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案索赔始末

案件背景与起因
出轨传闻
2015年6月,一则关于邓超出轨的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起了广泛关注。传闻称,邓超与一名19岁女模特有染,甚至被妻子孙俪在酒店抓现行。虽然这一消息未经证实,但已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对邓超的名誉造成了严重影响。法律维权
面对不实传闻,邓超选择了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他认为,网络上的造谣诽谤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他最初将新浪微博运营方作为被告,要求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然而,在庭前会议中,新浪微博提供了相关微博博主的用户信息,邓超随即撤回了对新浪微博的起诉,转而追加“圈内老鬼”(夏学敏)、“娱乐圈揭秘”(雷善慧)、“圈贰爷”(郑永煌)三名博主为共同被告。诉讼过程与争议
诉讼请求
邓超在诉讼中要求三名博主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同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总计70万元。他认为,三名博主的造谣诽谤行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庭审情况
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虽然三名被告均未到庭,但法院围绕原告提出的证据和诉讼请求进行了详细审查。邓超的代理律师指出,三名博主发布的微博内容具有明显的指向性,且引发了大量网友的讨论和转发,对邓超的名誉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一审判决与结果
法院认定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三名博主未经核实亦无基本事实证据,在微博发布“跑男出轨”、“邓超”等内容,形成大量网络用户讨论,造成对邓超个人品行的贬损。法院认为,三名博主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赔偿与道歉
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三名博主在其各自新浪微博账户首页连续三天置顶发表致歉声明,向邓超公开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邓超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3万元、3万元。邓超代理人对此判决表示认可,并表示不上诉。总结
邓超出轨门案索赔案经历了从起诉、庭审到一审判决的全过程,最终邓超成功维权,获得了应有的赔偿和道歉。这一案件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他人的名誉权,不得随意造谣诽谤。同时,该案也再次证明了明星维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其他遭受名誉损害的公众人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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