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过程中的律师咨询服务详解

一、拆违背景与法律咨询的重要性
拆违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违法建筑问题日益凸显,不仅影响了城市规划的美观,还可能威胁到公共安全。因此,政府加大了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然而,拆违工作涉及多方面利益,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法律咨询的重要性
在面对拆违问题时,许多业主和当事人往往感到困惑和无助。此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显得尤为重要。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当事人了解拆违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二、拆违过程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违法建筑的认定
拆违的前提是准确认定违法建筑。律师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筑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这包括建筑物的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等方面。通过律师的专业分析,可以明确建筑物的法律性质,为后续的拆违工作提供依据。拆违程序的合法性
拆违工作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律师会审查拆违通知、听证会、行政复议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发现程序违法,律师会指导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偿与安置问题
对于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业主,拆违后可能面临补偿和安置问题。律师会协助当事人与政府协商,争取合理的补偿方案。同时,律师还会关注安置房的质量、位置等细节,确保当事人的居住权益不受损害。三、律师咨询的实际案例与效果
在实际案例中,许多当事人在面对拆违时感到手足无措。但通过律师的咨询和指导,他们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有的律师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成功推翻了违法的拆违决定;有的律师则通过协商谈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四、全文总结
拆违过程中的律师咨询服务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拆违的法律问题,应对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在面对拆违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政府也应加强与律师行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拆违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进行。
- 1、违建拆除是不是有一个时限规定?超过两年就不会拆违了?
- 2、来势汹汹的征收项目究竟合法吗?在明律师告诉你……
- 3、在农村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咋就变成了违法建筑,还要被拆除?
- 4、牢记拆除违建的这5大精华步骤,让“以拆违促拆迁”无处遁形!
- 5、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拆违律师咨询的相关问答
违建拆除是不是有一个时限规定?超过两年就不会拆违了? (一)
答违章建筑两年不处罚就合法了的说法是错误的,无论违章建筑搭建多久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因此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一位当事人的房屋因为无证被当地拆违,征收方拿出航拍图说其2010年新建的房屋违法,要执行拆除。当事人咨询即明拆迁律师:“法律上不是说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就不再行政处罚了吗。我这房子建起来后一直没人来处罚过,这都过了9年了,是不是可以算作是合法建筑了为什么还来拆违”
一、违建超过一定年限,就不用拆了
你可能想多了,没有处罚并不意味着就自动合法了。这是两码事。
违建拆除是不是有一个时限规定超过两年就不会拆违了
有当事人在遭遇拆违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会自己去查法律,他们就查到了这一条。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于是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违章建筑超过两年就不应当进行处罚了,在拆迁过程中就可以和合法建筑一样,可以获得补偿。
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该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一般指的是罚款,而违章建筑是要走拆除程序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而咱们自己建的违章建筑是一直存在的,这是一个持续状态。所以,执法部门是一直有权对违建建筑进行处罚的,这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并不冲突。因此,违章建筑两年不处罚就合法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大家千万不要错解法条的真实意思,不要误解。
国家对待违建的态度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无论违章建筑搭建多久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因此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根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章建筑的检查人员发现有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的,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当立即勒令停工。相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佩戴直辖市、县(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件,拆除人员应当携带拆除文件。
直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施工检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进行调查,确定为违建后应立即拆除。尚未构成被拆除标准的,违建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建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补办申请执照。未遵守有关规定或者未在期限内办理许可证申请手续的,由直辖市、县(市)建设主管机关进行拆除。
二、什么样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您知道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建筑物都属于违建,大家可以对照检查自己的建筑是否违法。
(1)未经申请或者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而建造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造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修建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物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建造为永久建筑物。
这四类建筑物都属于违建,一旦被发现是会被责令停止建设,并执行拆除。当然拆违也有其法定流程,不是说拆就拆的,咱们也可以通过陈述、申辩、复议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势汹汹的征收项目究竟合法吗?在明律师告诉你…… (二)
答是否合法需要看:其一,盯项目中的各种公告。其二,盯房屋、土地的调查登记确认。其三,盯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其四,盯补偿方式的选择。其五,盯是否存在逼签、逼迁、强拆等违法行径。 面对来势汹汹的征收项目,被征收人普遍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我所面临的这个项目究竟合法么事实上,这不是一个能够简单进行判断的问题。
作为并非专业人士的被征收人来说,能够对此进行一个大概齐的判断,对于接下来的维权就能有所助益。
那么,究竟都有哪些实用的方法能用来判断呢本文,在明律师为你进行解读。
对于这个问题,在明律师首先要摆明专业的态度:征收项目是否合法,光凭主观感受和现象判断,得出的结论是无法保证准确、客观的。
就实体层面而言,合法与否必须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加以判断。
就程序层面而言,则要看征收方是否依法依规对相关步骤进行了全面的履行。
换言之,仅凭某种或某些现象、点,是不能判断项目究竟是否合法的。
不过基于长期以来的实践观察,仍有一些捷径是可供被征收人遵循的。
其一,盯项目中的各种公告。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最重要的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进行的征收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补偿方案;集体土地的征收,则要看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的公告。
对于被征收人而言,看到了征收方张贴的上述公告,即意味着获知了征收的各项基本信息,以及对此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告知。
而一旦某个项目连公告都没见过就开始有人入户协商、劝签甚至威胁强拆,那么这个项目基本就可以被认定为严重违法。
其二,盯房屋、土地的调查登记确认。
这是征收方确认被征收房屋、土地情况的必经步骤,经过了确认的房屋、土地就可以理解为拿到了领取补偿的“号”,而如果确认都没确认上,则很可能意味着相应的房屋、土地会面临不予补偿的糟糕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最常见的问题便是“以拆违代拆迁”“以拆危代拆迁”等非正常情形的出现。
一旦征收方在项目中将相当一部分待征收房屋认定为违建,则被征收人就需要警惕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了。
事实是,由于各种历史遗留原因以及行政机关在过往时间里的种种消极不作为,无证、缺证的房屋、土地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比比皆是。
但无证、缺证绝不应意味着权利人的物权被粗暴、简单地予以否定,进而因此丧失获取补偿的权利。
简言之,当征收与拆违不期而遇时,被征收人就应当多一个心眼,考虑一下是不是有依法维权,推翻征收方登记确认结果的必要了。
其三,盯被征收房屋的评估。
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而言,评估是一项非常专业、重要的必经程序,也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最终到手的实体补偿结果。
被征收人需要关注的有3点:第一,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否依法选定。
评估机构依法应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如进行投票、招投标)、随机选定(如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
总之,它不能是由征收部门直接指定的;第二,价格评估是否依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为标准进行。
如果被征收人发现评估的参考价格与自己房屋相邻的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相去甚远,则应考虑是否需要对评估结果提出质疑;第三,对评估结果不服,是否有通畅的复核、申请鉴定渠道。
如果在这类救济诉求得不到满足,则征收项目的合法性将大受质疑。
其四,盯补偿方式的选择。
简单地说,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二者相结合和另行审批宅基地建房(该项根据具体条件而定,不满足则不能选择)等多种补偿安置方式。
如果不让选,尤其是出现只给钱不给房的情形,那么涉案项目十之八九在法律上是有问题的。
最浅显的道理是,如今房比钱要值钱多了,征收方当然希望被征收人一股脑的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对征收方是最有利的。
但对于被征收人而言,领了补偿款之后究竟能买到什么样面积、位置、质量的安置房,则是一个不得不严肃面对的问题。
其五,盯是否存在逼签、逼迁、强拆等违法行径。
这点不展开了,被征收人都可以明白。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群社会人员将被征收人强按在地上逼迫其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按手印的情形,这是明显的违法,而且往往整个项目会存在系统性的法律问题。
窟窿越大,则征收方越疯狂,这是很朴素的道理。
综上,在明律师为大家概述了几项被征收人比较容易识别、观察的要点供大家判断征收项目的合法性。
还有很多点也很重要,但识别起来的专业难度会比较高,这就需要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介入帮忙。
被征收人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发现违法点在征收维权中是十分重要的,将会对我们通过努力提升补偿数额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越早判断,形势对被征收人一方而言就越有利,可作出的维权选择也就越多。
在农村自家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咋就变成了违法建筑,还要被拆除? (三)
答现在农村很多的自建房屋,在盖房的时候是很少有去办理什么审批手续的,以至于形成的无证房屋比比皆是。因此也给了拆迁方一些空子可钻,采取以拆违促拆迁,降低拆迁成本的手段。正在遇到农村房屋拆迁的被征收人,如果遇到“以拆违促拆迁”,受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待遇,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征地拆迁让一些农户发了财,但也让一些农民朋友身陷麻烦,甚至成为飞来横祸。廖先生一家就因为在自家宅基地上翻建了下房屋,就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下达了强制拆除通知书。面对房财两空的危机,廖先生一家食不知味,除了焦灼还是焦灼。
到底是廖先生违建,还是拆迁方故意设置的拆迁圈套,实现“以拆违促拆迁”的目的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具体分析,希望对有廖先生类似遭遇的农民朋友提供参考。
翻建农房遇上拆迁补偿,廖先生双喜临门奔小康
廖先生家在农村,拥有一套兴建于1981年的老房。后来因为家里人口增加,2003年的时候,廖先生对房屋进行了翻新重建,在原有宅基地上修建了两层楼房。廖先生一家从此过上了和和美美、充满希望和幸福感的小日子。
2017年廖先生一家迎来了生活的重要改变。当地政府下发了拆迁通知,廖先生的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出于对拆迁致富的期待,廖先生一家人都静静地等待着房屋拆迁,期望过上更好的生活。
反转:规划局认定违建,强制拆除没补偿,廖先生懵了
但首先到来的不是丰厚的拆迁补偿协议,而是规划局的一纸“违建强拆通知”。房子要被拆了,但是,“违建面积”却没有补偿。廖先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这房子住的好好的,也建了这么多年了,此前从没有接到任何违建的通知,现在却说房屋是违建,“上哪儿说理去”。
不服违建认定,廖先生找到规划局相关人员进行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廖先生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关于翻建房屋的相关规定,并且房屋所占宅基地面积超出规定,超出面积部分属于违法建设。规划局其作为可以行使行政处罚职权的部门,依法对违法建筑作出行政处罚,属于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实体合法。
梳理:廖先生的情况,符合《城乡规划法》上认定的违建吗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但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才开始实施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一部法律实施前的行为,是不能适用这部法律认定其违法的。因此,2008年之前修建好的建筑,是不能适用于这部法律的,直接按照《城乡规划法》来认定房屋翻修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认定违建,缺乏法律依据。
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有关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规定,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范围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的,无论是否超过其后当地规定面积标准,均按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
法不溯既往:廖先生翻建房屋在2008年前,且并未扩建,不属于违建
廖先生的家里的老房是1981年就建成,此后并没有扩大,翻建房屋也发生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发布之前。因此按照《通知》规定,廖先生的宅基地应当按照实际占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一说,站不住脚。
廖先生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情况后,遂向上级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现在农村很多的自建房屋,在盖房的时候是很少有去办理什么审批手续的,以至于形成的无证房屋比比皆是。因此也给了拆迁方一些空子可钻,采取以拆违促拆迁,降低拆迁成本的手段。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大家:正在遇到农村房屋拆迁的被征收人,如果遇到“以拆违促拆迁”,受到不公平的拆迁补偿待遇,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牢记拆除违建的这5大精华步骤,让“以拆违促拆迁”无处遁形! (四)
答1,一旦被征收人针对责令限拆通知或决定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则行政强拆必须中止下来。2,行政机关在做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自行将房屋拆除。3、如果当事人在收到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自行将房屋拆除,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拆除决定,但该决定应当提前5日进行公告。 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马丽芬律师团队就为大家拣选其中的5个精华步骤,“简化版”程序的每一个要点都是被征收人依法维权的审查重点,直接可以对应到自己的案件中去。
【引入案例:发函拆违可行否】范先生最近遇到了糟心的事:他从别人处转包到某村经济合作社的土地,转包人已与某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转让合同》,双方约定受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同时接收该处地上的厂房。
范先生在承包到这块土地后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进行地面、房屋的装修及改造,且该块土地上的厂房经过范先生的合法经营及努力,经营效益良好。
但其后该村启动某项目,范先生的厂房被列入腾退范围。
因范先生未与腾退方达成一致合意,双方迟迟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很快该处厂房便遭遇了断水断电的情况,更严重的是,在某日,范先生收到某机关出具的范先生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函,其后未过几日厂房便被工作人员直接强制拆除,给范先生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法律分析:拆违的“简化”后要点】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因《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2008年以前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是否属于违建,要看其是否遵从当时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总之,《城乡规划法》并不适用于所有违建认定处置情形。
那么认定为违法建筑后必须要将房屋拆除吗答案是不一定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不能拆除的城镇违法建设,应当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
没收的实物按照有关规定交由财政统一管理。
此外还有在明律师多次提及的“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区分对待原则,对于能够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可以在改正后予以补证。
可见面对违法建筑,除了将其拆除,还是有其他的途径可走的。
那需要将房屋拆除要经过何种程序才符合法律规定呢
我们提示大家5点:
其一,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确认需要将违法建筑拆除的,应当先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类文书后的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又未将房屋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也就是说,一旦被征收人针对责令限拆通知或决定提起了复议或者诉讼,则行政强拆必须中止下来,由复议机关或者法院对涉案违建认定、处置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得出裁决结果后才能继续向下推进。
在作出相应文书的6个月起诉期限内,行政机关无权直接强拆房屋。
其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自行将房屋拆除。
实践中,很多地方在拆违程序中都没有“催告”这一环节,这是明显的程序违法点,大家一定要在诉讼中把握住。
其三,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收到催告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自行将房屋拆除,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强制拆除决定,但该决定应当提前5日进行公告,告知其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及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即在催告、听取陈述申辩后行政机关才可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在实施强拆前依法公告。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公告”环节与前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依法送达、张贴是两个步骤,行政机关都要严格履行,而不能只拣其中之一。
其四,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前,应当通知当事人清理有关的物品,当事人拒不清理的,应当制作财物清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不签字的,可由违法建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确认,并且将财物运送至指定场所,交还给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依法办理提存。
故此,实践中采取“突然袭击”方式拆违致使大量室内物品被埋压损毁甚至导致人身伤亡的情形是严重违法的,被征收人有权就其扩大的损失要求行政赔偿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其五,根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时,若果当事人是公民的,应通知其本人或者成年家属到场,若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上级单位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不影响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大家的是,实践中的大量案件显示,绝大多数拆违都难以确保完全走对上述程序步骤,故当事人就程序违法点往往能够做到“有的诉”。
但不可否认的是,仅抓程序还是不够的,实体更重要。
而像前述案例中“以拆违促腾退”的现象则属于典型的行政目的不当,当事人要同时在违建认定和腾退项目合法性两处着手,才能收获最佳的维权效果。
总之,牢记前述5大简化版精华步骤,将对你的依法维权提供重要支持。
征地拆迁过程中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五)
答第一步:遇到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慌。第二步: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房子合法的文件或资料。第三步: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看看拆迁程序是否合法。第四步:保住房屋,抓住时间痛打违法点争取谈判机会。 最近接到不少关于违章建筑拆除的咨询,情况常常是这样:忙忙碌碌积累多年,起了四五百平米的新楼房,刚住没两年遇到征地拆迁,被当做违建拆除,补偿很少甚至不给补偿。
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200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规划法》正式实施,自此,城市和农村正式告别房子可以随便建的时代,无论是城市国有土地上建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房,都需要符合城乡规划,先经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按照审批后的规划图进行建设。
然而,法律虽然实施多年,普法工作尤其是农村的普法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老百姓又尤其是农村老百姓很多并不了解这部法律,加上一些现实原因,我国农村形成了法律意义上数量庞大的违章建筑。未经审批建房、违规改扩建、在耕地上擅自建房等等都属于此列。
可奇怪的是,这些所谓的违章建筑,平常住得好好的,建造之时,建好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人说什么,一遇到征地拆迁,就变成了违章建筑,这是因为拆迁方要以拆违的名义推动拆迁进度,达到降低补偿的目的。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拆迁项目有50户涉及到违建,按照正常补偿,平均每户需要支付100万的成本,总计补偿成本是5000万,那么,现在把这50户全部认定为违建,假设平均每户支付20万的补偿,总计为2000万,只这拆违这一招,就可以节约3000万的补偿成本。
我们假设50户当中有2户有意识通过法律途径,给这些走法律途径的按照正常补偿,那么两户共增加160万的补偿成本,整个拆迁补偿成本是2160万,拆迁方仍然节约2840万补偿成本。
搞清楚了问题的本质,那么如何应对就非常简单了。结合实际办案经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认为,即便自己的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仍然可以通过以下几步来争取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步:遇到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慌
前面我们讲过,我国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形成了数量庞大的违章建筑,所以,违建不是你一家的事情,即便在你们村组,也绝不可能只有你一户违建,既然这是一个具有历史原因的普遍性问题,那么国家从社会稳定的角度,会采取审慎的方式来处理。
第二步: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能够证明你的房子合法的文件或资料
很多违建的形成有十分具体的原因,比如,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没有进行规划审批;因为房屋破损严重而进行了改扩建;具备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村里不批、镇里不批,你不得不在农用地上建造;当地曾经有过政策,让大家可以按照一定条件进行自建房屋等等。
如果能够找到一些证据资料可以证明你当初建这个房子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或政策条件,先把资料拍照和录像,并将资料保管好。
第三步:咨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看看拆迁程序是否合法
如果你的房子确实属于违建,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不但可以直接强拆,而且还可以对你处以罚款。所以,除非你的房子证件齐全,产权清晰,否则,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你不能执念于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违建的问题。因为这个时候,拆迁方是把自己认为自己是守法者,而你虽然有各种情有可原,但是违建的事实无法改变,是一个违法者,一个守法者与违法者是没有办法平等对话的。
遇到这种情况,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对方从守法者的神坛上拉下来,让他也变成一个违法者,这样你们才有机会公平对话。所以,我们要把注意力转移到拆迁方上去,如果对方的拆迁程序违法,认定违建程序违法,那么,我们就可以后发制人,拿起法律武器,痛打对方的违法点,迫使拆迁方作出让步,来跟你谈一个你可以接受的补偿。
第四步:保住房屋,抓住时间痛打违法点争取谈判机会
如果你们当地的征地拆迁完全合法,认定你的房屋属于违建也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的,那么,你这个事情还真的是无力回天了。如果律师初步判断,政府拆迁程序、认定违建的程序等都存在很多瑕疵,那么,恭喜你,你这个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
在这个时候,保住你的房子不被强拆,快速委托律师介入就非常关键了。因为如果你的房子在,又有律师介入,不断在抓拆迁方的违法点,那么,这个时候,拆迁方为了拆迁进度,是有意愿坐下来跟你好好谈的。
但是,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拆,又没有能够证明房屋合法的相关手续,那么,主动权就回到了拆迁方手上,因为,这个时候就算是官司打到法院,你也无法证明你的房子是合法的,既然是违建,拆都拆了,还能说什么呢
综上,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征地拆迁活动中,如果你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不要惊慌,第一时间与专业拆迁律师取得联系,看一看是否有机会争取正常的补偿,如果律师预判有机会争取,切莫错过时机。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槐律网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拆违律师咨询。