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订版

土地管理法修订版

### 土地管理法修订版: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耕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在近年来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国家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多次修订,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将围绕

土地管理法修订版的背景与意义

主要修订内容

以及

实施效果与展望

展开详细阐述。####

土地管理法修订版的背景与意义

自1986年首次颁布以来,《土地管理法》经历了多次修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原有的法律规定已难以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耕地保护、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对《土地管理法》进行全面修订,不仅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修订版《土地管理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不仅完善了土地管理法律体系,还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转让的相关规定,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修订版还加强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限制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了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版《土地管理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调整。首先,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明确了国家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并强化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土地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修订版更加注重生态优先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它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科学有序地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同时,还严格限制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此外,修订版《土地管理法》还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它明确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还鼓励采用多元化安置方式,确保失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得到妥善安排。####

实施效果与展望

自修订版《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得到有效控制,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土地市场日益规范,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此外,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也为失地农民提供了更加公平的补偿和安置方案,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展望未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土地资源管理将面临更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我们需要继续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土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利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修订) (一)

贡献者回答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土地管理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绿色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制止非法占用土地和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在市辖区、乡镇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承担相应区域土地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开展土地管理方面的公益宣传,提升全社会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依法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包括:

(一)省、设区的市、县(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省、设区的市、县(市)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

(三)设区的市、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包括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和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

下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符合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第八条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

设区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中需报国务院审批的,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辖区的乡镇、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国土空间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相关专项规划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审批。

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专项规划目录以及相关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规定。第十条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市辖区的村庄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一条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用地审批以及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第十二条国土空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二十日内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还应当在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第十三条国土空间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的,由原组织编制的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报原审批机关审批。第十四条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标准数字化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没有土地利用计划或者超过年度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出合理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修订【全文】 (二)

贡献者回答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国土空间规划

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第三章 耕地保护

第八条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以及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第四章 建设用地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用途管制以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根据授权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十五条 (三)

贡献者回答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释义】 本条是关于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业生产的规定。

一、本条规定同上述第十四条的规定,均是在原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承包的问题。本条规定则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承包的问题,本条还同时保留了原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关于国有土地承包经营的原则规定。就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来讲,原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是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是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这就是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扩大了承包主体,即将“集体”扩大到“单位”。原来的集体一般理解为集体所有制单位及其全民所有制单位内部的下级组织,而现在的单位则包括任何单位。就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来讲,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将其规定的非常清楚,分为内部成员的承包和外部成员的承包。其中内部成员的承包适用第十四条的规定,外部成员的承包适用本条的规定。

二、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国有土地承包经营应根据本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决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应根据本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国有土地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均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进行,否则所订承包合同无效。一般来讲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民主议定原则的;采取欺诈、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发包人无权发包的;承包人私自转让、转包承包合同以及转包渔利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转让是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包是指承包人把自已承包项目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承包人将承包合同转让或转包给第三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原承包合同的生产经营等内容,否则转让或转包合同无效。承包人在履行承包合同中有安排劳务的经营自主权,某些临时性的劳务,如季节性的农活,果子的摘收、销售等,可以不经发包人同意包给他人。

四、关于承包土地的调整,本条没有像第十四条那样规定严格的程序,但也不能随意变动。如果变动也须依据合同的约定及法律的规定。这两类承包主体是有区别的。第十四条中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是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者中的一员,生长、生存于该土地上,和该土地不仅仅是一种合同关系,如果他对该土地没有了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就等于剥夺了他的命根子,他就有可能没有生存之处。所以,必须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至于本条所规定的承包者则不是该土地所有者的成员。和该土地只是一种合同关系,只需要按一般的合同权利进行保护。

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者三分之二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规定本条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的利益,防止个别人员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侵害。

土地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 (四)

贡献者回答土地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

一、明确答案

根据最新颁布的2023年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管理进行了全面更新和修订。

二、详细解释

1. 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

新规定强调了土地利用的规划和保护,要求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农业、林业、生态等各类用地的协调发展。同时,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的占用。

2.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法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鼓励农村土地流转,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3. 城市建设用地管理

针对城市建设用地,新法明确了土地利用的节约和集约原则,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同时,加强对城市土地市场的监管,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4.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

新法强化了土地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法占用、破坏土地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三、重点内容的加粗处理

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强调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城市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扩张,加强城市土地市场监管。

法律责任与处罚力度:对土地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维护土地管理秩序。

就是关于土地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的主要内容。新法旨在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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