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这座繁华而拥挤的城市里,驾驶车辆按线行驶似乎成了一项挑战。错综复杂的道路网络,如同迷宫一般,让人稍不注意就会偏离既定的路线。加之车流量巨大,尤其是在早晚高峰时段,拥堵不堪的路况让人心急如焚。司机们不得不频繁变道穿插,以求在拥堵中找到一丝前进的缝隙。此外,部分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穿行马路,也给按线行驶增添了不小的难度。

在长沙按线行驶为什么这么难 (一)

在长沙按线行驶为什么这么难

挑战日记

家人骂、路人咒,交通路标还不给力

在三个月挑战时间内,我发现并不是自己想按线行驶就能按线行驶的,很多时候出于无奈,混乱的环境会逼迫你去插、去挤,荒诞的规则会引诱你去破坏,去违规。

排队等红灯

被老婆骂“傻子”

我印象最深的是5月初,从湘江世纪城过浏阳河隧道上湘江路,我跟在一辆水泥罐车后面,刻意留出了较远的安全距离。

下坡时还好,但上坡时水泥罐车走得很慢,因为在隧道里,我一直没有超车。后面一辆黑色比亚迪明显不耐烦了,不是闪灯就是鸣喇叭。持续了1分钟,比亚迪终于忍无可忍地往左边变道超车,还把车窗摇下来,表情不算太友好地冲我说了点啥,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出了隧道,第一个路口红绿灯很短,顺利通过。但第二个路口等待红绿灯的车辆排成长龙,虽然左转车道上的车不多,但我为了按线行驶,坚持排在直行车道尾端。不停地有车从左拐车道上超车并挤进直行车道,老老实实按线行驶的我等了两个红绿灯车都没怎么动,副驾驶位的老婆有点不耐烦了,说“别人都走左转车道插队,你怎么这么笨”我没理她依然排队。

又等了一个红灯,还是没有通过路口。老婆发飙了,“我还急着办事,这路口又没监控,傻啊你!磨磨蹭蹭的迟到了怎么办”无奈我也只好变道上了左拐车道,然后打方向,挤、再挤,很快进了直行车道顺利通过路口。事后,老婆为了证明她是对的,特意去查了违章记录,平安无事。但我却一直内疚,想想车尾亲手贴上去的“按线行驶”车贴,我觉得挺丢人的。

不压双黄线超车

后车怒丢“骂人三字经”

5月底,我从波隆立交桥下桥左转上华夏路。刚到新一佳前面,一辆对向行驶的小面包直接越双黄线,方向盘往左一打横在我车前,司机拉开车门就开始卸货。面包车车身把两条车道堵得严严实实,想过去就要越双黄线逆行上对向车道,否则就得等他卸完货。不赶时间,我选择等。

停在路上,挂了空挡,拉了手刹。可右边一辆赛拉图就没那么有耐心了,一边按喇叭一边吼“走不走咧”。按了两分钟喇叭,赛拉图倒了个车,从左边压着双黄线超了过去。错车时,他摇下车窗,怒气冲冲地指着我丢出好几句“三字经”。

路面标示相互矛盾

挑战失败

挑战按线行驶,家人和其他驾驶员给我造成了不小的压力,这我都能理解。不能理解的是,在按线行驶的环境下,有些地方的交通指示居然相互矛盾,让我莫名其妙就成了违规者。

六一儿童节,我带儿子出去玩,由西往东经过年嘉湖隧道。在出隧道口时,看到左起第二条车道上有醒目的直行箭头,符合我的驾车路线,应该说这一刻,我是按线行驶的。但车开出去20米,突然发现交通指示牌上左起两条路都是左拐。

同一条车道,地面标示为直行道,指示牌标示为左转。究竟是该直行还是左拐可能很多人都有我这样的疑问,因为我发现左起第二条道上的车全都在变道往直行车道上挤。由于老婆就坐在副驾驶座上,而且这也不是我的错,我很快决定变道插车。

【他的心声】

参加按线行驶挑战以来,大部分时间我都是按约而行。可大多时候,这并不是一个人的战斗,你不仅要和路面上的霸道司机作战、和不理解你的家人作战,甚至还要和自相矛盾的交通标志作战,内外交困。你觉得自己很好很规矩,别人觉得你很傻很天真。

一场新风旧俗之争中,我处处落于下风。我渴望的是如果有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哪怕只是让我老婆知道如果我变道会收到罚单,那她一定会肉痛,我想她一定不会反对我按线行驶。

2

挑战日记

杨松,长沙国企员工,超过20年驾龄,今年3月参与本报“按线行驶”挑战活动。

按线行驶可救命

三个月的挑战经历,除了其中一天坚持按线行驶,避开一场横祸,让我感觉坚持按线行驶真是“太对了”。其余99天,都觉得自己被人当傻子。

6月初在福元西路上,我跟着一辆白色面包车由东往西走,面包车前面是一辆公交车。三车相隔均约50米,车速都比较快。

前面的公交车开开停停,越来越慢。我起初还坚持按线行驶不超车,后来实在受不了了,准备瞅个机会就变道超车。就在我准备打方向盘时,前面的面包车司机方向盘一打,一脚油门“轰”的一声就越线插到左边车道飙出去了。

面包车刚插上左车道,我就听见一声急刹,“咚”的一声闷响,紧接着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原来,公交车司机看到右边路口一辆电动车横穿马路,刹车让行。但紧随其后的面包车由于视线受阻,超车后直接撞上了电动车。

面包车司机没系安全带,一头撞在方向盘上,满脸是血,车头、引擎盖受损严重。骑电动车的中年妇女早已不省人事,我将车停在路边后帮忙打120喊来了救护车,又帮忙把伤者抬上救护车,不完全是因为我热心,是我后怕。如果当时面包车再晚一秒,我就变道超车了,这一次切身经历,让我意识到了按线行驶是“聪明的选择”。

实话实说,其余的99天,我在路上老老实实按线行驶,不是被人吼“开老爷车”,就是被人鄙视“菜鸟”,真的觉得被人当成“傻子”。

【他的心声】

开车上路,听过的骂声不少,一般我都会笑笑了事。不是我肚量有多大,而是他们眼界太窄:我开我的车,你开你的车,大家都不是专业赛车手,一条路上快那么几分几秒有什么意义,一辈子谁能安安全全地开到最后才是本事!

3

挑战日记

康斌,私营老板,驾龄3年。曾经是令很多新手司机心碎的“加塞一族”,在每天送货过程中,练就了一身占道变道的“本事”,并一度以此为傲。从曾经的“加塞一族”到如今的按线行驶挑战者,他在和自己的习惯作战。

“加塞者”变形记

我以前开车,喜欢见缝插针,很享受那种把别人压在身后的感觉。参加按线行驶挑战,我也正式成为了“被压”、“被挤”的对象。换了一个视角来看自己以前的行为,老实说,这种感觉并不愉快。

端午节那天,我去接朋友,经过营盘路隧道时,车满为患。一开始,大家都还算规矩,老老实实排队前行,我几次想将车开上旁边画着黄线的紧急车道,但一想到车上贴着“按线行驶”公益车贴,觉得丢不起人,还是等等吧。

突然,我听到身后远远传来一阵轰鸣,还没反应过来,一辆的士压着应急车道上的黄线一路飞奔而来,招摇地从无数按线行驶的车辆身边呼啸而过。

顿时一切都变了,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当时的场面,就好像一堆无主的大白菜放在路边,有人拿了第一棵,周围的人立刻开始疯抢。由于违规的士引发的群体效应,原本规规矩矩按线行驶的车,一个接一个走出队伍,瞬间将应急车道堵死。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朋友当场掏出手机拍下图片,如果可以曝光,真希望交警能重罚这样的害群之马。

接下来的每一天,这样的感觉时常冲击着我,尤其是大马路上那些违规运营的“黑车”各种潇洒穿插,行云流水。只要能多载客多赚钱,便将交通规则视为无物。

【他的心声】

这3个月来的经历给我带来的一个感触是,一个坏榜样的破坏力惊人。按线行驶者挨骂,占道“加塞者”被效仿跟从。也让我明白,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系统的制度保障,光靠驾驶员的自我约束,要求人人都按线行驶真的很难。 我建议不仅要对不按线行驶的行为加强处罚,多装监控摄像头,同时,运管部门也要加大对黑车司机的打击力度。

杜政,两年驾龄,是三湘华声第一季“按线行驶”活动开展后,首批报名接受自我挑战的车主之一。

互动

按线行驶,人性与制度两块短板的赛跑

依旧记得3个月前,我们振臂一呼,万人响应按线行驶的豪情——一旦人人按线行驶,长沙交通不再拥堵将触手可及。

然而,3个月后,挑战者日记里的无奈,心酸,却让按线行驶这场文明驾驶的蝴蝶风暴,难以振翅。

为什么在北京、上海,一项简单的交通准则——按线行驶,在长沙却如此艰难我们在不断检讨自己。

3个月来,挑战者受到来自内部、外部的种种压力:有家人的不理解,有违规者的讥讽嘲笑。让按线行驶的驾驶员觉得自己是“傻子”。

另一方面,交通设施还不完善,一些路段路口的信号灯与路面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让按线行驶成为难事。而城市建设、地铁的修建工地,各种奇形怪状的护栏逼得驾驶员不得不变道。再加上监管上的缺失,不按线行驶者也未见受罚,反而大行其道。难易相较下,尴尬局面形成。

于是,车主随意变道引发交通事故导致大拥堵、停车见缝插针堵死消防通道阻碍生死营救的事件屡屡发生。长沙交通依旧如同“肠梗阻”。

按线行驶,实际是人性与制度两块短板的赛跑。鉴于此,三湘华声全媒体特联合交警、路政等部门,推出“按线行驶”第二季——

交通规则标志的英文 (二)

哥们给你整了一百个!

1 交通规则 traffic regulation

2. 路标 guide post

3. 里程碑 milestone

4. 停车标志 mark car stop

5. 红绿灯 traffic light

6. 自动红绿灯 automatic traffic signal light

7. 红灯 red light

8. 绿灯 green light

9. 黄灯 amber light

10. 交通岗 traffic post

11. 岗亭 police box

12. 交通警 traffic police

13. 打手势 pantomime

14. 单行线 single line

15. 双白线 double white lines

16. 双程线dual carriage-way

17. 斑马线 zebra stripes

18. 划路线机 traffic line marker

19. 交通干线 artery traffic

20. 车行道 carriage-way

21. 辅助车道 lane auxiliary

22. 双车道 two-way traffic

23. 自行车通行 cyclists only

24. 单行道 one way only

25. 窄路 narrow road

26. 潮湿路滑 slippery when wet

27. 陡坡 steep hill

28. 不平整路 rough road

29. 弯路 curve road ; bend road

30. 连续弯路 winding road

31. 之字路 double bend road

32. 之字公路 switch back road

33. 下坡危险 dangerous down grade

34. 道路交叉点 road junction

35. 十字路 cross road

36. 左转 turn left

37. 右转 turn right

38. 靠左 keep left

39. 靠右 keep right

40. 慢驶 slow

41. speed

42. 超速 excessive speed

43. 限制 speed limit

44. 恢复 resume speed

45. 禁止通行 no through traffic

46. 此路不通 blocked

47. 不准驶入 no entry 中国公务网 2004-5-27 22:19:28

48. 不准超越 keep in line ; no overhead

49. 不准掉头 no turns

50. 让车道 passing bay

51. 回路 loop

52. 安全岛 safety island

53. 停车处 parking place

54. 停私人车 private car park

55. 只停公用车 public car only

56. 不准停车 restricted stop

57. 不准滞留 restricted waiting

58. 临街停车 parking on-street

59. 街外停车 parking off-street

60. 街外卸车 loading off-street

61. 当心行人 caution pedestrian crossing

62. 当心牲畜 caution animals

63. 前面狭桥 narrow bridge ahead

64. 拱桥 hump bridge

65. 火车栅 level crossing

66. 修路 road works

67. 医院 hospital

68. 儿童 children

69. 学校 school

70. 寂静地带 silent zone

71. 非寂静地带 silent zone ends

72. 交通管理 traffic control

73. 人山人海 crowded conditions

74. 拥挤的人 jam-packed with people

75. 交通拥挤 traffic jam

76. 水泄不通 overwhelm

77. 顺挤 extrusion direct

78. 冲挤 extrusion impact

79. 推挤 shoved

80. 挨身轻推 nudging

81. 让路 give way

82. 粗心行人 careless pedestrian

83. 犯交通罪 committing traffic offences

84. 执照被记违章 endorsed on driving license

85. 危险驾驶 dangerous driving

86. 粗心驾车 careless driving

87. 无教员而驾驶 driving without an instructor

88. 无证驾驶 driving without license

89. 未经车主同意 without the owner's consent

90. 无第三方保险 without third-party insurance

91. 未挂学字牌 driving without a L plate

92. 安全第一 safety first

93. 轻微碰撞 slight impact

94. 迎面相撞 head-on collision

95. 相撞 collided

96. 连环撞 a chain collision

97. 撞车 crash

98. 辗过 run over

99. 肇事逃跑司机 hit-run driver

100. 冲上人行道 drive onto the pavement

奥运期间公共安全条例 (三)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城市交通规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路、街道、胡同和公共广场、停车场,不准占用、掘动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掘动的,必须经公安局批准。

第三条 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必须靠右行驶。

第四条 凡本市及来京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与管理,并有权批评、劝阻他人的违反本规则的行为。

第五条 机关、军队、团体、学校、街道、公社以及企业、事业等单位,须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章 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

第六条 交通信号:

(一)交通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直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

黄灯亮时,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须继续行进;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右转弯车辆和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黄灯或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在车行道上行进的队伍和赶、骑牲畜人员。

(二)人行横道信号灯:

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三)交通指挥棒信号:

停止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上直伸,此信号相当于黄灯信号;

放行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右平伸,继之向左挥棒,然后持棒下垂,保持立正姿势,民警左右两方相当于绿灯信号,前后两方相当于红灯信号;

交通民警稍息姿势,表示信号解除。

(四)交通民警辅助手势:分为停止一方车辆手势、示意车辆直行手势、示意车辆左大转弯手势、示意车辆左小转弯手势、示意车辆慢行手势、示意车辆让车手势和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手势七种,辅助手势与信号灯信号不一致时,以辅助手势为准。

第七条 交通标志:

(一)指示标志:是用以指示行人、车辆行进或停车的标志,其式样分为圆形和长方形两种,标志牌面的颜色为蓝地、白边、蓝边线、白图案;

(二)警告标志:是警告驾驶人员注意危险、减速慢行的标志,其式样为等边三角形,标志牌面的颜色为黄地、黑边、黑图案;

(三)禁令标志:是对车辆加以限制的标志,其式样为圆形,标志牌面的颜色为白地、红边、黑图案。

第八条 交通标线:

(一)人行道线:白色实线,划在没有专设人行道的路面上,自此线向外至道路边缘为人行道;

(二)人行横道线:白色条纹线,横划在车行道上,供行人优先通行;

(三)中心隔离线:黄色双实线,用以隔离上、下行车道,严禁车辆压线、越线和横穿行驶;

(四)中心线:白色实线,用以区分上、下行车道,在不妨碍对面来车正常行驶的条件下,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五)车辆分道线:白色虚线,用以划分不同车种应使用的车道,因让车、超车、转弯、停车等,在不妨碍主道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允许越线短暂借道行驶;

(六)禁止停车线:黄色虚线,划在车行道边缘或人行道牙上,在所标明的路段内,禁止车辆暂停或停放;

(七)停止线:白色实线,横划在路口外车行道上,车辆遇停止信号或让干路车先行时,须停在此线以外;

(八)中心圈:白色圆圈实线,用以区分车辆大、小转弯,但不得压线行驶;

(九)左转弯分道线:白色弧形虚线,划在畸形路口内,左转弯的机动车须紧靠线的左侧行驶,非机动车在线的右侧行驶;

(十)导向箭头:白色箭头实线,用以引导行车方向;

(十一)导向车道线:黄色实线,划在路口停止线以外,用以标明导向车道;

(十二)导流带:白色流线型条纹带,划在畸形路口或路段上,用以分导车流;

(十三)停车方位线:白色框形实线,划在停车场,用以标定车辆停放的位置和方向。

第九条 根据交通情况的需要,市公安局得按国家有关规定增加新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信号,行人、车辆必须遵守。

第三章 车辆

第十条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指定位置安装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并保持清晰;

(二)随车携带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行驶证,拖拉机的行驶证须经市公安局和市农业机械局车辆管理机关共同检验签章;

(三)车辆过户、变更车型、变更颜色、报废、补领牌照、由本市迁出、外地迁入等,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动登记手续;

(四)无号牌的机动车在本市临时行驶时,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通行证,按规定行驶;

(五)无号牌的机动车驶往外地时,须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临时号牌,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出境;

(六)科研、制造、修理单位进行综合技术试验的机动车,须悬挂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试车号牌,按规定行驶,试刹车时须遵守第十五条规定;

(七)机动车须按公安局规定的时间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八)车辆号牌、行驶证、通行证不得涂改、挪用、故意损毁或伪造;

(九)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雨刷、后视镜、灯光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如制动器、转向器、灯光中途发生故障时,须停车修复后,方准行驶;

(十)自行车、三轮车和兽力车的制动器,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十一)自行车、三轮车和轮椅不准安装发动机;

(十二)拖拉机不准改轮调速;

(十三)车辆损坏在车行道内不能移动时,须设明显标志,报告附近交通民警,并及时采取措施将车移开。

第十一条 机动车使用灯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夜晚行驶必须使用照明灯光,使用的时间以路灯开关时间为准,白天能见度不足一百米时,也必须开灯,雾天须开防雾灯;

(二)夜晚在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须使用近光灯或小光灯;

(三)夜晚在没有照明或照明不足的道路上行驶,须使用远光灯,但会车时须距对面来车一百五十米以外改用近光灯,近光灯眩目的,须用小光灯;

(四)夜晚在狭窄道路上与对面的非机动车相遇时,不准持续使用远光灯;

(五)夜晚在车行道停车或被拖带行驶时,须开小光灯和尾灯;

(六)向右转弯、变更车道或靠边停车时,须开右转向灯;

(七)向左转弯、变更车道或驶离停车地点时,须开左转向灯;

(八)调头时,须开左转向灯并伸手旋转示意。

第十二条 车辆使用音响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喇叭音量不得超过一百零五分贝;

(二)机动车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在三环路以内或郊区城镇行驶时,不准鸣喇叭,可用变换远近灯光代替;

(三)机动车在非禁止鸣喇叭的时间、地区内行驶如需按喇叭时,一次时间不准超过半秒钟,连续按鸣不准超过三次,不准用喇叭叫门叫人;

(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备车必须按规定安装专用的警报器,非执行任务时严禁使用;

(五)自行车、三轮车使用车铃。

第十三条 汽车和拖拉机牵引挂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只准牵引一辆,连接装置必须牢固;

(二)挂车的制动器、灯光必须齐全有效;

(三)挂车后端须悬挂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号牌;

(四)挂车的宽度超过牵引车的,牵引车的前保险杠两端,须安装与挂车宽度相等的标杆,标杆顶端须设黄灯。

第十四条 机动车拖带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拖带的车辆须由正式驾驶员操纵;

(二)只准拖带一辆,不准背行;

(三)小型车不准拖带大型车;

(四)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不准拖带车辆或被其它车辆拖带。

第十五条 机动车试验刹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只准在设有准试刹车标志的路段上试验;

(二)由正式驾驶员驾驶;

(三)车上除检修人员外,不准乘人或载货;

(四)不准妨碍其它车辆行驶。

第四章 车辆驾驶员

第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拖拉机驾驶证须经市公安局和市农业机械局车辆管理机关共同考核签章;

(二)行车时须关牢车门、车厢;

(三)不准转借、涂改驾驶证;

(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五)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类不相符合的车辆;

(六)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动作;

(七)不准将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八)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

(九)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安全行车时驾驶车辆。

第十七条 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教练车前后须悬挂“教练车”标志,方向盘式教练车须安装教练员专用的副制动器;

(二)教练时,车上不准乘坐与教练无关的人员或载运货物;

(三)教练员由具有三万公里或二年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担任,在教练时,如学习驾驶员违反本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教练员须负一部或全部责任;

(四)学习驾驶员必须持有车辆管理机关核发的学习驾驶证,在教练员并坐教导下,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学习驾驶;

(五)实习驾驶员只准按照准驾车类的规定在道路上实习驾驶;

(六)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警备车和平板拖车、油罐车、起重车以及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

第十八条 非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酗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二)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二八”自行车;

(三)营业三轮车驾驶员运营时,必须携带驾驶执照。

第五章 车辆装载

第十九条 车辆载物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量不准超过车辆管理机关核定的数量;

(二)装载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载运容易散落、飞扬、流漏有碍卫生和安全的物品必须封闭严密,如有遗漏时,须立即停车密封并及时清除路上遗物;

(三)大型货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四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厢十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二米,超出部分不准碰到地面;

(四)小型货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厢十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一米;

(五)后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和三轮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厢十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一米;

(六)机动车的挂车载物,高度不准超过机车载物高度规定(大型拖拉机的挂车不准超过三米,小型拖拉机的挂车不准超过二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厢十厘米,长度前部不准超出车厢,后部不准超出车厢一米;

(七)人力货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二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厢十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一点五米;

兽力车载物在公路上行驶,也适用本项规定;

(八)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一点五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十五厘米,长度前后共不准超出车身三十厘米;

(九)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的货物其体积超过规定时,须在二十二时至第二天五时以前行驶;如遇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领取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行驶;

(十)机动车载物行驶时,后栏板和所载货物,不准遮挡本车号牌、尾灯和刹车灯。

第二十条 车辆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车辆管理机关核定的人数;

(二)货运汽车货槽内乘坐五人时,须选派有三万公里或二年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

(三)二轮、侧三轮摩托车驾驶员身后座位上只准坐一人,但未满十二周岁儿童不准乘坐,轻便摩托车不准带人;

(四)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的挂车、自动倾卸车、起重车、罐车、平板拖车和汽轮专用机械等不准载人,但安装有效锁制的自动倾卸车和设有牢固护栏的起重车、平板拖车、垃圾车等,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可附载装卸人员一至四人;

(五)拖拉机的挂车不准载人,但大型拖拉机的挂车可附载装卸人员一至四人,小型拖拉机的挂车可附载装卸人员一至二人;

(六)机动车载物高度超过货槽栏板时,货上不准乘人,但靠驾驶室乘坐的除外;

(七)载运大件重物未靠货槽前栏板装载的,货前不准乘人;

(八)营业三轮客车载客不准超过核定的人数,附载儿童不准超过一人;

(九)营业三轮货车不准揽客;

(十)非营业三轮车载货时,货上不准乘人,载人时不准超过二人,但乘车人不准站立车上。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二十一条 双向行驶的道路,车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分道行驶:

(一)在道路上没有划分车道的,非机动车靠右侧行驶,机动车在中间行驶,但会车时须减速靠右通过;

(二)在车行道上划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三)在机动车道上划有小型机动车道和大型机动车道的,小型客车、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在小型机动车道行驶,其它机动车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小型客车、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在不妨碍大型机动车道内车辆行驶的条件下,也可以在大型机动车道行驶;

(四)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种靠右,同种车辆,低速行驶的靠右;

(五)轻便摩托车在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上,须在中心偏右行驶,在划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须距机动车道右边线一米范围内行驶,在划有小型机动车道和大型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须距大型机动车道右边线一米范围内行驶;

(六)赶、骑牲畜,须在非机动车道内最右侧行进。

第二十二条 拖拉机、兽力车和赶、骑牲畜不准进入城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市公安局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核发通行证,方准进入城区。牲畜须带粪兜。汽轮专用机械,五时至二十时的时间内,不准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其余时间在三环路以内的道路上行驶时,不准驶入禁止汽车通行的道路

第二十三条 洒水车、清扫车在作业地段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方向、行驶路线和调头规定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遇有交通警备车前后护卫的车队时,其它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二十五条 车辆行经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须停在路口二米以外;

(二)自行车遇停止信号时,左转弯不准从路口外边绕行,直行不准用右转弯方法绕行;

(三)向左转弯时,机动车须小转弯(右前轮距中心圈不准超过三米),非机动车须大转弯;

(四)遇有导向车道标志、标线时,须按所要去的方向进入导向车道;进入导向车道后,只准按车道内导向箭头所指方向通过路口;

(五)在同一车道内,有等候放行信号的机动车时,后车不准从其左边或右边绕行;

(六)遇有所要去的方向车道交通堵塞时,须在路口以外停车等候,不准进入路口。

第二十六条 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必须遵守下列让车规定:

(一)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来车的,转弯车让直行车先行;

(四)进路口的车,让路口内的车先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行经铁路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有栏杆放下,灯光、音响发出信号或看守人员示意火车通过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无停止线的,须停在距铁轨五米以外;

(二)通过没有信号设施或无人看管的道口时,须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

第(一)、(二)项的规定也适用于行人、队伍和赶、骑牲畜人员。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在无限速标志的路段行驶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最高时速限定如下:

(一)三环路以内和郊区城镇,小型客车、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在划、设的小型机动车道内,不准超过六十公里;在不划、设大小型机动车分道线的车道内,不准超过五十公里;在不划、设车辆分道线的车道内,不准超过四十公里。

大型客车、大小型货车(不含三轮汽车),在划、设的大型机动车道内,不准超过五十公里;在不划、设大小型机动车分道线的车道内,不准超过四十公里;在不划、设车辆分道线的车道内,不准超过三十公里。

绞接式或带挂车的汽车、无轨电车、载人的货运汽车、三轮汽车和后三轮摩托车,在划、设的大型机动车道内,不准超过四十公里;在不划、设大小型机动车分道线的车道内,不准超过三十公里。

轻便摩托车不准超过三十公里;电瓶车、方向盘式拖拉机、汽轮专用机械不准超过二十公里;手扶拖拉机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二)在三环路(不含)以外的普通公路上,小型客车不准超过七十公里;大型客车,大、小型货车(不合三轮汽车),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不准超过六十公里;带挂车的汽车、无轨电车不准超过五十公里;载人的货运汽车、三轮汽车、后三轮摩托车不准超过四十公里;轻便摩托车、电瓶车、方向盘式拖拉机、汽轮专用机械不准超过三十公里;手扶拖拉机不准超过二十公里。

(三)在设有快速路标志的路段上,小型客车不准超过八十公里,大型客车不准超过七十公里;其它机动车的最高时速限制与第二项规定相同。

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遇下列情况,时速不准超过十五公里:

(一)行经有交通信号灯或岗台的路口时;

(二)在胡同、居民区内行驶时;

(三)因让车、停车、转弯等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四)调头、转弯、下陡坡时;

(五)拖带机件损坏的车辆时;

(六)穿过铁路、窄桥、城门、涵洞时;

(七)在积雪、结冰的道路上行驶时;

(八)遇风沙、雨、雪、雾,能见度在三十米以内时;

(九)喇叭中途发生故障或下雨、下雪雨刷中途损坏时;

(十)遇有警告标志时。

第三十条 机动车出入胡同口或门口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

第三十一条 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后车与前车之间,必须根据行驶和路面情况,保持随时可以制动停车的距离。

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超车前,须认真了望前后情况,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方准超车;

(二)超车时,须在距离前车二十米以外鸣喇叭(夜晚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改用变换远、近灯光示意),待前车减速让路后,从其左侧超越;

(三)超车后,在不妨碍被超车辆行驶的条件下,驶回原线;

(四)前车时速已达后车的最高时速限制或已开亮左转向灯时,后车不准再超;

(五)在超车所需的路段内,有与对面来车会车的可能时,不准超车;

(六)牵引挂车、拖带车辆行驶或遇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所规定的情况时,不准超车。

第三十三条 在同一车道内,低速车种或低速行驶的同种车辆,遇后面驶来的高速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减速靠右让其超越,不准故意不让。

第三十四条 在划、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线的道路上,机动车只准在有调头标志的地点调头。其它机动车遇有正在调头的车辆时,须减速避让。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倒车时,驾驶员须先察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弯路、坡路、桥梁、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和危险路段不准倒车。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会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有障碍的路段会车时,有障碍一方的车辆须减速,让对方车辆先行;如有障碍一方车辆正在超越障碍时,对方车辆须减速避让;

(二)在狭窄坡路会车时,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先行;

(三)在山旁险路会车时,靠山壁一侧的车辆让外侧的车辆先行。

第三十七条 车辆行经有行人通过的人行横道或出入有行人横穿的胡同口时,须减速让行,保证行人安全。幼儿园儿童或小学生列队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时,车辆须停车让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停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暂停:车辆只准在非禁止停车的路段靠右短暂停留,驾驶员不准离车,妨碍交通时必须迅速驶离;机动车开左侧车门时,不准妨碍其它车辆行驶;

(二)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机动车须拉紧手闸、关闭电路、锁好门窗。

第三十九条 下列地点禁止车辆暂停和停放:

(一)距路口、铁路道口、桥梁、弯路、坡路、窄路、消防栓十五米以内;

(二)其它车辆距公共汽车、电车站牌或消防机关门口三十米以内;

(三)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内;

(四)公共场所出入口、施工地段、人行横道或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方。

第四十条 公共汽车、电车入站或其它机动车靠边暂停时,须距站牌或停车地点四十米以外开右转向灯,减速慢行,避让非机动车,顺停在距站台或路边三十厘米以内的地方。驶离停车地点时,须开左转向灯,并在四十米以内驶入机动车道。

第四十一条 因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停车或驶出非机动车道,致使非机动车不能正常行驶时,在受阻的路段内,准许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后面驶来的机动车须减速让行。

第四十二条 车辆上坡不得曲线行驶;机动车下坡不得熄火、空档滑行。

第四十三条 履带式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须先经市政或公路部门同意,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第四十四条 消防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原则下,不受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行驶的限制。车辆、行人都必须让行。

第四十五条 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持物;

(二)不准拖带车辆或被其它车辆拖带;

(三)不准追逐竞驶或曲折竞驶;

(四)在三环路以内、郊区城镇或公路上,自行车不准带人;

(五)在不妨碍其它车辆行驶的条件下方准超车或转弯,不准猛超猛拐;

(六)在划、设上下行四条机动车道的路段上,如左转弯时,须推车从人行横道内通过;

(七)自行车不准扶肩并行或并行攀谈;

(八)三轮车不准并行。

第四十六条 赶兽力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并行;

(二)不准在车上躺卧或离开车辆;

(三)行经城镇、路口、铁路道口、坡路、窄路、窄桥、涵洞和其它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不准超车,两轮兽力车驭手并须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必须拴系;

(五)停放时,须拉紧手闸,拴牢牲畜。

第七章 行人和乘车人

第四十七条 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二)在有车辆分道线的街道上,行人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

(三)在公路或没有车辆分道线的街道上,行人横过车行道时,须避让来往车辆,不准斜穿或猛跑;

(四)不准钻跨或攀登人行道、车行道护栏;

(五)学龄前儿童在街道、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六)纵队在道路上行进,横列不准超过二人;成年人纵队须在车行道最右侧行进,横过道路或通过路口,须快步通过;儿童纵队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横过道路须走人行横道。

第四十八条 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在站台或人行道上顺序候车;

(二)乘坐机动车时,身体任何部分不准伸出车外;

(三)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坐在货槽栏板上,货槽栏板高度不足一米的,不准站立车中,但靠驾驶室的除外;

(四)不准强行截车或扒车,车辆未停稳前,不准上车或下车。

第八章 道路

第四十九条 掘动路面或拆除道牙等,须先经市政或公路部门同意,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核发执照后方准施工。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须携带执照,按核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施工;

(二)掘沟不准掏空或上窄下宽,还土须夯实填平,弃物须及时清除;

(三)施工期间,工地须设置规定的施工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围设施,夜晚须在周围安装红灯;

第(三)项的规定也适用于在道路上打开井盖维修地下设施;

(四)公共设施发生故障需立即抢修时,须电话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准动工,但当日不能完工的,仍须补领执照并遵守(一)、(二)、(三)项规定。

第五十条 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道路的,须先经有关部门同意,后经公安局批准,核发执照,按核准的时间、地点、范围和要求占用。

第五十一条 新建临街大型公共场所,必须按国家规定设置相应的停车场。停车场的位置、面积和出入口,须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开辟、调整公共汽车或电车路线、车站,须事先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五十三条 道路上的行道树、花木、绿篱和跨路管线等,不准妨碍交通安全净空、安全视距以及遮挡路灯照明、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

第五十四条 在道路上砍伐树木、维修电杆电线或在道路附近进行爆破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十五条 为保障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市公安局得采取临时疏导措施,就某一道路、某一区域,规定车辆、行人通行或禁行办法,并有权变更或撤销原批准的占路、掘路事项。

第九章 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批评教育;不听劝阻或情节较重的,予以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从重或加重处罚。

处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

(二)罚款:五角,二十元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三十元;

(三)拘留:半日,十日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十五日;

(四)吊扣驾驶证:一个月,十二个月以下,加重处罚不得超过二年;

(五)没收违章物资或车辆。

处罚的具体执行办法,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施行。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应依据本规则裁定责任,以责论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办理。

第五十八条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二)设法抢救伤者(如需移动现场物体时,须设标记);

(三)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听候处理。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官方谈救护车超车后路边卸羊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槐律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