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宅基地申请分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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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分户的规定?

答一、分户申请宅基地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二)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存在差异,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
二、分户证明
分户证明应按照如下格式进行书写:
标题:分户申请书;写上被申请的政府部门名称,如:××公安局××派出所;写清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理由:因××原因,我需要从××户口本中分户另立户口簿,请审查予以批准为盼。落款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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