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是什么?
- 2、战略合作协议书(精选5篇)
- 3、2012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 4、复习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的要点
- 5、工程项目合同有哪些类型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关于合同签订的流程,一般来说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酝酿阶段,所谓酝酿阶段就是经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各个条款,进行协商讨论,达成意向性的一个文本框架性的协议,这是酝酿讨论阶段。第二个阶段就是根据酝酿讨论阶段的情况,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于对方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然后交由对方进行审查修改,就是文本的提出与修改阶段,这个可以是经过几个回合,然后各方都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文字这些达成了一致,没有什么修改意见了。就进入第三个阶段,就是签字盖章阶段。签字盖章阶段一般由一方签字盖章,送交另一方,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盖好了章,然后就是互换文本,这就是合同签订的整个流程。
战略合作协议书(精选5篇) (二)
贡献者回答战略合作是出于长期共赢考虑,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深度的合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的战略合作 协议书 ,浏览更多合作协议书范本简单可点击“ 合作协议书 ”查看。
战略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盟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产品、代理要求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 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的__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__和专门邮址__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做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3、甲方为RFID有形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对物流软件产品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技术指导,期满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均为有偿服务。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有改进指改版本功能增加,及为提高旧产品或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修改BUG做的改进等)。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对产品升级等)。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30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_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5、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2
甲方:__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
鉴于:
1、__ 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 __ 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 及设备、 安全认证产品等, 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 业务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 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 市场营销 、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 伸和发展。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条 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 经验 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 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 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 渠道 ,如展会、 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 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__公司提供__公司所需要的 __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 。 产品 (或服务) , ; 。 年 月 日在 市订立。
4、双方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双方的产品或服务设计成丰富的捆绑组合,并通过产品或服务的组 合或捆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对方新开发的产品或服务,双方均享有优先合作权。
5、双方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一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另一方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 虑跟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对各自获知的招标项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战略合作伙伴的产品或 服务,并根据客户需求,以产品或服务的组合或捆绑的方式共同投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务,以实现客户资源的共享。
6、一方对于从市场或客户获知的有关另一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予以及时的反馈,互相推进产品或服务的改 良。
7、为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双方开展人才交叉培训合作。
第四条 沟通渠道
1、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成立协调小组,负责沟通、联络等日常事务。 l 协调小组的组成: l 协调小组的职责:
2、对于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成立项目组,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运作。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 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2、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从属或代理关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或处分另一方的权益,否则,应承担由 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认为并且对外称其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作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双方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 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 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 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 一方。
第七条 保密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于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未成为公众 信息,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给 第 三方或用作 其它 商业用途,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作期限
1、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 协议。
2、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协议或协议,直至协议或协议履行完 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无自身过错的情况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 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并且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通知对方并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合作期间双方发生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__市仲裁委 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二条 陈述和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12.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集团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十四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协议附件
15.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5.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15.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 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 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七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 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 通知 18.1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8.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8.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二十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 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元。(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
年 月 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__]12号)和《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25号)精神,使政府宏观调控和企业节能活动更好的结合起来,发展“低碳经济”,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实现节能减排。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共识,签订框架协议如下:
一、甲方积极支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成节能任务目标。
二、乙方作为行业内领先的节能服务公司,秉承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理念,通过先进的整体节能管理系统和创新的三方节能 商业模式 及国家大力推行的合同能源管理(EPC),积极参与支持推进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的节能减排事业。为高耗能企业提供用于整体节能技术改造的资金和技术。
三、甲方具体负责协调有关县(区)、重点耗能企业与乙方合作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双方成立协调推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在大丰港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四、甲方于__年__组织港区重点用能企业举办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推介会,由乙方负责介绍合同能源管理(EPC)商业运转模式和技术架构。
五、在推介会结束后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_加不同行业具有代表性且年综合能耗__万吨标煤的企业名单。乙方在接到上述企业名单后__个工作日内,排出能源诊断企业的具体实施日期,60日内免费完成相关企业能源诊断,形成初步解决方案,并对诊断企业的商业及技术秘密进行保密。
六、乙方在对__价企业能源诊断的基础上,选取3 -5价节能潜力大的企业作为试点,进行技术架构论证,确认节能技术方案。乙方一企业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由乙方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现的节能效益双方按协议分享。
七、根据试点企业的节能成效。甲方进行 总结 推广。
八、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战略合作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以研发、制造、销售及为主的公司,并且拥有完善的销售配套体系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乙方拥有完善的人际关系和市场开拓能力,能够为甲方提供较好的市场开发支持。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1、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相互协作。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开拓市场。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甲、乙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业务的基础。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依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甲方为顺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投标、实际订单及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配合乙方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乙方投标和报价。
2、乙方以甲方名义参与的所有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履行,否则视同无效。
3、甲方针对每个成功交易项目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服务费根据供货出厂单价和销售单价的差价及实际供货数量计算所得。因此,每个交易项目甲、乙双方将依据实际标的额,另行确认供货价差表。供货价差表为服务费计算的唯一依据。
4、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按实际签订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执行。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项目合同订单产品的生产和配送,并根据项目订单计划按时按量供应产品。
2、甲方负责项目合同履行时的技术工作处理,如材料送检、抽检等工作。
3、甲方应保障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双方约定标准,若出现不合格产品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
5、甲方应接待乙方客户的相关业务考察,甲方承诺乙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秘密。
6、甲方应及时回应乙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主导各个项目合同的人际公关,自项目接触至其完结,全部与项目有关事宜所产生的公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合同货款回收工作。
五、保密:
1、甲、乙双方应对相互工作接触及通过其他渠道获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为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事项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20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如果
甲、乙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壹年。
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战略合作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就双方进一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声明和保证
1.1甲方是微软、H3C等国际著名厂商认证考试培训中心及考点。
1.2乙方拥有具备签署本协议所需要的相应权利。
第二条 合作内容
通过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现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内容。
1.1 华育国际授予首府人才市场为其授权“认证考试培训中心”。使之能够对待业者进行专业的计算机网络方向认证培训。并提供师资支持。
1.2 首府人才市场授予华育国际为“首府IT人才培训基地”。华育国际就教学、实训等方面与首府人才IT培训进行深层次的合作。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拥有在乙方宣传、推广相关合作认证的权利。
1.2 甲方要将认证体系、费用等详细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1.3 甲方要及时与乙方进行沟通,就认证培训开课时间、上课方式等进行持续的沟通。及时确定好每期认证培训的授课日期以及考试安排。
1.4 甲方要保证好乙方学员的上课质量以及试验设备配备齐全。
1.5 甲方派一名老师协助乙方培训一门自有网络方向课程。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乙方要及时在首府人才市场宣传栏,对合作的认证培训进行宣传。对甲方的宣传工作予以配合。
1.2 乙方根据宣传及学员响应情况,合理的制定培训及考试日期,并及时通知甲方。安排好授课地点。及准备好上课资源。
1.3 乙方负责完成学员全部报名手续,并负责收取学员学费。
第五条 费用条款
5.1 详细甲方认证培训体系及费用体系见(附件一)。
5.2 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5.3 乙方在收取完费用,开课16课时内将费用交与甲方财务人员。
5.4 乙方负责甲方授课老师课时费(限于讲授乙方自有课程时),每课时(45分钟)费50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对彼此之间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仲裁或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协议项中的其余权利,并履行本协议项中的其它义务。
第十条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协议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附则
13.1如遇国家调整有关资费标准,或双方主管部门下达有关政策文件,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商定收费 方法 。
13.3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13.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5本协议所有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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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司法考试国际法考点:《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三)
贡献者回答《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国际”买卖:
1)当事人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当事人如拥有一个的营业地,则采取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其营业地。
2)扩大适用(间接适用)―――非缔约国当事人的合同,但合同的准据法是缔约国如果非缔约国当事人未作法律或公约的选择,公约还可在下面情况下适用。公约第l条(1)款(B)项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适用公约,须具备3个条件:A、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际性,即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分处在不同国家;B、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的国家不是公约缔约国;C、受理纠纷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国际私法规则认为该合同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公约》这一规定的目的旨在扩大公约的适用范围,但允许缔约国提出保留。
(2)“货物”买卖:技术、服务、劳务贸易不适用;
《公约》不适用于合同中的主要部分是为提供劳务和服务而成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还排除了对提供货物与提供服务相结合的合同的适用。依公约的规定,下列两种合同排除适用:
1.通过劳务合作方式进行的购买,如补偿贸易。
2.通过货物买卖方式进行的劳务合作,如技贸结合。
《公约》的标准是看该合同中的绝大部分义务是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或服务。如果销售货物是主要的,则应适用《公约》。反之,则不适用。
提供货物:适用(大型成套设备销售的交钥匙合同)
混合合同:卖方绝大部分义务是提供服务、劳务:不适用(来料加工)
――如果货物和劳务可以分开,则公约可以只适用于货物部分
(3)6种例外(不适用)
① 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个人消费)。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作任何这种使用的;
② 经由拍卖销售的物品;
③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销售的货物;
④ 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等有价证券;
⑤ 船舶、气垫船或飞机;
⑥ 电力;
(4)公约不涉及的三个问题
① 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何惯例的效力。
② 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所有权转移规则)
③ 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的责任(产品质量侵权)
――注意:第③不包括财产侵权
(5)公约的任意性
① 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一个国家的法律来排除公约的适用。但是这种选择必须明示。其要点是:A、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一个国家的法律作准据法而排除80年公约的适用。B、当事人必须通过明示方式选择法律,主要指选择一个国家的国内法。C、对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不构成对80年公约的排除。D、如果没作法律选择,则公约就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② 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公约,可约定部分适用公约,可以改变公约内容,但有限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在加入公约时已经提出保留的内容,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排除或改变。
(6)我国的两个保留
① 扩大适用的保留:只能适用必须双方营业地所在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
② 合同形式的保留:合同必须书面,排除口头和其他形式
2.要约规则(按国内合同法掌握)
① 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一项有效的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约应向一个或一个特定的人提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依《公约》第14条的规定,要约中应至少包含三个基本交易条件:A、货物的名称;B、货物的数量或确定数量的方法;C、价格或确定价格的方法。
(3)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
4.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
(二)要约的生效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三)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阻止要约生效的行为。因为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可撤回要约。即要约人撤回要约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要约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对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只有撤回的问题。依公约第16条的规定,在未成立合同之前,也就是受要约人没有之前,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B、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
(四)要约的失效在要约失效后,无论是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均不再受要约的拘束,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要约因有效期已过而失效,即要约因受要约人没有在要约规定的期间内做出有效的而失去效力。
(2)要约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
(3)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拒绝要约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明确拒绝,即受要约人表示不接受要约的任何条件。另一种是反要约。这是指受要约人表示接受要约,但在接受通知中对要约的内容做了扩张、限制或变更,以致实质性地改变了要约的条件。这种实质性改变要约内容的接受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如果原要约人不接受受要约人提出的反要约,那么,受要约人提出的反要约实际上就是对要约的拒绝。
② 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合同即告成立。又被称为“接受”。
(一)有效须具备的条件
(1)须由受要约人做出,依公约第18条的规定,的作出可以声明或行为表示,但缄默或不作为本身不等于。
(2)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做出。理论上迟到的或逾期的,不是有效的,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后才能成立合同。
(3)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所表示的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是反要约,或称为还价,反要约是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的效力,它必须经原要约人后才能成立合同。
(二)公约规定的“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公约将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的改变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两种。如果对要约内容的改变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原则上可视为,也就是说,只要要约人在合理时间内没有以口头或书面通知提出异议,那么对要约内容做了非实质性改变的接受即构成。然而,如果对要约内容做了实质性改变,则这种接受就不能构成,而是一项反要约。《公约》规定,关于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及解决争端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产生反要约
(三)逾期的逾期又称迟延的,是指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已超过了要约规定的有效期或在要约未规定有效期的情况下而超过合理期时间。关于逾期的效力,公约第21条并没有一概地否定,而是分两种情况,做了灵活的处理。
(1)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而造成的逾期,该逾期原则上无效。但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其接受该项,则该逾期的仍为有效的。合同成立。
(2)因为传递中的延误而使一项逾期。该项逾期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是一项有效的,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其要约已经失效。
(四)生效的时间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于生效的时间,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分别采用不同的原则:
(1)发信主义(投邮生效主义):英国法认为,在以书信、电报做出时,的通知一经投邮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2)收信主义(到达生效主义):大陆法系认为,的通知必须于到达相对人时才生效,合同才成立。
(3)公约的观点:公约了收信主义。依公约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对要约所作的,应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
(五)的撤回依公约第22条的规定,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应在生效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要约人。
3.双方义务
(1)卖方的担保义务①符合产品的通常使用目的②符合特定使用目的(买方事先明示、默示)
A、质量上合格: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 ③符合样品或样式(品质担保) ④包装:通用方式——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例外:买方订约时明知有缺陷
所有权上无瑕疵:货物属卖方、未设定担保物权买方营业地国家B、权利上无瑕疵: 在约定的目的地国不侵权(权利担保) 知识产权上无瑕疵 约定的转售第三国依目的地国法不侵权) 在未约定的转售第三国例外 买方提供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买方订约时已知或不可能不知第三人权利
(2)买方的接收货物的义务
1)正常情况:买方应按时间按地点提取货物(如FOB,买方应及时派船到装港)
2)卖方有违约:先接收再索赔(注意保全、防损扩大)(接收不等于接受)
4.风险转移(依国内合同法掌握)
(1)卖方安排运输,货交承运人时
(2)在途货物,自合同成立时(不是提单交付时)
(3)买方安排运输时,货交买方支配时
(4)特定化(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
(5)从交货时间起,风险从卖方移于买方。这一原则的适用前提是卖方无违约行为。假若卖方发生违约行为,则风险不由卖方转给买方,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还是由卖方承担。
5.违约补救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对方根本违约;或者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合同买方要求交付替代物:卖方交货不符合同,且构成根本违约重点 一方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数额:等于损失额(包括利润)
责任:要求损害赔偿方负有减损义务(否则,扩大部分由其承担)
复习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的要点 (四)
贡献者回答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必知40点:
1、根据以往的历次司法资格考试的经验,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主要涉及的是国际贸易法部分,也就是指定用书第二、三、四章和第六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内容。
2、考试中考的最多的贸易术语是FOB,CIF和FCA.2000年解释通则中的13种术语都不直接和铁路运输有关系,但各种运输都可以适用的FCA、CIP和CPT目前使用越来越多,因此也比较重要。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考试法规与去年的相比内容及考试重点有何变化?2000年的贸易术语较99年的相比,没有太大修改,修改只有两点:一个是FAS和DEQ术语中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另一个是FCA术语下卸货责任的承担问题,其余的和99年的一样,掌握的重点也一样。
4、在CIF合同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则:A.卖方无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B.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C.卖方可向买方提供包括保险单在内的全 部装运单据;D.卖方只能依保险单向保险人求偿 答案应是B和C.
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当事人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受害方有权(AC) A要求损害赔偿 B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C有权宣告解除合同 D提请仲裁 选择哪个比较合适,为什么?
6、涉及国际贸易法的部分复习可以细点,但涉及国经总论、对外贸易管制和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法律问题时掌握要点即可。
7、营业地在我国的当事人对外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选择某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或虽未选择准据法但明确约定不适用公约,那么此时公约不适用;其次,在不存在上述情况时需看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如果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非中国的其他公约缔约国,公约适用,否则公约不适用;最后应看买卖合同的客体是否属于公约规定不应适 用的七种情形(参看指定用书第195页公约适用范围之(2)),如果是公约也不应适用。
8、我国加入1980年公约时对公约关于合同形式要件的保留与99年新《合同法》有冲突,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仍需采用书面形式方才有效?尽管我国1999年新《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对1980年公约所作出的有关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但这也并不意 味着我国目前所有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为并非所有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都必须适用公约。换言之,如果某一具体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必须适用 80年公约,那么该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但如果某一具体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无须适用80年公约,而是适用我国新《合同法》或其他对合同形式要件没 有特殊要求的法律,那么没有采用书面形式不会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9、200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的13种贸易术语很难记得非常清楚,在掌握这13种贸易术语时有什么诀窍吗? 在短时间内搞清并记住这13种贸易术语的每一项规定既不现实也无必要,比较简洁的方法是记住下列共性和个性的东西。(1)13种贸易术语中只有EXW由 买方办理出口手续,DDP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其余11种术语均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2)EFCD四组术语中卖方的义务逐渐增加。E 组中卖方只需在其所在地备妥货物交买方即可;F组中卖方须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C组中卖方须安排运输,CIF和CIP情况下卖方还须投保,但对风 险转移后(风险转移的时间均在出口国)发生的货物灭损和额外费用概不负责;D组中卖方须将货物运至边境或进口国内的约定地点,并承担在此之前的全部风险和 费用。(3)重点搞清楚FCA、FOB、CIF和CFR这四种常见的贸易术语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0、关于要约,我A公司向巴西B公司发出传真稿:“急购巴一级白砂糖200吨,每吨250美元CIF广州1994年4月20日至25日装船。”巴 西B公司回电称:“完全接受你方条件,1994年5月1日装船。”依照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巴西公司的回电属于下列哪项( B)
A.反要约 B.一项新要约 C.无效承诺 D.有效承诺
11、根据80年公约,货物的风险确定应考虑如下因素:(1)找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通常情况下这个时间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具体而言,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其次,如果合同对交货时间没有明确约定,但要求卖方安排货物的运输,那么卖方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时间即为交货时间;最后,如果合同既没有约定交货时间又没有要求卖方安排运输,那么卖方在其营业地或特定地点货交买方时或买方不收取货物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时,风险即转移。(2)如果货物在交 货以后发生的灭损是由于卖方的过失所致,货物的风险不转移,即应由卖方承担货物损失;(3)如果销售的是运输途中的货物,则上述规则不适用,而应适用其特 殊的风险转移规则(参看指定用书第209页)。
12、共同海损,如何理解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确定,请详细解释? 共同海损的分摊价值也就是共同海损的获救财产的价值,以及共同海损本身。比如说,一艘价值100万的船载有三批货物,货物价值分别为50万、30 万、20万,当船遇大风浪为保持船舶平衡将20万的货物全部抛入海中,此时20万的被抛货物即为共同海损,而这个损失挽救了船和另外两批货,因此此案中获救财产的价值即为船100万,另两批货50万和30万。同时,由于被抛的20万可以在获救各方中得到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当事人也应参与共损分摊。所以此 案的分摊价值就是所有的获救价值180万以及共同海损20万,共200万。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都属于货物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包括四点: (1)必须是船货共同危险;(2)牺牲或费用必须是有意做出的;(3)牺牲和费用必须是合理的;(4)牺牲和费用必须是特殊的。同时具备上述要件的部分损 失就是共同海损,否则即为单独海损。比如,船上货物起火,以水扑灭后发现一部分货物水损,一部分货物火损,水损的货物即为共同海损,而火损的货物就是单独海损。
13、原产地规则在如何起到非关税措施的作用?原产地标志有什么用?原产地标志似乎与智力性创造成果没有什么关系,它是否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范围,与工业产权,著作权又有什么关系? 货物的原产地和货物的进口关税关系密切,严格的原产地规则会使大批进口货物不能享受优惠关税,所以原产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会起来关税壁垒的作用。特定的原产地标志对货物的质量、信誉是一种保证,其作用类似于商标,可以将某一种商品从同类商品中区分出来并表示出该种商品特定的质量。比如一提到巴黎香水
人们就会产生一种高质量、高信誉的联想,而假冒原产地标志的后果和假冒商标类似,因此无论巴黎公约,还是TRIPS,都将其列为知识产权给予保护。
14、倒签提单指的是提单中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预借提单指的是在货物实际装船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二者的区别在于倒签提单中涉及的货物在签发提单时实际已装船,而预借提单中涉及的货物在提单签发时尚未装船。二者的共同之处是同属于欺诈行为,但由于预借提单对收货人的利益损害更大,因此可以 认为其欺诈程度也更深。
15、关于代位权,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过失引起的,保险公司赔付全部损失后,残存价值大于赔付额的部分归保险公司吗?追偿所得的大于赔付额的部分归还给被保险人吗?
如果货物已经实际全损,就不存在残存价值的问题。如果货物是推定全损,在保险公司按实际全损赔偿以后,被保险人应发出委付通知,残存价值归保险公司所有。在保险公司按部分损失赔偿以后,残存价值归被保险人所有。
16、租船合同中的诸多条款应如何掌握?有哪些要点? 重点是要搞清楚各种租船合同中的特有条款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具体包括航次租船合同中的预备航次条款和装卸期间条款;定期租船合同中的停租条款、运送合法货物条款和航区条款。
17、第六章虽然只有16页,可是包含的深度广度很大,书中介绍的范围很大,可比较笼统,阅读是感觉难度很大。在学习时也很难把握需要掌握的深度。 第六章主要掌握一些要点。主要包括世贸组织的基本情况、基本原则以及乌拉圭回合的三个新议题所取得成果的基本内容。服务贸易协议中主要掌握适用的服务贸易范围,以及该协议中特有的逐步自由化原则;TRIMS中涉及的基本原则以及要求必须取消的五种投资措施;TRIPS的基本原则及其保护的知识产权客 体。
19、国际经济法的重点部分都有可能出案例。
20、国际金融法的复习重点就是各种国际融资方式的特点。
21、国经中有关保险的内容很复杂,怎样才能区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这三种主要险别中保险人的保险责任是逐渐增多的。比较简洁的记忆方法是: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单独海损(即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水渍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即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和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
成的货物单独海损;一切险则承保水渍险的保险范围和11种一般附加险(承保外来原因,即不与海水或运输工具相联系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的承保范围。
22、首先要和世贸组织的各成员方进行双边谈判,然后履行了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的各种程序,就可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3如果是短途运输,货物早于单据到达进口国,国际上也 采用副本提单加保函的提货方式。
24、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这三个规则仅涉及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并且主要涉及提单运输,我国海商法的内容不仅涉及海上货物运输,还涉及有关船舶、海事、商事等诸多问题,在海上货物运输方面我国海商法主要援引了海牙、维斯比规则的有关内容,并且引入了汉堡规则中的少数规定。
25、全程运输责任指的是联运经营人对货方承担的责任,而实际承运人的分段责任指的是实际承运人对联运承运人承担的责任,二者并不矛盾。
26、自动许可就是公开的一般许可,只要提出申请,有关机构即予批准,无需特殊审查,它适用于那些不需要严格管理的商品;非自动许可就是特别许可,就是提出申请后要经过有关机构的逐级审批方可获得。二者就是一个手续繁简的区别。
27、有关货物买卖合同判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是: A.双方当事人的国籍 B.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所 C.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 D.双方当事人的国籍和营业所根据80年公约确定货物买卖合同国际性的因素是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
28、如果不可抗力属于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免责的情况,买方不能向承运人索赔,而应向保险公司求偿。
29 这也就是说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就是国际贸易的四个环节:买卖合同、运输、保险、支付,涉及的当事人当然主要包括买方、卖方、承运人、保险人,有时还涉及银行。
32、OICQ为什么要易名QQ,OICQ是商标还是版权? 域名既不是商标,也不是版权。根据法院的最新判例,尚不承认其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对其法律性质的确定尚在争议之中。对域名的管理是一种行政程序管理,适 用先申请先获得的原则,因为美国在先申请了ICQ,所以在同类产品上在后申请的OICQ构成了识别上的混淆,因此被迫改变为QQ.
33、《服务贸易协议》适用的服务贸易有哪些? 《服务贸易协议》适用的服务贸易包括如下四种:(1)跨境服务,即从一成员方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的服务,例如通过邮电、计算机网络提供的视听服务、信息传递等;(2)过境服务,即在一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国民到另一国接受旅游、金融服务等;(3)商业存 在,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银行或保险公司通过其在另一国建立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4)自然人 存在,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的一成员方自然人的商业现场提供的服务,例如一国演员到另一国举办演唱会,一国医生、教师到另一国提供专业服务等。
34、有关“反倾销”的问题 我国放开了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如何预防“反倾销”这把“双刃剑”伤己伤人,到头来还是伤着自己? 最重要的是增强反倾销的意识。即当有国外商品进口倾销时,及时提出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而在产品出口时利用行业协会等各种渠道查找信息,避免以低于正常价
值的价格出口。
35、什么叫做“软条款信用证”?为什么它属于一种欺诈行为? 信用证的“软条款”主要指信用证暂不生效条款、限制性付款条款、对卖方装运限制的条款等等,含有这种条款的信用证可使买方控制整笔交易,而受益人卖方因
为无法达到信用证要求的转运要求、获得付款或者使信用证生效的条件而处于一种受制于他人的被动地位。如果信用证中加入这些条款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买方骗得履 约金、佣金或质保金,而不实际取得货物并让开证行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开立这种信用证即具有欺诈的性质。
36、依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运输中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但由于对运输中货物的出险时间不易确定,所以公约又规定如情况表明有此需要,风险
自交给交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这种情况。(课本209页) 这里是指风险自什么时起交给签发运输单据的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一般情况下,运输途中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双方签定合同时转移,但是如果货到目的地后,无法确定货物的损失发生在合同签定之前还是之后,那么此时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因为风险已经在卖方货交承运人时已经转移。这样看表面上对买方不公平,但*作性最强,因为买方在受让货物时同时受让货物的保险合同,他更 方便向保险公司索赔。所以,公约做此强制性规定。
37、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国际贸易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吗? 如果合同必须适用80年公约,那么其必须具有书面形式才有效,如果不适用80年公约而适用新合同法,口头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38、在中国公司甲与外国A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中,规定CIF孟买,信用证付款,甲忠实履行交货义务,货物比提单先到,A用提单副本加保函领去了货物并 销售,没有去付款赎单,甲向信用证开出行交单提款,开出行承兑后以A不付款赎单为由拒绝承担付款责任,开出行由于金融风暴被宣布破产,此时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时甲应向开证行要求付款的同时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向开证行要求付款的理由是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履行,只要甲交付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向承运人索赔的理由是保函只调整提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关系,不能对抗收货人(本案中因甲持有正本提单,因此其为收货人),承运人应赔偿收货人损失后持保函向提货人索赔。
39、互惠是指世界贸易组织的缔约方必须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无条件是指缔约一方给另一方的优惠应该立即、无限制、自动地适用于缔约第三方;普遍指的是一缔约
方提供给另一缔约方的各种优惠或特权应该也无条件的立即给予所有其他缔约方,不得歧视任何缔约方。
40、关于跟单信用证和国际贸易术语该怎样抓住重点?国际贸易术语的重点是掌握E、F、C、D四组术语中每组的共同特点,以及CIF、FOB、FCA三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跟单信用证重点掌握不同的类别、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的责任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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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合同有哪些类型 (五)
贡献者回答工程合同的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
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
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
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
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
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拓展资料
施工合同亦称“工程合同”或“包工合同”。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 议。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
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还包括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
除此以外,还有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还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对于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
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
然而,招标文件夹可说是最高的文件,如果不响应招标文件就可能是一种作废的标书,因此,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合同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签订合同的基本过程是什么?,槐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