时候,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突然到访我家,要求进行屎检。那一刻,我内心充满了慌乱和恐惧,于是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我跑了。现在,我时常担心,如果以后被发现并被抓住进行屎检,但结果显示我并没有再次吸毒,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仍然会面临被强制戒毒的风险呢?
我社区戒毒没满,派出所的人到我家屎检,我跑了,要是以后抓到屎检没有吸,这样会被强制戒毒吗? (一)

最佳答案如果毒瘾还没有戒除,严重违反戒毒协议,或者逃匿拒绝参加社区戒毒的,可以强制隔离戒毒。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第三十五条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戒毒条例》第十九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履行社区戒毒协议;
(二)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三)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日的,须书面报告。
第二十条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地所在县(市、区)3次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第二十五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社区戒毒不去报到没吸会来抓人吗 (二)
最佳答案社区戒毒不去报到的,没吸是否会来抓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被采取社区戒毒措施的,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吸毒成瘾的人员,拒绝社会戒毒的,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直接强制吸毒人员进行戒毒,但是,吸毒人员控制比较好,吸毒的瘾不大,并且从未复吸的,就不会来抓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被决定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查清其身份后通知。
被决定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社区戒毒一直没吸但没去报到有什么后果? (三)
最佳答案1. 如果社区戒毒人员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到指定的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2. 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
3. 社区戒毒人员若拒绝接受社区戒毒,或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吸食、注射毒品,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社区戒毒将成为戒毒的主阵地,实施时间为2008年6月1日。
5.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如有固定住所)接受社区戒毒。
6.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并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
7. 相关部门应提供指导和协助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8.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定期接受检测。
9. 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将接受批评、教育,而在社区戒毒期间再次违法者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对于朱某(女)拒不接受社区戒毒,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2年,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