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驾驶中,我们时常会遇到前方道路拥堵的情况,当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一些驾驶员可能会选择采取冒险的行为。比如,他们会借道超车,试图在狭窄的空隙中穿梭前进,甚至不顾交通规则,占用对向车道以图快速通过。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交通秩序,还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 (一)

答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代码
1363
违反条款
《法》第45条第1款
《条例》第53条第2款
处罚依据
《法》第90条
罚款金额
罚款20-200元
驾驶证记分
3分
处罚种类
罚款
强制措施类型及依据
无 执法提示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多,车辆多。实践中,常常会遇到机动车通过窄路或修路路段,或前方发生事故、车辆故障等导致交通拥堵的情况。部分司机为尽快通过拥堵路段,经常会出现以下不文明驾驶或违法行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抢行;机动车驾驶人为了自己能早先通行,置他人的利益于不顾,不按秩序排队,生挤硬钻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交通拥堵等情况,需要排队等候通行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各行其道,按规矩排队等候或者跟随车流通行,不得借道超车,不得占用对面车道,不得在其他等候的车辆中间穿插通行。
由于在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车与车之间的距离很小,不具备超车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的车辆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通行,或者见缝插针在其他车辆中间穿插通行,使本来按规矩排队等候或者跟随车流通行很快就可以解决的交通堵塞问题更加严重,排队的时间更长,聚集的车辆更多,交通秩序更加混乱,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借道超车”是指机动车变更车道超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超车。在道路通行顺畅的场合,按照规定借道超车是允许的,但在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车辆行驶绥慢场合,借道超车是禁止的。
“占用对面车道”是指在没有道路中间隔离设施,但又不属于单行道的道路上,占用另一个行驶方向的车道。我们经常会发现在一个行驶方向的车道出现拥堵场合,另一个行驶方向的车流量较少,此时,有些驾驶人就会占用对面车道行驶或者超车、穿插,这种行为不但影响对面车辆通行,从而使得道路的拥堵更加恶化,而且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考虑到当前遇拥堵时借道超车、随意穿插的现象较多,在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时,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行为的记分分值从一次性记2分提升至记3分。 法条原文
1.《法》第45条第1款: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2.《条例》第53条第2款: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3.《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第11条第5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知识链接
强行变道“加塞”,害人害已!
强行变道加塞
是驾驶员们极为反感的“霸道”行为
有违交规有失车德
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情况一:不愿排队强行“加塞”
路口,红灯亮起时,车辆排起了长龙。排在队伍后面的一辆车突然一打方向盘从旁边超了过去。汽车“脑袋”加到了前面两辆车之间,“屁股”留在了队伍外面。 情况二:为求通行 突然“加塞”
当绿灯放行时,大家都规矩的缓缓跟着前方车辆行进,眼看车辆能够在黄灯亮起前通过路口,此时旁边车道突然有车“加塞”到后车前面扬长而去,而后车只能之刹车,气愤又无奈。 情况三:随意变道 频繁“加塞”
为选择空的车道而随意、频繁的左右变换车道,很多司机常常因强行并道而给后车带来一定的麻烦,实际上这也是“加塞”。
违法变道 欲速不达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为了整个城市的交通顺畅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驾车时
杜绝违法变道行为
文明安全出行
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如何处罚? (二)
答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有一个违法代码1025,它查处的对象主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黄色网格线内停车这类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记0分,罚款金额为20至200元,默认罚款100元。
对查处1025(黄色网格线停车)违法行为有关情况的理解!
在现实工作中,如何确认机动车在黄色风格线内违法停车并适用该违法代码,民警实施非现场纠正时的证据如何收集等,已经成为了一个需要民警在实际工作认真加以区分判断的实际问题。
关于这个违法代码的实际适用问题,我本人主要有以下观点仅供参考:
一是,《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中,在禁止类标线中规定了网状线,颜色应当采用黄色,图形基本形状有两种分别是网状线和简化网状线,含义是禁止车辆以任何原因在该区域停车,设置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消防队、公安机关等特殊单位出入口前,应当设置;②大型商业中心、停车场、重要单位在干路的出入口前,宜设置;③其他临时停车易造成堵塞的交叉口内,可设置。④对交通量较小的交叉口或其他出入口处,可设置简化网状线。⑤网状线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在一条或者多条车道中,非机动车道内可不施划网状线。
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怎么处罚 (三)
答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怎么处罚,需视情况而定:
1、前方道路受阻时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罚200元记3分;
2、前方道路受阻时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罚200元记3分;
3、前方道路受阻时在人行横道或禁止停车区内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不按规定停车的行为如下: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的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的人员,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未紧靠道路右侧,或机动车驾驶人离开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未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车辆违停处理方法一般如下:
1、查看违停通知单:如果车辆违停被罚款或者被拍照留证等,车主会受到相关的违停通知单。车主需要认真查看通知单上的违停时间、地点、罚款金额等信息,并及时处理;
2、缴纳罚款:如果违停通知单上有罚款金额,车主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否则将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和车辆年检等事项;
3、申诉:如果车主认为自己的车辆没有违停或者通知单上的罚款金额有误,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进行处理。申诉方式通常包括在线申诉、电话申诉、书面申诉等,具体方式需要根据当地违停处理规定而定;
4、行政复议:如果车主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处理。行政复议通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并按照当地行政复议规定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需要停车排队等候通行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的情况。所谓“交替通行”,是指两个或两个不同方向的车辆依次轮流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超车限制】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相信关于交通拥堵处不按规定停车等候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槐律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