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五天怎么算时间 (一)

拘留五天怎么算时间

贡献者回答拘留的时间从被拘留之日起开始计算,从拘留当日到第二天为第一天,以此类推。

拘留期间要对被拘留人进行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两个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拘留具体流程如下:

1、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2、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3、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

综上所述,拘留五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五天就是拘留结束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一天,折抵拘留一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二十一条

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一般看守所拘留时间有几年 (二)

贡献者回答看守所的拘留时间一般没有几年这么长,其最长期限为37天。以下是关于看守所拘留时间的详细解释:

一、刑事拘留的基本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二、特殊情况的延长

在特殊情况下,如案情复杂或证据需要进一步搜集等,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由于案情更为复杂,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三、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期限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四、综合计算

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最长期限(三十日)与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期限(七日)相加,得出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因此,看守所的拘留时间最长不会超过37天。如果在此期间内,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释放被拘留的人或者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拘留时间是指刑事拘留,对于行政拘留等其他类型的拘留,其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行政拘留10天是怎么算时间的? (三)

贡献者回答行政拘留时间是按照正常时间24小时计算的,如果是1号12点拘留,那么到2号的12点就算一天到11号12点就是满10天。如果在拘留之前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一天,那么是可以抵掉后续拘留时间一天的。 一、行政拘留10天是怎么计算时间的

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如果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生自由一天,折抵行政拘留1日。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二、被拘留了还能保释出来吗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都可以保释,但他们要求的条件不一致。治安拘留需要以下条件: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刑事拘留: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行政拘留10天的计算时间是按照《拘留所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按正常的24小时制,如果之前已经强制性限制人身自由一天,行政拘留的时间会将这一天计算在内,另外无论行政拘留还是治安拘留都是可以进行保释的。

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四)

贡献者回答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自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一般是以日为单位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但对拘留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7天,并需要作出处理。

一、拘留十五日的起算时间是怎么起算的

1、《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之规定。

二、拘留的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由于目前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拘留的规定比较笼统,而最高院对拘留问题也没有作出相对具体的司法解释,因此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拘留措施的理解和操作也不尽相同,在采取拘留措施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司法权威,淡漠了人权保护,影响了人民法院形象。根据在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经验,认为司法拘留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需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这是执行人员作出拘留裁定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就不能进行拘留,这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在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人员变拘留为一种执行手段,在不对当事人财产详细调查或采取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的情况下,以执带拘,把拘留作为考验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或向申请人作一交待的方法,违反法律程序,是严重错误的。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属于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三名执行员讨论,报本院院长批准。实践中,对某人是否适用拘留往往由承办人个人决定,法律规定的程序如同虚设。同时执行人员“先斩后奏”的情形也屡屡出现,人已经拘留,但院长还没有签字批准。当然,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拒、阻挠执行等情况的,可以立即采取拘留手续,但过后必须立即报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该院协助执行。这是对异地拘留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可能出于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往往自己径行到异地进行拘留,如果稍有不慎,会激化矛盾,遭到围攻,执行人员身体、装备将遭到不法侵害,因此在异地拘留前,要充分考虑可能会发生的情况,积极争取当地法院配合和协助。

4、告知被拘留人法定权利。对被拘留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的规定,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人员应当明确告知被拘留人上述权利。另一方面,虽然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但将被执行人拘留的原因和理由及关押的处所告之其家属,应有现实的意义。而这一点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5、提前解除拘留事由必须合理。根据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但“承认并改正错误”作为解除拘留的唯一条件规定的过于笼统,有的法院只要被执行人出具一份具结悔过书就提前解除,有的法院要求被执行人象征性履行一部分义务也提前解除。为了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应当进一步严格提前解除拘留的决定,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必须在被拘留人全部履行了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后方得解除拘留;对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拘留人,一般不提前解除拘留。

拘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司法强制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存在相关犯罪事实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进行拘留,在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并确定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追究则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申请。

拘留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五)

贡献者回答拘留的时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具体说明如下:一般情况:刑事拘留时间一般为14天,从进入看守所起算,侦查机关需在这14天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的延长:若侦查机关认为案情复杂或有特殊需要,可以申请延长拘留时间,此时期限可增至37天。这37天同样包括检察院审查的7天时间。检察院的审查:在拘留期间,无论是14天还是37天,侦查机关都需要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若不予批准,拘留者将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拘留时间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槐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