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为什么不判死刑 (一)

韩国为什么不判死刑

韩国为什么不判死刑韩国没有死刑。

韩国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便没有再执行过死刑,并且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但并没有证据表明韩国废除了死刑。

虽然暂停执行了死刑,但在1998年至2007年这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的数量增加了32%。2009年,韩国大法院裁定死刑并不违反国家宪法而未被真正废止,同时间韩国也出现空前的民意压力,要求政府恢复死刑制度。但截止目前,韩国依然是无死刑状态。

不判死刑的原因

死刑是直接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很残酷。法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人,而不是为了一味地去进行报应式的惩罚。

况且犯人也是有尊严的,而死刑本身就是对犯人人格上的一种羞辱和损害,死刑给人带来的痛苦是不一样的痛苦。改死刑为终身监禁的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可以给人以纠正错误的机会,纵然不能彻底挽回,但还可以稍微进行一些补救。因为如果发现冤案,可以把人马上释放了。但是死刑那可真是一点办法、一点纠错的可能性都没有了。

而且死刑犯中间其实也不乏人才,很多人是在冲动下犯罪,本身却才华横溢,不妨让他们从事一些生产劳动,搞一些科学研究,用产生的收入建立一个被害人补偿基金,对于受害人家庭进行一些补偿。

什么最让你意难平!素媛案罪犯为什么没被判死刑?韩国没有死刑? (二)

韩国并非没有死刑,但赵斗淳未被判死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韩国死刑制度的现状:虽然韩国法律上保留着死刑,但从1997年起,实际上已经很少有罪犯被执行死刑。这期间,杀人案件数量并未因死刑的存在而显著下降,这使得死刑的威慑作用受到质疑。因此,尽管韩国法律上有死刑条款,但在实践中已接近于废除死刑的国家之列。

赵斗淳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赵斗淳的案件中,尽管其罪行极其恶劣,但法院在判决时可能考虑了多种因素,如赵斗淳的犯罪动机、心理状态、社会背景等,以及韩国社会对死刑的普遍态度和法律对死刑适用的严格限制。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赵斗淳未被判处死刑的结果。

国际社会对死刑的看法:国际人权组织普遍呼吁废除死刑,认为它是对人权的侵犯。在文明进步的视角下,死刑被视为极端暴力的统治手段,而非解决犯罪的合理方式。这种国际趋势也对韩国等保留死刑但很少执行的国家产生了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赵斗淳未被判死刑并非因为韩国没有死刑制度,而是由于韩国死刑制度的现状、赵斗淳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国际社会对死刑的看法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韩国法律中为什么没有死刑 (三)

2013年3月25日韩国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召开第47次会议,确定了含有提高杀人罪量刑基准等内容的草案。草案规定,将因怨恨、家庭不和、财务关系等引起的“一般动机杀人”的基本量刑由9~13年提升至了10~16年;将报复杀人、盲目性杀人等“谴责动机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2~16年提升至了15~20年;将伴有性暴行、抢劫等的“重大犯罪结合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7~22年提升至了20年甚至无期徒刑;并杀害很多人的“极端轻视人命杀人”的量刑标准由22~27年提升至了23年甚至无期徒刑。量刑委员会表示,存在重判及轻判事由时的量刑标准也略有提高。

量刑标准中并没有提到死刑(사형)。那韩国到底有没有死刑呢?

其实虽然韩国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时期对23名罪犯执行死刑以后,至今没有执行死刑,被纳入“实际上已废除死刑的国家”行列。但在暂停执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杀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杀人犯增加了32%。

关于死刑存废论的意见

依据1990年Callup调查研究所的调查结果表明,韩国大约77%国民赞成死刑制度。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原因,当时正在进行修改刑法的工作中,在表决死刑制度存留与否时,全体12名委员中以9对3的多数赞成保留死刑制度。

2001年10月30日,155名执政党和在野党国会议员向国会提出关于废除死刑的特别法案,使得死刑制度成为社会根本的论题,某之声直播了关于死刑废除的深夜论坛节目。在讨论进行中实施了收听收视者调查,结果是赞成票(69.5%)占绝对优势。这与国会定员过半数在废除提案上签名的情形相对比,是十分出人意料的结果。

2004年3月23日国家人权委员会委托Korea Data Network株式会社对100名国会议员、113名法官、138名检察官、105名律师、100名社会矫正事务委员会委员、55名医务官、250名舆论界人士、260名市民社会团体常任委员和1064名国民进行了关于死刑的社文调查,并发表了调查结果。据此调查结果表明34.1%的国民同意废除死刑制度。在调查对象中,57.7%的人认为“为了维持法的秩序应该保留死刑制度,但是在执行时应该慎重”,20.9%的人认为“虽然不是立即废除,但是总有一天应该废除”。对于死刑作为刑罚适合与否的调查中,51%的国民回答“何时与否不清楚”,对于执行了死刑是否可以解除被害者的怨恨的设问,有89.5%回答“否”。

2012年12月《法律新闻》创刊63年之际面向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16位委员进行了调查。新国家党7名委员都赞成执行死刑,进步正义党等在野党的6名委员不赞成执行死刑。

韩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最高量刑是:终身监禁,终身监禁不等于无期是不能出来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韩国有死刑吗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