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理性讨论 中国会步南斯拉夫的后尘吗
- 2、我国刑法对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立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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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讨论 中国会步南斯拉夫的后尘吗 (一)
贡献者回答现在看来很有可能,外国人,少数民族,港澳台,优待已经成为规则了,尤其是刑法249-251条,根据没写进刑法里的行为不得定罪的规则,基本就是摆明了歧视汉族无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五十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五十一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对煽动民族仇恨罪的立案规定? (二)
贡献者回答根据《刑法》第249条的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故意以语言、文字或者其他方式煽动民族仇恨、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手段恶劣、多次煽动、引起民族公愤的;严重损害民族感情、尊严;致使民族成员大量逃往国外以及引起其他影响民族团结、平等后果等,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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