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条例—拘留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四条

一、拘留条例概述
拘留条例的定义与目的
拘留条例,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拘留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它通过明确规定拘留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被拘留人的权利义务,确保了拘留措施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第三十条与第六十四条的背景
在拘留条例中,第三十条和第六十四条是两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条款。这两条款不仅关乎被拘留人的切身利益,也体现了法律对拘留行为的严格监管。
二、第三十条的详细解读
第三十条的主要内容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这一规定明确了拘留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旨在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十条的实践意义
在实践中,第三十条的规定确保了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时能够顺利恢复自由,并取回自己的财物。这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彰显了国家对公民个人自由的尊重和保护。
三、第六十四条的探讨与分析
第六十四条的误解与澄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题目中提到了“第六十四条”,但在《拘留所条例》中并不存在这一条款。事实上,第六十四条主要出现在《刑事诉讼法》中,涉及公安机关拘留人的程序和要求。因此,在解读拘留条例时,需要区分不同法律文件中的条款内容,避免产生误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关联性分析
尽管第六十四条不属于《拘留所条例》,但它在《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拘留的规定与拘留条例的精神是相通的。例如,该条款要求公安机关在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拘留行为的合法性和透明度,防止滥用职权和侵犯公民权利。
四、全文总结
通过对拘留条例第三十条和第六十四条(尽管后者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探讨与分析,我们不难发现,法律在规范拘留行为、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十条的规定确保了被拘留人在拘留期满时能够顺利恢复自由并取回财物,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则对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限制。这些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我国拘留制度的基石,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 1、行政拘留10天一般都是什么罪
- 2、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 3、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哪一条
- 4、拘留条件的法律规定
- 5、行政拘留3天严重吗怎么办
拘留条例—拘留条例第三十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问答
行政拘留10天一般都是什么罪 (一)
贡献者回答一、行政拘留10天一般都是什么罪
1、拘留10天属于行政拘留,一般属于治安处罚。行政拘留通常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才会出现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二者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而行政拘留是依据行政法律作出的行政处罚,其本身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而行政拘留适用于其违法行为按照相应的行政法律应予以惩戒的人,该人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
3、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4、适用机关不同: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执行。
5、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
6、法律依据不同,刑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延长拘留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所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哪一条 (三)
贡献者回答针对现行或重大嫌疑人,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公安机关可依法实施拘留:
(1)预备犯罪、进行中或刚果后即被察觉者;
(2)被害人或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者;
(3)在身边或住所发现犯罪证据者;
(4)犯罪后欲自杀、逃跑或在逃者;
(5)有销毁、伪造证据或串供倾向者;
(6)隐瞒真实姓名、住址且身份不明者;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重大嫌疑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条件的法律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殴伤行为的治安惩戒标准明确如下:因斗殴或蓄意伤害他人,处以5日至10日拘留及2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轻微者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内罚款。若存在以下任意情况中的一项或数项,则将被处以10日至15日拘留以及500元至1000元罚款:(一)聚众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或60岁公民的;(三)多次斗殴、伤害他人或一次性伤害多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拘留3天严重吗怎么办 (五)
贡献者回答一、行政拘留的严重性
1、通常情况下,行政拘留并不被视为极其严重的行为。行政拘留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实施的短期限制自由的处罚。这种处罚不由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设定,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拘留的记录仅保留在公安机关,不会形成案底,因此从这一角度看,其严重性相对较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可以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以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向被处罚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没有出具该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执行拘留的条件
1、存在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
2、执行拘留需经法院院长批准。
3、异地执行拘留应遵守相关规定。
4、被拘留人有权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拘留条例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