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购房资格的诸多条件中,一个常见的问题是:有过贷款记录但名下目前并无房产,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还能算作首套房购买?对于许多准备置业的购房者而言,这一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尽管曾经通过贷款方式购房,但只要当前名下没有登记任何房产,根据多数地区的购房政策,理论上仍有可能被视为首次购房,享受首套房的相关优惠政策。然而,具体是否适用还需结合当地最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来判断。

有过贷款记录名下无房算不算首套 (一)

有过贷款记录名下无房算不算首套

有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不算首套房,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

有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不算首套,除非是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或者是有过贷款记录购买过一套房子之后又把房子卖掉,通过当地的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再次贷款买房就算首套。所谓的首套房指的就是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1、首套房的购房者应当年满18周岁。

2、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3、同时所购房产应当为普通住房,房产面积不超过90平米。

首次购房需要注意:

1、因为首次购房能够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还是比较多的,即便是30%的首付款,对于一些房价比较高昂的城市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要准备好足够的资金,并且明确自己是否有还款的能力,要量力而行。

2、因为是第1次购房,所以在选择房子的时候,要多花费一些时间,多对比几个楼盘,区别地理位置,房价还有社区的规划,慎重考虑之后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

3、要对房屋的具体户型,朝向,绿化率等方面做进一步的了解,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到之后的居住舒适度。

4、购买期房,在签约面谈的环节,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要把能够享受到的权利和所需要承担的义务落实在合同当中,以文字的形式详细的写进去,才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

名下没有房子但是有贷款记录是可以购买首套房,只要贷款还清了,征信良好的话,那就可以说是首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的,再贷款买房属于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的,则属于算二套。

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二套房。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的。若贷款已还清,则银行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灵活把握贷款的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的,则认定两套。

综上所述,有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不算首套房,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之前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名下没有住房可以申请买套便宜的房子吗? (二)

你说的是经济适用房吗,这个是最便宜的房子了。

2017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方法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2017年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第1步:办理申购登记

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由政府组织统一的公开销售,而每一次销售之前,有关部门都会发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公告。如果公告的房源有适合你需要的,而且你又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那你就可以在公告中注明的购买期限内,带着你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情况证明、年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购手续。

相应职能部门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你的年收入、住房条件等材料的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公示。这一点是为了保证申购人的具体住房和收入情况的真实性,因为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认为你的材料有虚假成分,均可举报,并由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核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则发放《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

第2步:按住房困难程度排序

为了确保住房最困难的人可以优先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市住宅发展中心将依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

第3步:确定入围和候补名单

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居民均可取得参加摇号资格,不同的是,2004年12月31日之后动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时,将先确定入围名单和候补名单,然后才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所以,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市住宅发展中心将按照前一环节的排序顺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房源数量的20%确定。在按排序确定入围申请人名单时,如果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同的申请人数量多于排序后剩余房源数量,这时市住宅发展中心会采取摇号等公开方式来确定谁入围。

第4步: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入围名单确定以后,有关部门将以公开摇号的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和候补入围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号。公开摇号将在公证部门、市监察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5步:核发购房证明

入围名单和选房顺序确定后,市住宅发展中心将对结果进行第三次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应该在5日内持身份证明、《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通知书》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办理购房证明。逾期未办理购房证明的,视作弃权。

第6步:按顺序轮流选房

正式入围的申请人持选房顺序号及市住宅发展中心开具的购房证明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开发建设单位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

一处选房和购房结束后,本次购房中取得的各种证明和通知书将作废,新的经济适用住房楼盘销售时,符合申购条件的人员和家庭需按照上述环节,再次参与购买。

名下没房,之前有过贷款不是房贷,但已经还清,现在想买一套153平的房子,最高贷几成?希望专业人士解 (三)

名下没房但之前有非房贷贷款记录并已还清,现在购买153平住宅商品房,最高可贷款比例为4成(假设为首套房情况,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以下是对此答案的详细解释:

一、贷款比例判定

名下房产情况:由于提问者名下目前没有房产,因此按照首套房或二套房(但首套房可能性更大,因为名下无房)的贷款政策来考虑。之前贷款性质:虽然提问者之前有贷款记录,但该贷款并非房贷,且已经还清。在“认房认贷”的政策下,这通常不影响其作为首套房贷款的资格(但需具体看银行政策)。购买房产性质:提问者现在要购买的是住宅商品房,这符合大多数银行贷款政策的要求。

二、最高贷款比例

首套房情况:若银行认定提问者为首套房购买者(因其名下无房,且之前的非房贷贷款已还清),则通常最高可贷款比例为7成(但此处答案给出的是4成,可能是基于某些特定条件或假设,如地区政策差异、银行内部规定等)。然而,需注意的是,在一般情况下,首套房贷款比例多为7成或接近7成。因此,4成可能是一个较为保守或特定情境下的答案。二套房情况:若因某些原因被认定为二套房(尽管这种情况在提问者名下无房的情况下较为罕见),且第一套房(实际为之前的非房贷)已不在名下,则通常可贷款比例为4成或更高(但不超过7成)。

三、其他考虑因素

利率上浮:无论贷款比例为多少,由于提问者之前有贷款记录(尽管已还清),银行可能会对其贷款利率进行上浮。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提问者的年龄、收入稳定性等。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若提问者被认定为首套房购买者,且购买的是住宅商品房,其最高可贷款比例应为7成左右(但具体需根据银行政策和地区差异来确定);而答案中给出的4成可能是一个基于特定条件或假设的保守答案。在申请贷款时,建议提问者详细咨询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贷款政策和比例信息。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名下没有房子可以申请什么房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