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一)

第二次离婚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1. 结婚证明:有效的结婚证明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若首次起诉因缺乏有效婚姻证明被驳回,第二次起诉也将面临相同结果。

2. 子女出生证明:若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必须向法院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以便法院依法作出抚养权裁判。

3. 财产清单:离婚诉讼中,财产分配是一个关键环节。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清单,以便法院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二)

贡献者回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起诉状;

4、能够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这个证据必须属于新证据、新情况,与第一次起诉离婚情况一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对一审判决不服:如果在一审离婚诉讼中未能获得满意的判决结果,且希望继续争取离婚,则需要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在第二次起诉时,应提交更为充分和有针对性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双方感情不和的具体表现、分居时间、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分割争议等。

针对性搜集必要证据:鉴于初次诉讼未获离婚判决多因感情证据不足,第二次起诉前应更加细致地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确保在法庭上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

注意:法律对立案后开庭时间未有明确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立案后案件会经过一系列流程,包括转至审判庭、分发给具体审判员、通知领取传票等。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并确定开庭日期。开庭时间通常设于双方领取传票后30日的举证期结束不久,大约在半个月或一个月内。因此,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当事人也需要关注案件的进展流程,以便及时准备和参与庭审。

第二次起诉不判离婚_二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二次起诉不判离婚的条件主要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具体解释如下:

夫妻感情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若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即使是二次起诉,也不会判决离婚。这是法院在判断离婚案件时的一个核心标准。

无新情况、新理由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不离,那么在六个月内,若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六个月后二次起诉就一定会判离,还需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证据不足:在二次起诉离婚时,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调解无效,那么法院也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综上所述,二次起诉不判离婚的条件主要是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或者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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