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户消亡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 (一)

整户消亡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

如果是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农户承包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户若出现整户死亡的情况,必须视不同情况而定;若该农户的确没有继承人,则其家庭承包的土地可由村里收回;若有继承人(农村情况较复杂,也许他有兄弟姐妹、有继父母、养父母等),则必须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属于农民的合法个人财产。二、这里所指的整户,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我国人口管理的实践上,都应以公安机关依法登记的户籍证明(户口本)为据;因为,由于众多的原因有些后出生的人口不一定也登记在该农户承包土地证上;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农户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三、在土地承包经营后岀生,而又没有在其家庭承包经营土地证上登记的人员,按照《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影响他(她)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因为我国实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不是某个人。

根据国家现行的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将确保延续性、稳定性,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将长期不变;死不减少,生不增加。农村基层干部在处理这类事件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整户消亡土地子女还在可以收回吗 (二)

整户消亡后,土地是否可以收回取决于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如果整户家庭消亡,但子女仍然存在且户籍仍在原地,并未得到新的承包地,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这些子女有权继续在原有家庭承包的土地上进行耕作。因为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而非针对个人,所以家庭中部分成员离世,不会影响其他成员的承包经营权。

然而,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或者不符合相关承包政策,那么他们可能就无法继续承包土地。此外,如果土地已经确权到某个家庭成员名下,那么即使整户消亡,该土地也不会被收回,因为确权登记已经明确了土地的权属关系。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子女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子女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没有承包集体土地,那么他们就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地可能会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总的来说,整户消亡后土地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子女的户籍情况、土地确权与流转情况,以及子女的职业和身份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家庭承包的土地整户消亡但已经流转给他人咋办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家庭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无权收回,即便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也应当尊重承包方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流转。若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需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若承包方不愿交回,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但需给予相应补偿。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调整承包地,除非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且必须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并获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若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调整,则按约定执行。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来源包括: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通过合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承包方自愿交回的土地。若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发包方,且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若有争议,可向县农村承包土地合同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维护自身权益。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槐律网关于征地拆迁律师咨询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