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仲裁法

土地承包仲裁法

《土地承包仲裁法》是我国为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自20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该法在调解和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民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一、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制定背景与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制度,对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公正的解决,将严重影响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土地承包仲裁法》的制定,正是为了提供一个公正、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二、土地承包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与纠纷类型

根据《土地承包仲裁法》的规定,该法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具体来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以及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等。需要注意的是,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土地承包仲裁的程序与要求

在土地承包仲裁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当事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对仲裁申请予以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应当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等内容,并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印章后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土地承包仲裁中的注意事项

在土地承包仲裁的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交仲裁申请时,要确保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 在仲裁过程中,要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材料,并如实陈述事实。

3. 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土地承包仲裁法》是我国为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并注意相关事项,以确保仲裁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一)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仲裁程序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三章详细规定。该章节首先阐述了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可在县、不设区的市或设区的市设立,由当地政府指导,其日常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仲裁委员会由政府代表、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农民和专业人员比例不得低于半数。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包括聘任和解聘仲裁员,受理仲裁申请,以及监督仲裁活动。仲裁员的聘任条件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经验、法律或调解工作经历以及在当地有威信并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仲裁员需接受法律和政策培训,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申请和受理仲裁的程序中,纠纷申请仲裁需在两年内提出,申请人需与纠纷有直接利益关系,并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请求。申请书应详细列出相关信息并提供证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其中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仲裁过程公开但可能涉及隐私。双方有权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庭应尽快作出决定。仲裁庭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给予陈述、质证和辩论机会,裁决书将写明争议结果和起诉权利。

裁决后,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起诉,逾期则裁决生效。对于未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执行。整个仲裁程序应在六十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矛盾纠纷而专门设立的法律。它共分4章53条,分别为总则、调解、仲裁和附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6月27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法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有什么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下,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和原则规定如下。首先,对于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其归属集体组织,而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补偿费则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若土地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则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对于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征收集体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对于征收集体的机动地,分配对象为集体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在分配原则方面,根据被征地农民意愿,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组织需将安置补助费相对应的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当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时,可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留存的土地补偿费,应纳入公积公益金,严格管理,确保不低于9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各级政府应引导和鼓励集体组织与被征地农民按照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征地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补偿款计算和发放的公正性。对于存在以权谋私、侵吞和霸占补偿款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在分配问题上出现纠纷难以调解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解决问题。这一法律框架旨在保护农民权益,确保土地补偿费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相关利益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简介 (三)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调节和仲裁过程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和规范。这一法规的主要制定和公布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成,具有权威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它是通过主席令第十四号的形式发布的,这一决定是在2009年6月27日,由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公布。 该法的出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后通过的,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有效的调解和仲裁机制。自2010年1月1日起,这部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对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主席令第十四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于保障农村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这部法规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土地问题的认真对待和法治建设的推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6月27日颁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内容是什么?有没有网友晓得? (四)

贡献者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适用范围: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适用本法。具体纠纷类型包括确认土地承包关系、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回/调整承包土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二、仲裁原则与机构

仲裁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事实为依照,尊重社会公德。仲裁机构: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民代表以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仲裁员与仲裁程序

仲裁员聘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聘任公道正派的人员为仲裁员,并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培训。仲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仲裁庭组成、回避、调查取证、先行裁定、调解与开庭等程序。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相关信息和证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可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回避:仲裁庭组成人员有特定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或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调查取证与先行裁定:仲裁庭可以调查取证,并可以决定委托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可以先行裁定维持现状等。调解与开庭:仲裁庭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可以先行调解;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特定情形除外。

四、仲裁裁决与执行

裁决: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执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内容仅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框架和要点,具体细节和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原文。

最高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的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最高院关于 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可以申请仲裁 ,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土地承包仲裁法,槐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