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什么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什么

优质回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仲裁有什么作用

1、劳动仲裁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关系的纠纷必须经过仲裁才可以提起诉讼;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发生争议时,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解读 (二)

优质回答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一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将被中断,并从中断事由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仲裁时效将中止。当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将继续计算。对于因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的争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然而,若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第二十七条释义内容:本条是关于申请仲裁时效期间的规定。

(一) 仲裁时效的定义: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未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权,从而丧失该请求权的法律制度。

1. 仲裁时效为一年:本条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是参照了民法通则中特殊民事权利诉讼时效的规定,从一年调整为一年,以适应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旨在尽快解决争议。

2. 仲裁时效的计算: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知道权利被侵害指主观上了解事实;应当知道指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已知事实,而主观上无故意或过失。

(二) 仲裁时效的中断:中断是指在时效期间内,因特定法定事由导致已经过的时效期间无效,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

1. 中断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中断的证明责任在请求确认的一方,需提供相应证据。

2. 中断的法律后果: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 仲裁时效的中止:中止是指在时效期间内,因特定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时效,待阻碍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

1. 中止的事由: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如自然灾害、无行为能力等情况。

2. 中止的法律后果: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 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特别时效:对于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怎么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49条之规定 (三)

优质回答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在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中,如果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2. 根据第48条,劳动者对第47条所述的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第49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第47条所述的仲裁裁决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伪造或对方当事人隐瞒了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情形,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4. 如果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确认裁决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之一,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两条关于仲裁程序的重要条款,以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处理。首先,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若确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立即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满足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拒绝受理,并详细说明原因。对于被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次,第四十三条规定了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时间期限。一般情况下,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完成裁决。然而,如果案情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并需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未作出裁决,申请人同样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法院继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如部分事实已清晰,仲裁庭可以先行作出裁决,以提高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 (五)

优质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

一、概述

为了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旨在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1. 调解程序的规定:司法解释详细阐述了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要求,包括调解组织的设立、调解员的资格条件、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保密性等方面的规定。其中强调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

2. 仲裁环节的解释:针对仲裁环节,司法解释明确了仲裁机构的管辖权、仲裁程序的启动和进行、证据的收集与审查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据规则的应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引。

3. 法律效力与执行:司法解释明确了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以及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执行方式。同时,对于调解协议和仲裁裁决的撤销或无效情形也作出了详细规定,保障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目的与意义

该司法解释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提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效率和公正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明确调解仲裁的具体操作规范,为当事人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引,减少劳动争议的解决成本,维护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调解仲裁的程序、法律效力与执行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了劳动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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