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四清柴四清-处罚结果 (一)

柴四清柴四清-处罚结果

贡献者回答山西繁峙县岩头乡副乡长柴四清,因吸毒、嫖娼事件在网络上被曝光,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繁峙县委对此事件作出了严肃处理,对柴四清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在6月22日,当地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柴四清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这一处罚措施,旨在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与此同时,县纪检委也对柴四清作出了开除党籍的决定。这一决定表明了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态度,同时也对全体公职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

中共繁峙县委召开常委会,对柴四清事件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开除其党籍的决定。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体现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通过这些处罚措施,不仅有效地打击了柴四清的违法行为,也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公序良俗。这些处罚结果,向公众展示了政府对于违法行为的严惩力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嫖娼被罚款后,没有收据,没有行政处罚书,会有案底吗? (二)

贡献者回答不会有案底。

但是只要是公安机关正式做出的治安罚款,均为治安案件,有档可查。该档案应当长期保存,不得随意销毁。但治安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对行为人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一般没有什么影响。而且,公安机关会为行为人保密的。以后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的事就是了。

嫖妓被抓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

江苏盐城一公职人员嫖娼被开除

新京报讯 (记者刘刚 实习生赵力)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江苏盐城市滨海县委工作人员周某因嫖娼被抓,其打过几个电话后民警便接到上级放人通知。滨海县公安局公开回应称,已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当地纪委称已开除其党籍并撤职。

“公职人员嫖娼逍遥法外”

8月16日,一位自称是滨海县民警的网友在滨海论坛爆料,称其同事7月31日在滨海宾馆某房间抓获三男一女涉嫌嫖娼卖淫。办案人员查得其中一男子叫周某,系滨海县委办公室副科长。

网帖称,在打完几个电话后,民警便接到上级放人通知,周对办案人员说“抓我,抓了还不得放,你们给我等着”。随后,和周一起嫖娼的另外两名男子也被释放。

公安局论坛发帖澄清事实

17日,滨海县公安局发布情况说明称,8月1日,警方依法对当事人徐某某(女)、周某(男)予以治安处罚。

前日,滨海县公安局有关人员称,7月31日晚,滨海警方在现场发现了两人,而非网帖所述的四人,并表示不存在网帖中所说的“打完电话后,民警便接到上级放人通知”的情况。

滨海县委宣传部昨晚证实,“情况说明”里的周某正是网友曝光的周某,系县委办下属的技术服务中心科员,事业编制,非公务员。

据悉,滨海警方已于8月1日依法分别给予两位当事人行政拘留10天和罚款5000元的处罚。滨海纪检监察机关回应称,此案发生后,县有关部门给予了周某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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