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是什么 (一)

聘用合同是什么

优质回答聘用合同是一种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种。以下是关于聘用合同的详细解释:

定义与目的:

聘用合同旨在招聘或聘请具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的在职或非在职劳动者,以专职或兼职形式担任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它是事业单位与具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订立的关于履行工作职责的协议。

合同特点:

针对性强:聘用合同着重于招聘具有特定技能的劳动者。平等自愿:确保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明确权利义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为双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合同内容:

薪酬报告:应清晰列出薪资结构、支付方式及可能的福利,确保双方对经济利益有共同理解。工作内容:详细说明岗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关键信息,确保合同的实用性和可执行性。

合同作用:

法律保障:为公司和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沟通桥梁:在招聘过程中为公司和应聘者之间搭建了沟通桥梁,明确各自期望和责任。奠定基础:为长期合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合同条款符合双方利益。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在招聘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还是明确期望和责任的沟通桥梁。

合同制和聘用制的区别 (二)

优质回答合同制和聘用制的区别具体如下:

1、适用的主体不同:

(1)合同制的单位是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含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通过劳动合同与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聘用制的单位仅指事业单位,不包括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

2、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条款;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以合同期限、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及职责、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等为必备条款。同时,还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知识产权保护、解聘的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3、合同的期限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对合同的最短期限为多长则无限定;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其中短期为3年以下。中长期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订立期限至退休合同的条件不同:

(1)合同制的劳动合同称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2)聘用制的聘用合同称为“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2、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4、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5、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6、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7、订立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合同工与所在单位固定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等权利。国家对劳动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实行社会保险制度。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定义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侧重于规定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条件,如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聘用合同:是为实现特定目的而确立的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聘用关系,通常用于特定岗位或特定任务的聘请,如企业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学校聘请教师等,相较于劳动合同更具灵活性。

主体及法律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主体通常是传统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体现的是劳动法律关系。聘用合同:可能涉及更广泛的主体,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仅限于传统劳动关系范畴内,反映的是双方建立的聘用与被聘用的法律关系。

内容差异:

劳动合同:内容较为标准化,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较为全面。聘用合同:内容更为灵活多变,除了基本的薪酬待遇、岗位职责等条款外,还可能包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附加条款,更具约定性和自主性。

适用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合同:除了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外,还可能受到其他相关法规如《合同法》等的调整和规范。因此,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具体法律条款也可能存在差异。

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四)

优质回答1、法律依据不同。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4、试用期期限不同。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一、劳动合同与聘用合同有什么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外,还有分不同类型,则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医院归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虽然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但是,我认为,此条争议较大,在未对此条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对事业单位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扩大性的解释。

二、我国的用人单位的类型

(1)在中国境内的依法棱准登记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混合型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请帮手,带学徒。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如学校、医院、出版社等。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由于劳动者进行劳动只能由劳动者亲自进行,因此要求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必须满足该行业的特殊要求,如患有传染病的人不能从事餐饮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应当包括劳动者必须具备的行为自由。因为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还需要具有行为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参加劳动。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聘用合同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槐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