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维权:正常人类的消费护盾与法律责任
- 一、商标的意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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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维权

商标维权:正常人类的消费护盾与法律责任
在浩瀚的市场海洋中,每一件商品或服务都如同夜空中闪烁的星辰,而商标,则是它们独特的身份标识。作为正常人类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在与商标打交道,从清晨的第一杯咖啡到夜晚的睡前读物,商标无不在默默指引着我们的选择。然而,当这些商标被仿冒、假冒时,我们的消费安全与选择自由便受到了威胁。因此,了解商标维权,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需要,更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所在。
一、商标的意义与作用
商标,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承载着企业的信誉与消费者的信任。它如同企业的名片消费者在众多商品中迅速识别出心仪之选。同时,商标也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品牌形象与市场竞争力的核心体现。通过商标,企业能够建立独特的品牌识别度,提升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什么是商标注册证 (一)
贡献者回答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成功注册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发的官方证明文件。以下是关于商标注册证的详细说明:
定义: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权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凭证,由商标局颁发。它证明了商标已经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并已被正式注册为受法律保护的商标。
获得流程:商标注册证的获得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包括商标查询、申请提交、受理通知书下发、实质审查、公告阶段以及最终的发证。整个流程通常需要大约一年半的时间。
文件要求:个人申请商标注册证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以及委托书。公司申请则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以及委托书。
法律效力:持有商标注册证意味着商标权人拥有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的独占权,并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用途:商标注册证可用于商标维权、商标许可、商标转让等多种场景,是商标权人行使商标权利的重要依据。
商标维权诉讼怎么投诉,投诉商标侵权要提供哪些材料 (二)
贡献者回答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侵权对受害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可以向工业商标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构成严重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准备相应的投诉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对方商标侵权的相关证据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一、商标维权诉讼怎么投诉
确定商标侵权后,分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证据。
证据是决定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权利人对侵权证据收集的是否全面、准确、充分,直接关系到法院最终的事实认定和裁判结果,也是计算损失赔偿的主要依据,起到切实维护商标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二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商标侵权投诉应交什么材料
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话);被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侵权事实及相关情况;投诉的法律依据和要求及投诉日期。
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及复印件。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的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照片等。
5、代理委托书。国内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诉,但应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投诉的,应出示能证明该组织具有代理资格的有效证件;国(境)外商标注册人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委托国家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投诉,并提交中文投诉文件及经认证或公证的代理委托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在发现商标被侵犯后,可以在收集相关证据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消费纠纷怎么起诉诉讼费大概多少 (三)
贡献者回答一、消费维权的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到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由当事人支付。
二、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2、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3、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提起诉讼的定义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这就是对“消费维权的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问题的解释内容,根据规定,不同类型的维权诉讼的费用也不相同。如果读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可以到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你。
维权正常手续费多少 (四)
贡献者回答在现实事务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国家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出确定3月15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果出现消费维权诉讼的情况,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呢网为大家解答。
一、消费维权的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财产案件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到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交纳。
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的金额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计算交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差旅费和误工补贴费,由当事人支付。
二、消费者维权的途径
1、协商解决
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经营者以店堂通知、声明、告示为由,拒不承担责任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当消费者因商品质量和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千万不能为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商品销售告示所约束,这些服务规则与法无据,没有法律效力,应视为无效规则。
2、投诉、调解
投诉的定义: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投诉的形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讲清楚以下内容:一是投诉人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性别、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是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即被投诉方名称、地址、电话等。三是购买商品的时间、品牌、产地、规格、数量、价格等。四是受损害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的时间及与经营者交涉的经过等。五是购物凭证、保修卡、约定书复印件等。
3、行政申诉
申诉的定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如何进行申诉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应依照商品和服务的性质向具有相关职能的行政部门(如卫生部门、检验检疫部门、质量部门、工商部门、建设部门等)提出。消费者申诉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必要时,消费者可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诉活动,但需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后,如果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调解书。如果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撤回申诉,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撤回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提起诉讼(如消费者与经营者间有仲裁协议,则须首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
提起诉讼的定义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在我国,诉讼大致分为三种形式: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提起讼诉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才会予以受理。
这就是小编对“消费维权的诉讼费用计算标准是什么”问题的解释内容,根据规定,不同类型的维权诉讼的费用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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