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优质回答房产证加老婆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这些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二)

优质回答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那加上名字之后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吗从原则上来看,若是房产证上面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就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之后若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那么先看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需要考虑到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二、按法律规定有如下几点可以解释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民法典》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这个人的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如果是父母的给予的遗产也属于你个人财产,接受遗产或赠与时不必交太多费用就是些手续费之类,但如果日后要将房子出售,则要交比较重的遗产赠与税。提供的是婚前买房的归属情况的一部分,想具体了解的,请查询我国的新婚姻法。

在结婚之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其实很多时候会视为对配偶的赠与,那这个时候认定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也无可厚非。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被加上名字的一方对房子的购买并未实际出资,因此若是夫妻双方就房产的分割产生了争议,并且双方也无法达成协议的,就只能按照双方对房产的贡献来处理。

房产证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共同财产了。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有效凭证。房产证上加了对方的名字就意味着房子是属于双方的,当然是共同财产,双方都对房子享有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温馨提示】

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就算共同财产么 (四)

优质回答房子加了女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的房屋,只要是夫妻姓名,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则属于赠与。

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因如下:

1、加名的行为可以视为是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被加名字的女方有权在离婚时对房子主张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式:

(1)男女双方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按照协议的结果分割房产;

3、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对房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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