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我大一没做贷款,我想在大二开学前做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还没到我想提前知道要那些手续和材料 (一)

11年我大一没做贷款,我想在大二开学前做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还没到我想提前知道要那些手续和材料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的手续和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证明材料(如已办理过则无需再次盖章):

如果你在大一期间已经办理过相关证明材料,并且这些材料仍然有效,那么你无需再次为这些材料盖章。这些证明材料通常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你需要从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导出你的贷款申请表,并打印出来。这张表将详细记录你的贷款信息,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

学生证及复印件:

你需要携带有效的学生证及其复印件。学生证是证明你学生身份的重要文件,也是办理助学贷款的必要材料之一。

户口本:

户口本也是办理助学贷款所必需的材料之一。它用于证明你的户籍信息和家庭成员关系。

共同借款人相关材料: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与首次贷款时相同的共同借款人:为了确保贷款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建议你与首次贷款时相同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办理。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前往当地教育局办理: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你需要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在那里,你将提交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审核。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务必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且符合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向当地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表上要盖几个章,村委会和民政是盖其中之一还是两个都盖?请贷过的朋友帮一下. (二)

都需要。

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贷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7.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陕西助学贷款申请表没有村上章可以吗’ (三)

陕西助学贷款没有盖章是办理不了的。需要在当地的村委会和民政局盖章。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需要盖章吗?如果要盖章必须是户籍地的章吗?居住地乡镇的章行不行? (四)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表确实需要盖章,且必须是户籍地的章。居住地乡镇的章是不行的。这种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目的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在填写申请表时,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说明中指出,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需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另外,共同借款人通常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果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可以是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值得注意的是,资格审查单位在填写申请表时,特别强调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这一步骤非常重要,因为它代表了户籍所在地对于借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初步认定。

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学生应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在填写贷款申请表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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