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历来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侵占他人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那么,面对这种侵占他人土地的行为,受害者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侵占他人土地的行为,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确实是可以立案的。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明确其立案条件和相关法律依据。
侵占他人土地可立案吗 (一)

答法律主观:
侵占他人土地涉嫌非法占用土地罪,其立案标准为: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的。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
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规定是什么? (二)
答一次性非法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或其他耕地2公顷(30亩),或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的,应在十二个月内非法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或非法占用土地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导致被非法批准征用、占用的土地或植被严重破坏,或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的,应予立案。
非法占用耕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尤其是非法侵占耕地,数量较大,造成大量耕地毁坏的行为。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管理制度,表现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未按国家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征用或划拨手续,或未按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的土地转让行为。倒卖土地使用权则包括直接卖地收款和形式上掩盖土地买卖实质的行为。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应依据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处理,尤其是达到立案标准的情况。未达到立案标准的行为,则可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实际违法事实处理。
侵占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三)
答法律分析:侵占土地罪立案标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侵占村集体土地属于什么罪 (四)
答侵占村集体土地属于侵占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侵占罪立案的标准如下:
1、行为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应当予以立案;
2、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应当予以立案。
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
1、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二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中国法律目前没有侵占集体土地罪这个罪名,因为土地也属于集体财产,侵占集体土地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五)
答法律分析: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的;
2.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的;
3.其他林地十亩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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