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如何区分被抚养人和被扶养人
- 2、法律上受抚养人包括哪些人
- 3、受抚养亲属指哪些人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如何区分被抚养人和被扶养人 (一)

贡献者回答被抚养人和被扶养人是法律中涉及家庭关系与责任的两个重要概念。主要区别在于,被抚养人通常指未达到成年且无能力独立生活或依赖父母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而被扶养人则特指事故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些法律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详细规定,强调了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在婚姻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强调了夫妻之间的互相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第二十一条则明确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责任。对于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同样,对于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在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此外,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体现了法律对儿童权益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定义。赔偿权利人包括因侵权行为遭受直接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则包括因自己或他人侵权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解释强调了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的权利与责任的认定与执行。
综上所述,被抚养人和被扶养人在法律定义、权利义务以及适用法律解释方面存在明确的区别。理解这些概念对于处理家庭关系、解决赡养与抚养问题以及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案件中,确保各方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通过明确这些概念,法律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公正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法律上受抚养人包括哪些人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上受抚养人涵盖了不同关系下的责任与义务,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情形:
首先,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包括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其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适用于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三,配偶之间的抚养关系,虽然法律上并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配偶间也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
第四,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负有抚养责任。
第五,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则需承担赡养义务。
最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亦有扶养的义务。
综上所述,法律上受抚养人的范畴包括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配偶、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与弟妹之间的相互责任与义务,体现了法律对家庭成员间相互扶持与责任的重视。
受抚养亲属指哪些人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上的受扶养人是指受害者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和受害人的父母。一般人们理解的,孩子相对于父母来说这是受扶养人,但在法律上的受抚养人不止局限于未成年孩子的。
一、法律上受抚养人是指哪些人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把受抚养人分为以下几类:
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3、受害人的父母。
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
对前两项很少争议,对受害人的父母年龄超过60岁,作为被扶养人,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中年的父母作为被扶养人存在很大争议,是许多案件争议的焦点,也是当事人缠诉的一个原因。
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新婚姻法仍采用传统家庭养老的模式,而非社会养老。婚姻法规定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情况:
1、法定扶养义务,包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允许附加任何条件,否则将面临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2、或然义务,即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需要时产生。
3、附条件义务,即对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人,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对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义务。
对于或然义务和附条件义务,坚持以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作为界定是否为被抚养人的先决条件,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无可争议。对于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否必须以丧失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为先决条件呢对因病、年老(60岁)或其他原因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当然没有争议。
二、被扶养人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下简称扶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它包括被扶养人范围和生活费的计算两项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
需要明确受抚养人范围的,是因为在有些意外伤害事故当中侵权人需要支付给受抚养人一定的抚养费,这些人员有可能都是直接依托于受害人的经济收入才可以获得基本的生活经济需求的。同时,需要赔偿受抚养人抚养费的其实也是和当事人的年纪有很大的关系的。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槐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