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打了一张收据,内容为“今收到人XXX现金多少,收款人XXX,年月日”。在完成这次交易后,我心中却泛起了一丝疑虑,这样的收据是否构成诈骗呢?毕竟,在社会中,关于财务往来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特别是借贷式诈骗,更是让人防不胜防。要想让这类案件立案,究竟需要准备哪些确凿的证据呢?这些问题在我心中久久回荡,促使我开始深入探究借贷与诈骗之间的法律界限。
有收条,对方不承认拿了钱,怎么办 (一)

贡献者回答可以报警处理。
可以报警处理。
1、因为当事人确实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且隐瞒了真相,企图骗取了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2、行为人对收到钱拒绝承认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可以对但是人依据不承认的金额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给别人打了一张今收到人XXX现金多少收款人XXX年月日这样构成诈骗吗? (二)
贡献者回答1、这仅是一个收条。是否构成诈骗,还要看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的”借款“才涉嫌构成诈骗。构成诈骗行为,即便写有借条,也掩饰不了犯罪目的。
2、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3、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借贷式诈骗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呢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槐律网希望我给别人打了一张今收到人XXX现金多少收款人XXX年月日这样构成诈骗吗?!借贷式诈骗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呢,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