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是什么
- 2、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 3、劳动仲裁27条内容是什么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什么规定啊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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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9条、第43条是什么 (一)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两条关于仲裁程序的重要条款,以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处理。首先,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五日内,若确认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会立即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认为不满足条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拒绝受理,并详细说明原因。对于被拒绝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其次,第四十三条规定了仲裁庭审理案件的时间期限。一般情况下,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仲裁庭应在四十五日内完成裁决。然而,如果案情复杂,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并需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仍未作出裁决,申请人同样可以将争议提交至法院继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如部分事实已清晰,仲裁庭可以先行作出裁决,以提高效率。
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二)
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这些条件包括: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劳动仲裁具有多重作用:
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秩序的稳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
2. 适用于多种劳动争议情况,如劳动合同、辞退、工资、补偿等纠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除第47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如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诉,裁决书即生效。
第51条规定,对于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应按期履行。不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应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27条内容是什么 (三)
答核心内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效长度及中断、中止情况,以及劳动者在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中的特别时效规定,均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详细阐述。该法条明确了仲裁时效为一年,起算点为当事人知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时。时效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并从中断时重新计算。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不能申请仲裁,时效中止,并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须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详细解读:
1. 仲裁时效长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权利人在一年内未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请求权,将丧失该请求权。
2. 仲裁时效的起算: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包括权利人主观上已了解自己权利被侵害的事实,以及客观上有理由认为其权利已被侵害的情况。
3. 仲裁时效的中断: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 仲裁时效的中止: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仲裁时效中止。当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 劳动报酬争议的特别时效:针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并有利于正确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明确时效的长度、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以及特别时效的规定,该法条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什么规定啊 (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如何规定的?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延长期限届满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劳动合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执行。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 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字、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 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 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 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 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 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 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档案),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如何规定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如何规定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如何规定的?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委员会组成成员有哪些?
根据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 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内容简介 (五)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内容简介如下:
核心目的:该法旨在规范劳动争议仲裁活动,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主要内容:
仲裁机构和管辖:明确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立、职责以及管辖范围,确保劳动争议能够得到专业、公正的处理。仲裁程序:详细规定了仲裁申请的提出、受理、调解、裁决等程序,确保仲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证据和举证责任:明确了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提供证据的责任和方式,以及证据的认定和标准。裁决效力与执行:规定了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以及裁决的执行方式和程序,保障裁决结果的落实和执行。
案例解读与应用:虽然上述内容概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主要方面,但具体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往往需要结合实际案例。通过案例解读,可以更直观地理解法律条文的精神实质,更好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配套规定:除了主法条外,通常还会有相关的配套规定和司法解释,这些规定和解释对于全面理解和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具有重要意义。
请注意,内容仅为简介,如需深入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适用,建议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原文及专业解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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