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 2、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子女抚养规定
- 3、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怎样判
- 4、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 5、要抚养费能起诉吗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一)

最佳答案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户口随母亲
普通情况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双方都要求抚养孩子的,仅有孩子两周岁以下的情况一般判给女方(除非有证据证明女方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两周岁的,要看父母的具体情况,如果你在抚养费方面做出一些让步,法院可以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你。同时解释中提到:孩子有10岁,因首先征求小孩的意愿归谁抚养,不到10岁应判给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良好环境的一方。
具体的情形如下: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孩子虽然两周岁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男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现在,孩子不在你身边,法院不会判决归你的。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你老婆曾经有过过激行为,属于过激性心理障碍。曾说过讨厌我父母,看见孩子都想掐死,这种行为有可能造成惨祸,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你来带孩子,但是您必须要有你老婆有过激行为的政据
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无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修正后的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孩子是由母乳抚养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而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总的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10岁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两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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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你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判给你的机会很大,因为现在已经不是哺乳期,且孩子先前一直由你父母带。(前面的条款)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案例?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
可能会判决给你,具体情况要看双方证据情况。
(2)财产如何分割
若对方举证存在其他共同财产,可考虑分割。
神武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如何要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之间已没有感情,男方在外有女人,双方同意离婚,可是男方要3岁女儿的抚养权。
夫妻之间开了一家档口,不过档口的主要支柱是女方,男方没有能力胜任。男方有国家分配的地,男女双方没有其余的储存。
男方还是二婚,二婚时隐瞒了一婚时的所有事情,育有一女怀胎时女方才知道真相,男方在一婚时还育有两儿女,由前妻抚养。
女方婚前知道有前妻这女人(男方跟前妻都没有说实话,只说是前男女情人关系),男方的家人对其前婚姻也保持了沉默保密)婚后女方多次发现男方有其余的女性有暧昧的聊天来往,可因没有做得太过分,女方也忍下来了。而这次男方已经与其她的女性发生关系,自己也承认了。也同意离婚。
如果男方动用关系(男方的亲大哥有同学在梅州五华县做了个很大的官,男方还因关系做了假的身份证。)结婚证用的是原名。结婚证是婚后几年才办的,因女儿上学才去办的证。
离婚官司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变更孩子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关于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这么小的情况下,如果母亲要是会判给母亲的。另一方需要付抚养费,除非对方拒绝。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子女抚养规定 (二)
最佳答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对于婚姻的不幸导致有影响的不止是两个大人,还有那个较无辜的孩子。那么离婚子女抚养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离婚子女抚养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婚姻法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规定及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较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
三、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较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8、十周岁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怎样判 (三)
最佳答案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住在一起。两岁的未成年子女,需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因其他原因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随着孩子寿命的延长,改变居住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三、其次,工商变更登记更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两周岁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只有在离婚夫妇无法就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达成共识时,才需要法院判决。这时,法官会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意愿、父母的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只有这样才会对监护作出判断,具体内容可以从上述内容入手。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 (四)
最佳答案新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父母双方协议确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孩子的生活需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协商达成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协议。
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如果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那么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判决。
抚养费的涵盖范围:新婚姻法规定的抚养费不仅限于基本的生活费用,还包括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这意味着父母在离婚后,除了需要支付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外,还需要承担孩子的教育以及医疗等相关费用。
要抚养费能起诉吗 (五)
最佳答案要抚养费可以起诉。
具体解释如下: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如果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或其抚养的子女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条件:在起诉要求抚养费时,通常需要证明对方确实未履行抚养义务,以及子女确实需要这些抚养费来支持其生活和教育。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决抚养费的数额和期限。
协议与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如果子女的实际需要发生变化,或者父母的负担能力有所调整,子女有权向法院提出调整抚养费的请求。
综上所述,要求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且法律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和支持。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离婚婚姻法关于子女的抚养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