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法律基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之外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这一规定为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有效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 二、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构成要件
- 三、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实际应用
- 四、与主合同的关系及冲突处理
- 五、案例分析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有效吗

250字导语: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合同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双方有时会在原有合同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额外的协议。这些额外的协议,即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其有效性常常引发争议。本文将深入探讨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有效性,通过分析其法律基础、构成要件及实际应用,为读者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实践参考。
一、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法律基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之外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这一规定为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有效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基础。
二、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构成要件
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要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1. 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的双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 意思表示真实: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 不违反法律法规: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4. 形式要件:若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订立协议,则必须遵守相应形式要求。
三、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实际应用
在商业实践中,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应用十分广泛。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双方可能签订补充协议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细化;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招标人和中标人可能在中标合同之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具体施工要求进行约定。这些补充协议只要满足上述构成要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四、与主合同的关系及冲突处理
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与主合同的关系是补充和细化关系。当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发生冲突时,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的自由意志和合同约定。
五、案例分析
以小朱与小李的货物采购合同为例,双方在主合同签订后,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细化。小朱认为补充协议未采用特定形式订立而无效,但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若不存在特定形式要求,则补充协议有效。最终,双方应根据补充协议履行各自义务。
总结:
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只要满足法律要件和构成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商业实践中,双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并明确其与主合同的关系及冲突处理原则。同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通过深入了解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的有效性及其相关法律基础、构成要件和实际应用,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活动的顺利进行。
- 1、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还有效吗
- 2、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3、原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除合同协议以外另加的协议有效吗的相关问答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还有效吗 (一)
答主合同解除 后补充协议无效。补充协议必须有主合同的存在下才会存在,如果主合同解除,补充协议会随之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 债权人免除债务 ;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二)
答在双方自愿签署的前提下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
1、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周期比较长,经常会遇到新的情况,比如遇到政策性调整,或者贷款审批延迟,导致无法按照主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的,则需要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协商,除了最初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外,还需要针对具体的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房屋买卖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首先要看主合同是否有效。如果主合同无效,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也无效;如果主合同有效,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补充协议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原合同无效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三)
答法律分析:一般是有效的,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槐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